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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8 11:42:54瀏覽1080|回應0|推薦0 | |
【聯合報╱記者紀文禮/國姓報導】 2011.08.28 02:34 am 立委馬文君指出,強制執行法6月底修正公布,明訂債務人領取的老農津貼等社會福利津貼、社會救助、補助,「不得為強制執行」。並在強制執行須知詳列,除老農津貼外,還有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中低收入老人津貼、身心障礙者補助、榮民就養給付,如果金融機構或農會繼續扣抵債務,明顯違法。 國姓鄉石門村徐源鋐家人最近連遭變故,長子肝昏迷住院病危,罹患肺癌次子因吐血窒息在家意外死亡,長女和長女婿載他到埔里處理次子喪事後,又遭砂石車撞,長女傷重不治,女婿和他都仍在住院。 徐源鋐說,自己房貸沒繳,因此農會扣走帳戶老農津貼長達10年,他都不敢多說一句話,如今子女分遭變故,如果老農津貼再領不到,真得過不了日子。 南投縣國姓鄉農會總幹事吳福樹指出,還沒收到任何強制執行法修正通知公文,還是會繼續扣抵債務人老農津貼,等接到公文,就會「依法辦理」。 馬文君說,如今連強制執行法都改了,農委會、勞委會等相關單位應立即周知各金融機構農會,並向老農廣為宣導,不要再讓欠債無力還的老農,繼續連生活必須所賴的老農津貼,都看得到拿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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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