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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5 23:46:15瀏覽408|回應0|推薦0 | |
‧聯合理財網 2009/07/24 銀行公會人員指出,投資人對於評議結果不滿意,可以不接受,並向法院提出訴訟。將來在法院訴訟階段,銀行須補償15%的評議結果,對投資人來說仍是有利的依據,至少可以告訴法官,銀行有疏失,才會需要補償消費者。 銀行公會表示,連動債銷售糾紛案件,第一波公布的評議案件有100件,昨天公布的第二波則是到7月17日止,共有869件,其中應予補償案件為697件,比率為80.2%。 應予補償案件中,平均補償比率則是18.56%,低於第一波的20.3%,至於全部869件合計,平均補償比率則是15%,跟第一波差不多。 最近評議委員會接獲不少送件評議卻又撤回的案件,銀行公會人員表示,投資人一旦撤案後就無法再送件評議,投資人可能要想清楚。 根據銀行公會最新統計,目前評議委員會受理的評議案件有2.5 萬件,其中已撤案的件數有792件,已結案的案件則有4,455件。至於未送評議委員會,投資人跟銀行直接和解的案件則有9,218件,換言之,連同評議委員會已結案件數,已處理完成的連動債爭議案件共有1.3萬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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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