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金融消費糾紛多 8月設評議制
2009/06/09 10:02:43瀏覽445|回應1|推薦0

【聯合晚報╱記者仝澤蓉/台北報導】 2009.06.09 08:47 am  
 
連動債投資人告銀行連動債受害人上午由王可富律師(左一)陪同,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中國信託、富邦、台新及星展等四家銀行,要求補償連動債的損失。
記者黃義書/攝影

銀行銷售本業以外商品日益增加,後續引發多起糾紛,金管會主委陳?今天上午表示,將在8月以前提出金融消費糾紛評議制度,並成立專責機構,有助於釐清金融商品銷售爭議。

銀行銷售金融商品日益多元且頻繁,今年1-4月銀行通路銷售保險的新契約保費1663億元,占新契約保費近六成,成為最大的保險通路。但是銀行頻繁銷售金融商品引發的後續爭議,成為今天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立委關切的焦點。

從連動債引發一連串銀行理賠的爭議,立委費鴻泰也要求針對理專誤導,導致投資人損失,銀行和發行商品機構理賠比率應訂清楚,是要銀行和發行機構各自理賠一半或是銀行全部理賠,並在銀行銷售金融商品簽訂契約之前就要明定。

【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不滿銀行及銀行公會處理連動債進度及結果,連動債自救會今天由律師王可富代表77名受害人,到台北地檢署集體按鈴申告中國信託、台北富邦、台新銀、星展等銀行涉嫌詐欺、背信、偽造文書等罪嫌。

銀行公會評議委員會上周公布首批100件連動債評議結果,有77件獲得補償,23件被認定銀行沒缺失,不用補償投資人。整體補償率約15%。

自救會對此甚為不滿,發起今天活動之一的尤先生表示,投資人要的是類型化、通案性的賠償,而非補償,他個人認為賠償至少也要5成以上。

 

( 時事評論財經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park37&aid=3025952

 回應文章

janice323mmm
被債券害慘的人
2009/10/22 21:06

       北富銀說現在理賠都是15%~25%

九月底曾跟我聯絡說可賠34%

不知是否有人賠得是不一樣的    可否說一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