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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5 13:17:52瀏覽509|回應1|推薦0 | |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2009.06.05 03:42 am 銀行公會第一批連動債爭議案件的評議結果昨(4)日終於出爐。首批的100件評議案,有77件因銀行疏失可獲補償,平均補償比率為投資金額的20.3%,其中補償最多的個案可拿回投資金額的六成以上。 但也有23件評議案被判為銀行不必理賠,銀行公會指出,不願接受評議結果的投資人,可尋求司法救濟。評議委員表示,可是投資人若接受評議結果,銀行須無條件接受,否則將依銀行公會自律規範處分。 銀行公會評議委員會委員表示,評議委員會已受理近2萬件申訴案,希望昨天出爐的第一批評議案能具指標意義,讓銀行更積極主動與客戶和解,加速連動債爭議案件處理。至於第二批評議結果預計7月中前公布,同樣是100件。 評議委員會昨天公布第一批100件個案評議結果,77件獲補償、23件未獲補償;獲補償案件的平均補償率為20.3%、全部平均補償比率是15.6%。 以投資金額100萬元為例,如果補償比率是20%,就是以100萬元扣除「到期贖回的本金及之前已領的利息」計算,假設已領的本金及利息是10萬元,那麼就是100萬元減掉10萬元,再以90萬元的20%計算,補償金額為18萬元。 但評議委員會強調,評議結果是界定銀行如有銷售缺失時,應衡平給予申訴人補償,而不是賠付損失;且委員會的評議結論不是司法判決,投資人如果不能接受評議結果,仍然可以再循司法途徑尋求救濟。 補償比率的計算主要是依銀行銷售缺失情節輕重,分成「重大」、「高度」、「中度」、「低度」及「無缺失」五大項,其中「低度」是指KYC(know your customer 認識客戶)執行不全等,「重大」則是銀行虛偽不實代客戶簽名等。 每個項目都有補償比率起算點,如低度是15%,再依每個等級中的缺失程度計算不同補償比率;至於缺失的認定,則是依評議委員會整理出的八大爭點類型為主軸,逐一分類整理出107項具體爭議點。由於每個個案的爭議點不一,補償比率可能從0%到100%不等。 舉例來說,有一個個案的銀行缺失,有兩個「低度缺失」及一個「高度」缺失,那麼補償比率就是18%(兩個低度缺失),加上45%(一個高度缺失),補償比率即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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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