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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動債投資爭議 銀行疏失將處分
2009/05/17 09:20:17瀏覽428|回應0|推薦0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2009.05.17 04:44 am
  
有關連動債投資爭議,金管會昨天重話呼籲,在目前和解過程,銀行應主動確實檢討有無善盡銷售及管理義務,不要等到「金檢、訴訟或評議時」被發現有不負責任狀況,那時不但自毀「行譽」及與客戶間信賴關係,金管會還會處分。

金管會銀行局官員表示,各銀行總經理應務實深入了解連動債爭議,若現在沒處理好,銀行若日後在訴訟或評議階段發現確有過失,除將影響「行譽」,陳?也指示銀行局,針對檢查局兩次專案金檢後,發現有缺失且怠於和解的銀行,將採取相關處分措施。

銀行局表示,目前連動債和解案已提高,截至上周和解件數已近8,000件。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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