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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動債求償 近千億元
2009/05/02 12:08:09瀏覽436|回應0|推薦0

‧聯合理財網 2009/04/29  
 
【經濟日報╱記者呂郁青╱台北報導】
銀行公會30日理監事會將要求各銀行每周公告連動債處理進度,原先4月中截止申訴案收件也將延期到6月30日;此外,過去已提出訴訟的爭議不能向銀行公會申訴,未來將全面放寬,投資人不論是否提出訴訟,都可向銀行公會申訴。

銀行公會連動債申訴案最近湧現大案,過去的案件都以30萬元居多,最近則出現八、九百萬元大案,甚至還出現一宗上千萬元的連動債申訴案,使連動債求償金額一口氣拉升到近千億元。

銀行公會去年10月起受理連動債投資爭議申訴案,到4月底已收到1.8萬餘件,總求償金額逾960億元,其中已有逾5,000件申訴案和解。

為加快連動債處理,銀行公會理監事會將要求所有銀行每周公告收件、和解、撒件案數量與金額,希望銀行可以加快評議。

銀行公會評議委員會至今還沒有一件評議案出爐。據了解,評議委員會下周會再邀集銀行並給予壓力,若銀行不和解,已排進評議委員會的案件就會進入評議大會「審判」出具體結果,且銀行一定得遵守評議結果。

根據銀行公會私下調查,許多連動債進入法院都敗訴,因為法院講求證據,投資民眾向銀行購買連動債不可能全程錄音、錄影,常因缺乏證據而敗訴。

銀行公會提醒,信託行為在法律上有一年「除斥期」,超過後就無法再起訴。以雷曼兄弟去年9月中聲請破產為例,連動債投資人今年9月後就不能再提出法律訴訟。

有鑑於此,銀行公會延後接受申訴期限到6月底,也放寬連動債申訴案受理標準,過去已提出行政救濟或向法院提出民事糾紛等連動債案,銀行公會都不再受理。

新辦法則全面放寬,不管是否已在其他管道提出救濟,都可向銀行公會申訴。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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