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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5 15:45:09瀏覽966|回應0|推薦0 | |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2008.10.25 02:59 am 如果相關行動順利,未來高鐵償還利息或本金,都不是還給雷曼,而是還給國內的銀行,再由銀行轉而償還給連動債投資人。 除了雷曼貸款給高鐵的158億元,雷曼在台灣投資的各種有價證券,也將成為銀行假扣押標的。但這些資產全部加總可能還不到200億元,相較銀行賣出的400億元連動債,金額仍有很大的差距。 相關人士表示,雷曼兄弟貸款高鐵案是由香港雷曼承做,台灣投資人所購買的雷曼連動債發行機構則是荷蘭雷曼與美國雷曼,兩者屬於不同公司,但既然都屬於「雷曼」,銀行業者因而先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再說。相關人士表示,目前正在蒐集美國法院的判例,且相關法律問題仍有待釐清,並沒有把握可以把雷曼兄弟貸款給高鐵的資金全數留在台灣的銀行業手中。 【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金管會本周三宣布,發行日在9月1日以後,或閉鎖期屆滿是在9月15日雷曼兄弟聲請破產後的連動債,銀行必須以「客戶可接受」的方式和解。銀行業者估計,銀行因而必須承擔的損失將達數億元。由於香港、新加坡銀行都已經答應向投資人回購雷曼迷你債券,補償投資人損失,讓台灣的銀行業承受相當大壓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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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