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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1 08:41:41瀏覽478|回應0|推薦0 | |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公懲會認為,李進誠曾擔任多年檢察官,深知維護證券查核及偵查秘密的重要,卻未堅持品操,抄錄勁永股票放空的消息給友人林明達,嚴重影響政府形象。此外,李進誠常和不法放空勁永股票的林明達、陳俊吉飲宴,所費不貲,五個月內先後十多次,違失情節重大。 刑事部分,李進誠因洩密及圖利罪一審重判十年,高院更一審認未涉圖利,改判一年四月,減刑為八個月。全案又發回高院更審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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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