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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9 17:21:19瀏覽984|回應0|推薦41 | |
阿強四十年前出生時,是個胖娃兒。
他父親是個眷村老兵,六十多歲了,用畢生的積蓄買了個大陸新娘。可以確定的是這個大陸新娘生下了阿強,不能確定的是這個眷村老兵是不是阿強的親生老爸。 三歲,母親離家出走,一去不回;六歲,他失去了父親。從此,一個人。 就這樣,阿強被送到孤兒院。 阿強反應遲頓、智商不高,但是虎背熊腰、四肢發達。同學笑他笨,他就用暴力來反抗。動手,大家才會怕他。打贏了,別人才不敢欺負他。 十五歲那年,阿強逃出了孤兒院,身無分文、無依無靠。一個鐵工廠的工人認識了他,讓他在鐵工廠工作。 微薄的薪水,粗重的工作,阿強不怕,他有的是力氣。抽煙喝酒玩女人,他是個大人了。 十九歲那年,工作上的意外,機台壓斷了他的右手。阿強只剩一隻手,他沒辨法再工作,老闆開除了他。 花光了所有的錢,他一無所有,只剩殘疾身軀。他乞求別人幫忙被狠狠拒絕,認識的人一個個離開他。 在街上四處遊盪了好久,路人投以睥視的眼神,沒有人理他,他無助、不知如何是好。 他想吃飯,他想抽煙,他想喝酒。 「給我錢,不然你就死定了!」阿強露出猙獰的表情,對著一個夜歸的婦人說。 記者張志中新竹報導: 「警方十六號逮捕通緝的強盜嫌犯王強,赫然發現嫌犯前科多達A4九頁之多。其中包拓槍砲、搶奪、竊盜、強制、強盜、傷害等多項,目前是服刑十七年後剛假釋出獄的犯人,其所累積的最高刑期高達三百二十九年...」 現實,比想像還殘酷千百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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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