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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人!出來道歉吧
2010/04/21 00:05:56瀏覽2594|回應10|推薦10

<原來這樣義賣才會賺!>

近日有件新聞鬧得風風雨雨,就是藝人作公益是否很鄉愿?我很少看新聞,也搞不清大家在口水戰什麼,倒是我學到了一堂寶貴的行銷課。

台北市社會局經過調查,一件580元的T恤成本只有180元,扣除100元公益、以及營業稅跟所得稅,確實還有197元的利潤,社會局認定是商業行為,只要黑人把「義賣」名目拿掉,暫定不會開罰。

這下我終於搞懂了,難怪我的財經書都不會賣,原來我離財經銷售這行業,實在太遠了,那我肯定是個鄉愿作家---自以為懂財經,原來什麼都不懂。

行銷就是個騙字,合法的騙就不叫騙,而叫公益式行銷。

行銷就是個拐字,合法的拐就不叫拐,而叫愛心式行銷。

這讓我不禁又連想起近日在美國鬧得滿城風雨的高盛詐欺事件。高盛集團裡的人,明知房地產要崩盤,還右手創造出房貸衍生性金融商品,讓投資人買多房市,另一手又大放空房市,為自家關係人賺進一堆銀子。這擺明了是合法坑殺散戶的行徑!

但同樣是坑殺散戶,美國華爾街幹起來就叫華爾街金童;台灣股友社老師做起來,就是聲名狼藉的作手。

原來,行銷就是個騙字,高明的騙就不叫騙,而叫協助投資人進行資產配置。

原來,行銷就是個拐字,高段的拐就不叫拐,而叫專業地給予投資人資產建議。

善心、愛心與好心,在這個商業浮濫的社會,被藝人的光芒、投資銀行家頭上的耀眼金光,輝映得閃閃發光,讓愛心更加光芒四射。

好吧,我終於搞懂了,原來是銷售是這麼一回事。銷售就是要很鄉愿地把更多藝人找來一起做愛心,然後東窗事發,再跟藝人道歉說,沒把公益活動說清楚(意思就是:我該付你們廣告代言費,卻用愛心兩字,屁股一擦,就消費掉您們啦~~抱歉!)

嗐嗐,還好我沒買那件T恤,不然,真是要嘔血!

在今天這樣過度商業化的社會,愛心到底該怎麼跟商業機制做有效結合,我也沒有更好的答案。但我相信,人在做、天在看,到底是不是真心做公益,是否是扣除成本以後,淨利完全捐出?還是定額捐出一小部分,其餘利潤都落入自己口袋?

時間跟上帝,都會讓一切真相大白。

話說回來,會寫這文章、淌這渾水,實在是因為---我一向對欺騙深惡痛絕,更不滿於台灣鄉愿的社會風氣。黑人明明做錯了這件事,有何好口水戰呢?萬善難抵一惡,難道公益式行銷可以是這樣嗎?

這會不會讓人從此以後再也不敢相信公益活動是玩真的呢?社會信任度被破壞,這才是最讓人憂慮之處!


王志鈞 外星地球人
2010/04/20

PS:我會具名寫這篇文章,是因為:我常在台灣基層辦公益演講(免費的),看到非常多和我一樣默默行善的人。這些人不一定有媒體舞台、不一定有名人、公眾人物幫他們撐腰,但他們行善是為了良知、為了愛與回饋社會。

如果公眾人物做了錯誤示範,還不承認錯誤,我很擔心台灣下一代的未來!

我因為致力於微不足道的公益善行,所以對於錯誤的偽善,深感痛心。平凡人如我者,其實也可發起義賣或公益的,但我深深憂慮,黑人事件會讓人們不敢行善,這是我憂慮甚深之處。衷心期盼黑人能鼓起良知,承認錯誤,因為他的小小錯誤,看似不大,卻影響深遠。

因為我常幫公益團體募款,深知信任的寶貴。如果以後大家都不相信公益、義賣與捐款是玩真的,那....真的,很不敢想下去!

大家一起努力,正本清源,把社會偏差的想法扭正過來,籲請主流媒體、社會清望多來施加壓力,口誅筆伐,讓做錯事情的人公開承認錯誤!

( 知識學習商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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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olon8888&aid=3961426

 回應文章

doggiey
大道之行
2011/01/04 17:20

此番話真是大道之行也.

財經作家王志鈞老師(solon8888) 於 2011-01-05 14:43 回覆:
因為天下為公,寫作為公而已。

fl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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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
2010/05/05 21:27
黑人初始就是要騙人而得利   並且很多藝人已牽涉其中    而你只要求黑人道歉了事那就太簡單ㄌ   這牽涉到詐欺與違反公司法ㄉ內容    你該呼籲檢調調查 
財經作家王志鈞老師(solon8888) 於 2010-05-05 22:54 回覆:
您可以多呼籲,我能力有限,只能這樣評論一下,人微言輕,也只能這樣了。
財經作家王志鈞老師(solon8888) 於 2010-05-05 22:54 回覆:
您可以多呼籲,我能力有限,只能這樣評論一下,人微言輕,也只能這樣了。

簡單讀者
又有說辭了
2010/04/29 21:52

當事人今天又在報章上怪大家誤會他了

他說他拿差額是為了"預收"下次公益活動的開銷

------------------------------------------------------------

我警惕我自己---犯錯要勇敢承擔,不要如此不堪

財經作家王志鈞老師(solon8888) 於 2010-04-30 18:26 回覆:

這有點扯!

請大家捐錢給我吧,因為我明年會把這筆錢捐出去。呵,人人有愛,還可預支,真是無限美好!


fl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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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
2010/04/22 10:19
引用文章黑人事件
再說一個這是白領ㄉ陳鋭事件   陳凱侖會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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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善事還不忘記使自己別虧本
2010/04/21 21:00

這算那門子義賣

很多商場ㄅ都是你來每消費多少金額 我幫你捐多少比例給公益團體 可是他們都不會說這是義賣

藝人或許比名嘴有血有淚

但藝人的粉絲通常是"民智"未開的小朋友(分不清處是非)

外加  我有play  facebook

   FACE BOOK時常會有人一直邀請加入某某粉司團,很多時後為ㄌ不被一直煩,不少人會選"加入"然後繼續play


[獨立思考]
教育教好了我們嗎?
2010/04/21 12:10

做錯事, 要反醒, 然後改進.

但為何明知做錯事而不認?

為何會有近 10 萬人不覺得有錯? 而相挺犯錯的人.

一個有趣的現象. 

財經作家王志鈞老師(solon8888) 於 2010-04-21 12:32 回覆:
我認為,近十萬人是因為資訊被誤導,包括小S。

Shadowsh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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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啊!人家買家個個義正詞嚴為他辯白!
2010/04/21 09:08

手機可以賣15000一支 也可以綁高月租約賣0元

買家自我感覺良好認為自己做公益就好啦

我們講那麼多惹人厭何必呢?

噫 鄉愿好像就是這個意思喔?!

財經作家王志鈞老師(solon8888) 於 2010-04-21 12:31 回覆:

綁約是銷售行為,但是否涉及獨占、壟斷,就是另一件事情。

買家自我感覺良好,是因為被騙了。

欺騙就是不對!跟惹人厭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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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s+黑人
2010/04/21 07:53

原來它們2ㄍ人1+1=粉絲一共9萬多人

周小寇ㄉ粉絲都是老人家ㄅ會搞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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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
2010/04/21 03:59

我也相信人在做,天在看...

既然大家都不是天...黑人是否真的出於善心你,我都不知道....

既然他也丞認自己的作法是有漏洞......提出了更改方案....

應該給他一個機會吧!

P.S:好像調查後也証實沒有自肥?! 只是處理的手法不當。

只是看到你的文章後有感而發...謝謝!

財經作家王志鈞老師(solon8888) 於 2010-04-21 12:30 回覆:

調查後,好像說是有營利事實。但營利與自肥是否同一件事,這我就不知了。

但營利中有公益是可以的,但公益中不該有營利,否則公益的NPO組織都該改名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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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哥說得好阿
2010/04/21 01:09

只有一堆年輕人

真的不懂

黑人真的是用公益的名目

做營利事業行為

現在台北市政府也說話了

黑人還有甚麼可以說的

我不相信這件T shirt

成本有高到180元

成本  包括 黑人本身的設計費嗎

財經作家王志鈞老師(solon8888) 於 2010-04-21 12:26 回覆:
我也跟你一樣: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