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這樣義賣才會賺!>
近日有件新聞鬧得風風雨雨,就是藝人作公益是否很鄉愿?我很少看新聞,也搞不清大家在口水戰什麼,倒是我學到了一堂寶貴的行銷課。
台北市社會局經過調查,一件580元的T恤成本只有180元,扣除100元公益、以及營業稅跟所得稅,確實還有197元的利潤,社會局認定是商業行為,只要黑人把「義賣」名目拿掉,暫定不會開罰。
這下我終於搞懂了,難怪我的財經書都不會賣,原來我離財經銷售這行業,實在太遠了,那我肯定是個鄉愿作家---自以為懂財經,原來什麼都不懂。
行銷就是個騙字,合法的騙就不叫騙,而叫公益式行銷。
行銷就是個拐字,合法的拐就不叫拐,而叫愛心式行銷。
這讓我不禁又連想起近日在美國鬧得滿城風雨的高盛詐欺事件。高盛集團裡的人,明知房地產要崩盤,還右手創造出房貸衍生性金融商品,讓投資人買多房市,另一手又大放空房市,為自家關係人賺進一堆銀子。這擺明了是合法坑殺散戶的行徑!
但同樣是坑殺散戶,美國華爾街幹起來就叫華爾街金童;台灣股友社老師做起來,就是聲名狼藉的作手。
原來,行銷就是個騙字,高明的騙就不叫騙,而叫協助投資人進行資產配置。
原來,行銷就是個拐字,高段的拐就不叫拐,而叫專業地給予投資人資產建議。
善心、愛心與好心,在這個商業浮濫的社會,被藝人的光芒、投資銀行家頭上的耀眼金光,輝映得閃閃發光,讓愛心更加光芒四射。
好吧,我終於搞懂了,原來是銷售是這麼一回事。銷售就是要很鄉愿地把更多藝人找來一起做愛心,然後東窗事發,再跟藝人道歉說,沒把公益活動說清楚(意思就是:我該付你們廣告代言費,卻用愛心兩字,屁股一擦,就消費掉您們啦~~抱歉!)
嗐嗐,還好我沒買那件T恤,不然,真是要嘔血!
在今天這樣過度商業化的社會,愛心到底該怎麼跟商業機制做有效結合,我也沒有更好的答案。但我相信,人在做、天在看,到底是不是真心做公益,是否是扣除成本以後,淨利完全捐出?還是定額捐出一小部分,其餘利潤都落入自己口袋?
時間跟上帝,都會讓一切真相大白。
話說回來,會寫這文章、淌這渾水,實在是因為---我一向對欺騙深惡痛絕,更不滿於台灣鄉愿的社會風氣。黑人明明做錯了這件事,有何好口水戰呢?萬善難抵一惡,難道公益式行銷可以是這樣嗎?
這會不會讓人從此以後再也不敢相信公益活動是玩真的呢?社會信任度被破壞,這才是最讓人憂慮之處!
王志鈞 外星地球人
2010/04/20
PS:我會具名寫這篇文章,是因為:我常在台灣基層辦公益演講(免費的),看到非常多和我一樣默默行善的人。這些人不一定有媒體舞台、不一定有名人、公眾人物幫他們撐腰,但他們行善是為了良知、為了愛與回饋社會。
如果公眾人物做了錯誤示範,還不承認錯誤,我很擔心台灣下一代的未來!
我因為致力於微不足道的公益善行,所以對於錯誤的偽善,深感痛心。平凡人如我者,其實也可發起義賣或公益的,但我深深憂慮,黑人事件會讓人們不敢行善,這是我憂慮甚深之處。衷心期盼黑人能鼓起良知,承認錯誤,因為他的小小錯誤,看似不大,卻影響深遠。
因為我常幫公益團體募款,深知信任的寶貴。如果以後大家都不相信公益、義賣與捐款是玩真的,那....真的,很不敢想下去!
大家一起努力,正本清源,把社會偏差的想法扭正過來,籲請主流媒體、社會清望多來施加壓力,口誅筆伐,讓做錯事情的人公開承認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