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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詮釋學隨筆
2009/02/08 23:10:40瀏覽468|回應0|推薦9
愛情

        關於愛情,我們必須首先領會,自己是喜歡對方,還是喜歡對方的感覺。若果是前者,作為僅是此在的我們(根據海德格對此在的說明,因為我們總是一個“過程 ”,而非“結果”;無庸說,人的“結果”就是死亡),正不斷與身處的生活世界溝通。當我們遇上合眼緣的異性,實際上,是彼此示現的領域作交疊、相融。戀愛,就像信仰上帝般,既非單純的盲目,又不可能擁有絕對冷靜的理性──你一生起主客間的對立,就如同酣睡中迎頭潑了一面冷水,霎時清醒過來了。所以人常說,要讓一位女人真正的愛上你,就千萬別在她愛上你前向她表白「我愛你」。如漆似膠的愛情,床上的耳鬢廝磨、纏綿悱惻,總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如牡入牝,為一整體。

        而至於追求的感覺,卻是充滿矛盾。我們總覺得,一段戀愛中最美好的是,曖昧迷濛的時候,這亦正是一頭栽的意識邊緣領域的起作用。美的像闕詩,字裡行句,散發著似懂非懂的魅力,猶如薄霧繚繞的山岳,見不清的高峰秀挺。這裡頭只需要些領會,卻不必知道或弄清。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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