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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音與現象的小小筆錄
2009/02/24 11:43:43瀏覽419|回應0|推薦6
在表述前,我們總有個前述謂,我們要說些什麼,總得首先有些”什麼要說”;如同在賦予意義前,我們必得先有個”聯想”/”再現”,”再現”跟發生現象學的 ”預持”與”保持”有一種共根性,但又有可能根據形勢而造成”區別”,這就是”趨別”/”延異”在起作用。在表述的過程中,意義走在對象化之前的這個步伐總是消失的太快,明晰性如”一加一等於二”也定必進行過計算(”想象”)的程序。如何避免這種一口氣的指稱運作:對象/主體之死,總能暴露出意義所在。像”我”一字,在你不知道這”我”的作者是誰的時候(陳述主體與對象的不在場),”我”的意義才能充分發揮:言語的本源不是邏輯,而是詩詞(修辭)。

數理邏輯作為人的生活工具之一,亦無可避免地涉及到”計算”的步驟,”計算”的本質必然不那麼純粹,因為存在”主體性”的牽引。至於你說外在於客觀物理世界:如一顆水果加一顆水果等於兩個水果;可不是一顆蘋果加一顆橙始終是等於一顆蘋果加一顆橙。不然,難道真理就是重言式?
( 創作文學賞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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