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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8 01:00:59瀏覽3465|回應14|推薦110 | |
日本媒體報導,日本東京都知事石原 4月16日在美國華府訪問演說中提及他有意以東京都的預算,出錢買下釣魚台群島。這件事又挑起台灣與大陸敏感的神經,一如以往,新聞會熱鬧個兩三天,然後就沒下文了。 中華民國外交部 4月17日一如以往舉行記者會發表聲明,外交部發言人章計平表示:釣魚台列嶼是中華民國固有領土,主權屬於中華民國,政府會秉持「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原則,呼籲各方以理性和平方式,妥善處理釣魚台列嶼問題。﹝1﹞好像政府碰到什麼事都要來個十六字箴言。 外交部的聲明﹝其實就是中華民國政府處理釣魚台群島問題的原則﹞犯了一個嚴重的邏輯錯誤,發言人章計平先說「主權在我」,又說什麼要「共同開發」,我實在不知道這是什麼意思?既然「主權在我」,那就沒有「共同開發」的問題。試想,如果你有一個房子閒置不用,有一天來了一個無賴看房子空著就自行搬進去住,等你發現有外人住在你所擁有的房子裡,你會只是發表個聲明說這房子所有權是你的,但那個無賴可以和你共同使用?你一定不會﹝你會去找警察﹞,但是中華民國外交部會。 無論就發現的時間與文獻記載的角度來看,中國人對於釣魚台群島的所有權﹝即主權﹞主張比日本強。但對於與別國有爭議的土地,在別國能提出它在該地已有連續行使排他性主權的證據時將很難駁倒別國競爭性的主張,在國際法上,這叫做 「先佔原則」﹝prescription﹞。這說明了為什麼日本的右翼分子要在釣魚台懸掛日本國旗、設燈塔、並且有武力看守以嚴拒外來「侵犯者」的挑釁。因為他們要建立連續在他們所稱的尖閣列島行使排他性主權的紀錄,以滿足國際法上「先佔原則」的要求。 我不是不瞭解政府無意為釣魚台群島挑起戰爭的心態,但是外交部那個邏輯不通的聲明不但沒有實質用處,將來若要由國際法庭仲裁,外交部的聲明反而會被對方拿來當證據說明中華民國並不認為自己對釣魚台群島擁有主權,否則怎麼會想要和別國分享呢? 比起外交部不及格的表現,宜蘭縣政府的表現卻相對耀眼。宜蘭縣政府表示,釣魚台群島於民國93年1月登記為中華民國所有,屬頭城鎮大溪里,地籍測量與土地登記包括釣魚台、赤尾嶼、黃尾嶼、北小島、黃小島共5個島嶼,總面積612.18公頃。石原聲稱要買下釣魚台,宜蘭縣政府基於行政區域立場,呼籲中央政府外交部應該以強硬立場,透過外交管道及國際媒體提出嚴正抗議,並謹慎處理釣魚台爭議,維護國家主權。﹝2﹞ 看來宜蘭縣政府才是真心相信釣魚台群島主權是屬於中華民國的,既然主權是中華民國的,石原如果要買下釣魚台當然是要向中華民國政府來買。外交部的聲明大可說釣魚台土地只能賣給中華民國公民。 在此建議外交部修改處理釣魚台群島問題的聲明,那就是只有「主權在我」四個字,請別再加上什麼「共同開發」了。 參考資料: 1. 外交部:不希望片面行動 損及台日友好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7033275.shtml#ixzz1sJT9rM5w 2. 宜縣府:釣魚台國有 非經標售不得交易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7033948.shtml#ixzz1sJSNI4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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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國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