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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5 13:27:11瀏覽3641|回應4|推薦80 | |
美國司法部控告台灣的友達光電於2001到2006年間,涉嫌與其他七家南韓、日本及台灣的面板廠商聯合壟斷LCD面板價格。美國檢察官指控友達高層與其他業者在豪華飯店晤談六十多次,以操縱面板價格,使美國經濟損失數十億美元。包括韓商三星以及上述面板廠商在上述年間,每月舉行多邊會議或雙邊會談,多數在台灣的五星飯店中碰面,代號為「水晶會議」。美國在2006年底開始調查亞洲面板廠涉及反壟斷法後,三星轉當汙點證人,換取免罰待遇,結果美國掌握了「水晶會議」的主要內容,並據此一一起訴相關廠商。 友達雖然堅持所參與的會議並未違反美國反壟斷法,但其他遭到美國司法部控告的七家亞洲面板廠商,包括南韓的LG,日本的夏普、精工愛普生、日立,台灣的華映、奇美及瀚宇彩晶都已經認罪,並且支付超過八億九千萬美元的罰金。 歷經八周審判,美國舊金山聯邦法院陪審團13日認定台灣友達光電與美國子公司壟斷面板價格的罪名成立,另外兩位友達高階主管被認定有罪,最高可被處以一百萬美元罰金和十年徒刑。﹝1, 2﹞ 看完以上背景說明,多數國人的反應是美國怎麼那麼霸道,竟然可以把其他國家的公司高階主管抓起來關。另外南韓三星實在是可惡,竟然當起「抓耙仔」,出賣他人。而我國政府又為甚麼見死不救?以下將一一分析。 首先,美國法院對於外國人在海外的犯罪行為是否有管轄權?因為「水晶會議」多數是在台灣的五星飯店中召開,而這些面板廠商的高階主管又不見得是美國籍。問題是這些LCD面板大量賣到美國,影響了美國消費者權益,更何況這也影響美國產業的競爭力,那麼美國法院就有管轄權了。 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曾痛批,南韓三星是「抓耙仔」,把台灣面板廠全拖下水。沒錯,「抓耙仔」是人人喊打,可是郭台銘的論點是有問題的。這整件事情是八家亞洲面板廠商私下聯合操縱面板價格在先,三星轉當汙點證人在後,換句話說,要不是這八家面板廠商的行為有問題,三星也不須當汙點證人。郭台銘說三星把台灣面板廠全拖下水,難道郭台銘的希望是最好這八家面板廠商都守口如瓶,然後繼續聯合操縱面板價格,然後讓全世界包括台灣的消費者繼續受害? 至於我國政府能做甚麼?行政院長陳冲昨(14)日表示,會以政府名義提出一些意見,透過美國行政管道轉達司法單位,提供業者必要的協助。陳冲表示,美國是三權分立國家,行政不會干涉司法。不過,過去政府曾透過一些方法,對事件了解,表達關心及提供意見。經濟部次長林聖忠表示,政府派駐美國的相關單位,將會出面向美國司法部證明友達在國內是健全、無違反法規等不良紀錄,以及是負責任的公司。林聖忠說,如果遭境管的企業主管,平常能有我政府單位前往關心,企業主管在美所遭受待遇,也會「比較好一點」。﹝3﹞ 陳冲說得很中肯,政府能做的有限,只能對事件了解,表達關心及提供意見。由於這是初審判決,友達及其兩位高階主管仍可自行上訴。但是經濟部次長林聖忠講甚麼「將會出面向美國司法部證明友達在國內是健全、無違反法規等不良紀錄,以及是負責任的公司」這種幫不上忙也沒有常識的話應該只會自取其辱吧。美國司法部只要拿出面板廠商在台灣開「水晶會議」的資料,經濟部次長還能說友達在國內是無違反法規等不良紀錄的廠商嗎? 其實在這整件事件當中,台灣政府有一件應該做卻一直沒有做的事。這八家面板廠商不是在台灣的五星飯店中碰面開「水晶會議」嗎?這八家面板廠商不是也都因為操縱面板價格而影響台灣消費者的權益嗎?因此,台灣政府最應該做的事應該是也對這八家面板廠商展開調查,甚至起訴。台灣的法院決對比美國法院更具有司法管轄權,台灣也有類似於美國反壟斷法的公平交易法,這是展現主權的大好機會。 但是從2006年民進黨執政至今的國民黨,政府似乎完全無動於衷。當美國、歐洲、甚至南韓都祭出反壟斷法對這些面板廠商開鍘,台灣政府為何獨獨放棄這個機會?我們不是對南韓三星恨得牙癢癢嗎?不是正好可以趁機教訓,而且還是可以自己關起門來打,不是大快人心嗎?為何政府放棄了?難道,是政府忘了我們還有公平交易法嗎?還是,台灣的司法已經被行政干涉了? 參考資料: 1. 美判友達壟斷面板價有罪兩主管恐重刑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S1/6963071.shtml#ixzz1p9E3ru8m 2. 新聞幕後/百億罰款8人被關禍起水晶會議…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S1/6963081.shtml#ixzz1p9EDpCBS 3. 陳揆下令搶救國際反托辣斯小組啟動 |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S1/6962957.shtml#ixzz1p9Cw1C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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