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1/12/29 21:55:17瀏覽851|回應3|推薦61 | |
《營養午餐弊案起訴8校長 最重求刑20年》~ 新北市校長向營養午餐業者收賄弊案,板橋地檢署昨天首波起訴八名國小校長和十名團膳業者,三名校長堅拒認罪,被求處十五到廿年重刑;重創教育界形象。引自聯合新聞網 我想,像這樣一則新聞報導對杏壇的傷害已是不可承受之重,我也相信以現在檯面上的國中、小學校長成員而言,應該都是出自教育院校所培育出來的優秀人才。想當年費盡千辛萬苦所爭取到的「校長」這個職稱所帶來的風光場面,如今卻淪落至此,曾經認識的,不認識的人應該都會不禁欷噓吧! 而聽到這個檢察官起訴內容當下,我的第一個反應就如同當初聽到職棒打放水球的球員被檢察官起訴時的感受一樣:司法體系還是選擇網開一面給這些曾經心懷不軌者一條生路,但前提是你要先勇於「認錯」。 是的!就是要勇於認錯。當年他們一定都讀過的「知恥近乎勇」;當年他們還在講臺上授課時一定曾經教育、告誡孩子們犯錯時要勇於認錯、知過能改;亦或是在校長任內在司令臺上對孩子們作「晨間箴言」時說明誠實與清廉的重要性。但時至今日,仍有少數死不認錯的「高階」教育工作者,卻以這般身教來教育我們的下一代?無怪乎檢察官會對這幾位求處十五到廿年重刑的重刑。 其實,這些人不是沒看電視就是心存僥倖。殊不知好幾次的職棒放水球事件,從沒有一位球員真正被關過,甚或是被具體求刑過,理由幾乎都是這些犯錯球員坦承犯意,並願意把犯罪所得全數繳回,以換取檢察與司法體系的緩起訴或者緩刑。除非像最近有幾位堅不認錯的涉案球員,不但被檢察官具體求刑,在法院一審判決非但沒減輕求刑,甚是還加重其刑。理由當然就是有負社會重託,與身為青少年偶像所該肩負的教育責任,更令法官指責的也就是他們仍拒絕認錯。 我知道要從一位基層教育工作者成功爬升到校長這個「位子」需要許多歷練與人際關係,但我不知道他們是在何時立下志向要往這個位子走去。不過我一直都不太能接受到目前為止我所遇過的五任校長幾乎都相當缺乏導師歷練,甚至有的是一進教育圈就在行政體系打滾。而我私自研判,這或許會讓他們忽略該是教育主體的學生真正的需求與心聲是什麼;更或許在權力競逐中讓他們逐漸忘記初心,甚至呆在教育界一輩子卻從沒有好好為孩子們上過一堂課? 我不禁要問:當初決定要爬到這裡時的起心動念還在嗎?因為這個位子是沒有強迫性的,沒有人有權要你一定非得當校長不可;還或是他們在校長養成階段的行政歷練經驗中早已經嗅過肥水的味道是如何甜美?無可否認的,在他們認識的長官當中一定有人當年就作跟它們一樣的事,他們只不過是有樣學樣,所以才會有人敢誇言這只不過是「歷史共業」而已。而且,他們也一定看到這些長官都能安全下莊,才會覺得不如自己也賭上一把,看看能不能也順利闖關成功。 其實,只有在杏壇內默默耕耘者才知道不能把教育當成生財工具,儘管他們也比外人知道更多杏壇裡的醜事。只是可惜了這原本該是高尚與純潔的場域,也會因為人性的貪婪而淪為權力競逐的競技場。看多了恃強凌弱的行政主管,看多了言行不一的教育工作者,教師的社經地位一再往下沈淪能怪誰?怪自己內省能力不夠吧!怪自己只有善良而不勇敢吧! 還記得校長遴選時每個候選人義正辭嚴的政見發表內容,但真的一上任有誰還記得當初自己曾許下過怎樣的承諾。說真的,校長遴選制度表面上開放學校參與,但在十幾張選票中學校代表頂多也只是教師會與家長會兩票,每個候選人比的絕對是背後人脈與上級關係是否良好?因為絕大多數的選票還是掌握在教育行政機關與師範院校的教授群手中,學校能撼動什麼?難道教育要的不是執著於教學工作上的教師,而是需要交際手腕高超的人才?校長人選的遴選難道就只能從這些有行政企圖心的人中去尋找? 誰還記得當年把教育工作當畢生志業時的雄心壯志?直到時空轉換與現實磨難後,至少還願意把教育當成事業來經營時的無奈?但不知何時,教育工作已悄悄單純到只是我的職業,甚至有多少人已把教育當成一項「工作」而已?光有職稱而不能稱職的當好一位校長工作,會不會覺得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光把教書當成工作會不會覺得愧對這份薪水與良知? |
|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