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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8 22:56:06瀏覽362|回應0|推薦2 | |
轉載自葉天來律師 2010-07-21 發表之文章http://lawyer104.com.tw/lawyer/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25 媒體有時會報導法官的判決,但是只表明是那個法院的判決,不表明是那位法官的判決。媒體報導法官的判決,一般來講,都是報導一些頗有爭議,甚至非常離譜的判決,非常令人懷疑法官判決的公正性,譬如某法官對於一件妨害家庭案判被告無罪,理由是雖然查獲時男女深夜同處一室,女方全裸,男方只著內衣褲,但無男女發生性關係的證據。類似如此荒謬的判決,不勝枚舉,但只報導那個法院的判決,這位判決的法官的尊姓大名,却未見報。像這類報導,讓人感覺司法不公,但是公正廉明的好法官相當多,司法並非不公,而是一粒老鼠屎弄壞一鍋粥,這對於那些公正廉明的好法官,真是不公平。 要司法改革,必須將判決的法官的尊姓大名一併報導,讓社會大眾對於為判決的法官,是公正還是爛透自有評論。否則,爛法官做出爛的判決後,所謂司法不公,落在司法界整體上,不是落在爛法官個人身上,爛法官口袋滿滿做出爛的判決後,社會大眾並不知爛法官是誰,如此一來,他照爛不悟,口袋滿滿,除非被逮個正著,否則,爛的判決永無止息,司法形象怎能好。 曾向司法當局建議,函請行政院新聞局通告各媒體,凡是報導任何司法案件的判決,為判決的法官的尊姓大名一定要一併報導,如果是爛的判決,能讓社會大眾知這爛法官是誰,看他以後還敢繼續爛否。這樣,對於司法風氣的改善定有幫助。可是司法當局對於此種建議無動於衷,毫不回應。司法改革是否玩真的,令人懷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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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