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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論消文299 299頁1行-300頁2行 益西彭措堪布開示 辰二 安受苦忍: 所謂安受苦忍,即安然領受在生死中或修行中所遇到的諸多苦惱,而不動心。 第二,引發安受苦忍分三: ① 必須安受苦之理; ② 引發此之方便; ③ 處門廣釋。 安受苦忍分三: ① 必須安於受苦之理。② 引生安於受苦的方法。 ③ 從根本觀點作出詳細解釋。 巳一 必須安於受苦之理: 《入菩薩行論》(安忍品)說:快樂的因寥寥無幾,痛苦的因卻是屢見不鮮。 今初。 酉一、必須安受苦之理分二: ① 從作用上觀察助道和障道,斷定必須以苦為道 ② 從結果上觀察增苦和減苦,斷定必須安受眾苦 “必須安受苦之理”,即不能不安然接受痛苦的道理。如理觀察必須安受眾苦的理由,以思擇的力量就能生起“我必須修安受苦忍”的認識。 戍一、從作用上觀察助道和障道,斷定必須以苦為道 如《入行論》云:“樂因惟少許,苦因極繁多。”我等恒有眾苦隨逐,故以苦為道不可不知。 就像《入行論》所說:能引生安樂的因緣只是少量,而能引生痛苦的因緣卻極其繁多。如此由因推果即可預知:我們未來的生涯中時常會有痛苦跟隨,時時都有痛苦降臨。因此,對於“苦轉為道用”的道理不可不知。 所謂“苦轉為道用”,即將痛苦轉為修道的助緣。就像植物可以製成藥品來治病,水力可以轉成電能來發電,痛苦也可以轉化為修行的助緣,猛厲推進修道的進程。 比如:乾牛糞取來作燃料,牛糞就變成火,可以煮飯、取暖;河水挑來作湯或泡茶,水便成了美味的飲品。牛糞本身不是火,水也不是湯,但是經過善加利用之後,就轉化成提供人類生活便利的資具。 同理,當我們發現痛苦原來可以引發出離心、大悲心、慚愧心等善心時,就應當合理地利用痛苦這種奇妙的燃料,引燃相續中的善心之火。這就是苦轉為道用的含義。 正像人類認識了物質規律之後,能夠充分利用核能、電能一樣,當我們瞭解了心靈的規律之後,也可以合理地利用苦能,讓它為修道所用,使深廣的苦海變成善心功德的海洋。 若不爾者,如《集學論》說,或生瞋恚,或於修道而生怯弱,即能障礙修善行故。 若不知將痛苦轉為道用,就會像《集學論》所說,或者由於苦而生起瞋心,或者由於苦而對修道心生怯弱,由此就能障礙修持善行。 以上總的是說:我們已輪回流轉了無量世,在識田中已播下無量種子,其中善樂種子只是少量,苦種卻極其繁多;而且,苦種子並不會自動消失,只要尚未生起聖道,因緣和合時,這些種子必然現行,故可預見我們未來隨時都會遭遇痛苦。若不將這些痛苦轉為道用,痛苦就會成為障道因緣;若能轉為道用,借苦修行,苦難就會成為修道助緣。在痛苦生起時,能轉就能增長道業、攝取利益,不能轉就將毀壞道業、遭受損害。因此,為了在苦難中成就道業,必須學會將苦轉為道用。 身為人,就不可不學為人處事的道理;身在苦海之中,就不可不知處理痛苦的方法。凡是修行者,都應學會將苦轉化為菩提道的助緣。 唐代禪宗祖師趙州和尚說:“時人被十二時所使,老僧使得十二時。”古代的一時為一時辰,即現在的兩小時。趙州和尚是將每天二十四小時,不論好壞苦樂統統轉為道用,一切都是佛法的妙用。 戍二、從結果上觀察增苦和減苦,斷定必須安受眾苦 此復26有苦是由他起,亦有諸苦無論於道若修不修由宿業起,又有一類如下所說,由修善行始得發起,若不修善則不發生。 另外,有三類苦:一是由其他因素偶然引起的眾苦;二是不論修道與否,由宿世惡業引起的眾苦;三是如下文“處門廣釋”中所說,由於修善才得以發起的眾苦,不修善就不會產生。 26 此復:此中還有一層道理在。 比如:因為操作不規範而導致觸電,這是由現前因緣偶然引起的痛苦;由於前世輕慢尊長的業力,今生常感頭痛,這是由宿世業力感招的痛苦,不論修道與否都會出現。 如是若由宿業及現前緣增上力故決定起者,此等暫時無能遮止,起已必須安然忍受。 這三類苦中,若是前兩類苦,即由於1.宿世惡業力和2.現前因緣的力量而決定生起的痛苦,對這些苦暫時無法遮止,則在苦生起之後必須安然忍受。 為何要安然忍受呢?以下從反面和正面解釋原因。 若不能忍,則反於此原有苦上,由自分別更生心苦,極難堪忍。 從反面觀察: 如果不能安忍,就會在原有的痛苦之上,由於自己的分別而更添一層心苦,令心極難忍受。 比如,某人得了癌症,當他知道病情之後,一直執著分別,結果心情越發惡劣,常常陷入恐懼、憂慮、絕望之中,致使痛苦加深、病情惡化。不到幾天,人便明顯衰老。 這說明心理的作用很大。如果沒有安忍的力量,一旦心理防線被衝垮,就只會傷害自己而已。 若能安忍,雖根本苦未能即退,然不緣此更生內心憂慮等苦;若於此上更持餘苦助道方便,則苦極微而能堪忍。 從正面觀察: 首先須瞭解“根本苦”和“衍生苦”的意義。“根本苦”是原先已有的基本之苦,“衍生苦”是緣此苦又生起的新苦。比如:遭遇車禍壓斷了雙腿,肢體殘缺的苦,是根本苦;由此而悲傷絕望,是衍生苦。 若能安忍,則雖然根本苦不能立即減退,但不至於緣此苦而又引起內心憂慮等苦;如果在此基礎上,還能修持其他苦轉為道用的方法,痛苦就會變得輕微而能夠忍受。 是故引發安受苦忍極為切要。 所以,由“不忍必定增加痛苦,安忍則能減輕痛苦”這一道理,引發安受苦忍,對每個人來說都是最切身、最緊要的事。 人最關心自己的苦樂,誰都不願受到傷害,而引發安受苦忍則與自己的苦樂密切相關,也是身在苦海中的眾生時時都要運用的方法,因此“極為切要”。 總之,對於那些不可避免的苦,我們能做的,只有改變自己的心境。若能以良好的心態安然接受,就能將痛苦控制在最小的範圍內;若能進一步將苦轉為道用,更可將苦的程度降到最低。但是,平時若未修成安受苦忍,則當痛苦降臨時,心會不由自主地緣痛苦分別執著,結果苦上加苦,令痛苦更加深重,因此必須實修安受苦忍。 苦有三類,上面講了前兩類苦生起時,必須安然忍受並利用苦來成就道業,唯有如此,才是對苦最明智的處理方式。至於第三類修行中的苦,後文將會講述必須安受的理由,所以此處不再贅述。 對於“必須生起安受苦忍”有所認識之後,接下來則須瞭解生起安受苦忍的方法。不懂方法或方法不當則無法生起,這是緣起的規律。 第二,引發方便分二: ① 有苦生時破除專一執為不喜; ② 顯示其苦理應忍受。 “引發此之方便”,即引發安受苦忍的方法。一切有情都有善的潛能,只要方法得當,就能開發有情相續中善的潛能,引發善的力量。 要引發菩薩相續中的安忍,乃至引發無邊的安忍境界,必有其巧妙的方法,而這些方法便是造就佛菩薩的妙法。 忍有1.耐怨害忍、2.安受苦忍和3.法思勝解忍三種,不論修哪一種,都要運用妙慧觀察思惟遮止其違品,才能修成。(1.耐怨害忍的違品是瞋恚,2.安受苦忍的違品是瞋恚和怯弱,3.法思勝解忍的違品是不解法義而對法沒有樂欲。) 修耐怨害忍的關鍵,是要按照正理反復思惟,加強如理思惟的力量,轉變原先的想法,如此就能消除不可樂想,從而止息憂惱,即從根止息瞋心而堪能忍受。 此處修安受苦忍,同樣要先運用道理來思惟。 首先,以如理思惟,破除苦生起時一向不歡喜的心態,若能做到這一點,就是釜底抽薪,從根本上遮止瞋恚和怯弱。 其次,再從功德方面思惟,苦有哪些助道的作用、忍苦修行有何等意義,一旦思惟到量就會引起歡喜吃苦、忍苦的意樂。以這兩種方法,能真正引發安受苦忍。 戍一、有苦生時破除專一執為不喜 以能破、所破來分析。 所要破除的是:在痛苦生起時,一貫執持不歡喜的心態;能破的方法是:思惟不歡喜毫無意義。 面對痛苦時,我們一貫是以不歡喜的心態對待。但是,這樣的心態合理嗎?從利益上觀察:如果堅持不歡喜的態度對我們有益,大可堅持而不必放棄;如果沒有利益而只有損害,那麼有何必要堅持呢? 今初。若已生苦有可治者,是則其意無須不喜;若不可治,縱不歡喜,亦無利益,非但無益,且有過患。若太嬌愛,雖於微苦亦極難忍;若不嬌愛,其苦雖大亦能忍故。 痛苦出現時,只有兩種可能:一是有方法對治,二是無方法對治。若有方法對治,就不必要不歡喜,而應積極主動地對治;若已無法對治,即便不歡喜也沒有任何利益,而且還有損害。什麼損害呢?如果太過嬌氣,忍耐力就會越來越差,最後連小苦都無法承受;相反,若能堅強而不嬌弱,忍耐力就會越來越大,最後連大苦都能忍受。所以,應當對治嬌弱不歡喜的心態。 比如:屋子著火了,如果可以救火,則應想方設法去滅火,沒有必要不高興;如果屋子已燒成灰燼,不高興又能有什麼作用呢?倒不如坦然面對。 如云:“若有可治者,有何可不喜?若已無可治,不喜有何益?” 如《入行論》說:如果有方法對治,有什麼理由不高興呢?如果已經無法對治,不高興有何利益呢? 又云:“寒熱及風雨,病縛捶打等,我不應太嬌,若嬌苦反增。” 又說:當遭受寒冷、炎熱、颳風、下雨、生病、被捆縛捶打等時,我不應太嬌弱;如果太嬌弱,痛苦反而會增強。 受苦時為何不應嬌弱呢?因為“若嬌苦反增”。其原因有二: ① 越不能堪忍苦,苦就顯得越大; ② 若無法堪忍小苦,由於等流作用,導致忍耐力越來越小,以後便會越來越苦。 《大智度論》說:“復次,菩薩自知宿罪因緣,生此苦處,此我自作,我應自受。如是思惟,是故能忍。”又說:“復次,菩薩思惟世間八法,賢聖所不能免,何況於我?以是故,應當忍。” 現代人修行很難入道,部分原因就是吃不了苦,不能像古德那樣難行能行、難忍能忍,很少有人能夠具備古德那種為了求法而不惜捨棄世間一切享受的精神。與古人相比,現代人一方面多了享受物質生活的福報,另一方面卻少了修行佛法、體驗法味的福報。 凡夫通身都是貪瞋癡的煩惱,生活上還要處處講究,一點小苦都忍受不了,沒有破釜沉舟的勇猛心力,究竟要拖延至何時,才能真正解脫煩惱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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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