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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論消文298 297頁4行-299末行 益西彭措堪布開示 酉二、破除不喜怨家富盛喜其衰敗分二: ① 破除不喜怨家富樂 ② 破除歡喜怨家衰損 第二,破除不喜怨敵富樂喜其衰損者。 “破除不喜怨敵富樂喜其衰損”,即應破除不喜歡怨敵安樂而喜歡他衰敗的心態。 戍一、破除不喜怨家富樂 所破是見怨家圓滿、安樂時,嫉妒不歡喜的心態。 能破是思惟自己發菩提心時,立誓利樂一切有情、願一切有情成佛的本願。 首先,以兩對相違來破除菩薩不喜怨家富樂的心態。 本為利樂諸有情故發菩提心,今於有情自獲安樂反起瞋恚。
第一對相違: 本來為了利樂有情而發菩提心,現在有情自己獲得安樂,你反而瞋恚他。 這是第一對相違,即:發願時承諾要將最大的成佛安樂給予有情,但現在有情自己稍得些許安樂,你反而不樂意。這是口中承諾的與心中所想的相違。 又云惟願一切有情皆當成佛,今見彼等略有下劣利養恭敬,反生憂惱,極為相違。 第二對相違: 又說“但願一切有情都能成佛”,現在見到他們稍得些許低劣的利養恭敬,你卻反而生起憂惱,這是非常矛盾的。 這是第二對相違,即:發願時說,我一心希望他能成佛,成為一切眾生恭敬、供養的對境;然而現在見到有人對他稍作供養恭敬,你心裏卻不願意。如此心口不一,極其矛盾。 故應於他幾大富樂斷除嫉姤,至心歡喜。若不爾者,則菩提心利樂有情惟假名故。 因此,不論他有多大的富貴安樂,自己都應當斷除嫉妒,以最真誠的心為他感到歡喜。如果不這樣,則發菩提心和利樂有情只是空話而已。 這一段中,“至心歡喜”四個字很重要,其中有兩層含義: 首先,要發現自己原先心口不一是極大的過失。因為,僅僅口頭上發菩提心,而實際行動卻完全相反,這是欺騙佛菩薩、欺騙眾生。這種不願眾生獲得安樂的心態,若任其發展,後果極其嚴重。因此,見到自己的過失之後,就要及時調整,不論眾生獲得多大的富樂,都應至心歡喜,才能不違自己所發的菩提誓願;否則,發菩提心不但成了有名無實的空話,還有欺騙佛菩薩和眾生的罪過。 其次,若任由見眾生富樂圓滿反生憂惱的心態發展下去,必定會引生瞋心而墮入惡趣,這是一條墮落之路。該如何遮止這種下劣的心態呢?即應通過上述思惟,引生至誠的歡喜心。這是從根本上杜絕瞋心,破除大乘道上最嚴重的障礙,是在即將墮入惡趣時懸崖勒馬,調整心態與大悲菩提心相應,重歸大乘道。 如云:“為樂諸有情,而發菩提心,有情自獲樂,何故反瞋彼?” 如《入行論》說:本是為了將一切有情安置於大安樂的佛果而發菩提心,所以本應依誓言履行菩薩行,但現在有情靠自己稍得些許世間的小安樂,你有何理由反而瞋恨他呢?應當歡喜才是。 “云令諸有情,成佛三界供23,見下劣利敬,何故起憂惱?” 你最初發心時,說要讓一切有情都成為三界應供的世尊,現在有情得到些許低劣的利養恭敬,你又為何心生憂惱呢?應當歡喜! “若汝所應養,當由汝供給,親友24得自活,不喜豈反瞋?” 本該由你養育的親友,應當由你來供給,現在親友能夠自己生存,你不歡喜反而瞋恚,這是什麼道理? 23 三界供:佛是三界有情普應供養的對境,故名三界應供。 連衣食的安樂都不願讓眾生獲得,你哪裡是真心希望他們證得大菩提?因此,若見別人財富圓滿就心生嫉恨,又豈有願將一切眾生都安置於佛果的菩提心? “若他從施獲,或利在施家,此俱非汝有,施不施何關?” 不論怨敵從施主處得到了衣食,還是衣食仍留在施主家,你都得不到,施主給不給怨敵與你何關?你有何必要嫉妒呢? 以下歸納“破除不喜怨家富樂”。 邪見者說:怨家處處損害我,所以我不願他富貴享樂。 駁斥:不對!因為無論是誰獲得利樂,菩薩都應該至心歡喜。為什麼呢?因為發菩提心就是發起利樂有情的大願,現在有情自己得到些許安樂,你卻起瞋,這顯然違背誓願;而且,本來發願將一切有情都安置於佛果,現在眾生稍得利養恭敬,你卻不歡喜,這也明顯相違。比如,本該由自己來撫養的人,現在靠自己的能力得到了衣食,理應對此歡喜才是。 從正面觀察,無論是誰獲得利益安樂,菩薩都應毫無嫉妒並且真誠地隨喜;否則,所謂的利樂有情和發菩提心,也只是虛假的口號而已。 而且,不論施主給不給他衣食,自己都不能得到。再者,不願別人獲得利養,原因是自己希求利養。想要獲得利養,則需修集能得利養的福德,還要有施主對自己生起清淨信心的福德,但自己生瞋唯一是摧毀利養之因。 戍二、破除歡喜怨家衰損 所破是怨家失敗時自己幸災樂禍的心態,能破是思惟這種噁心有害無利。 怨家衰敗而生歡喜,及暴噁心願其失敗,僅由此心於怨無損,惟令自苦。設能損他,然亦俱害。思此過患,當一切種而正滅除。 見怨家失敗時你心生歡喜,以及以粗暴惡心咒願他失敗,單憑你的惡心也無法損害怨家,只會讓自己受苦而已;即使能損害他,也是兩敗俱傷,有什麼必要呢?這樣思惟之後,何時何地都要滅除這種噁心。 《感應篇彙編》中說:“人之有失,蓋不幸也。不為哀矜,而反願之,是幸災樂禍也。彼既以災禍為可幸可樂,則災禍安得不隨之耶?是失不在人而反在己矣。人雖至愚,當不為此。”(別人失敗是很不幸的事,非但不同情憐憫他,反而希望他失敗,這是“幸災樂禍”。既然把他人的災難當成可幸可樂之事,災禍怎麼會不緊隨自己而來呢?這樣幸災樂禍,失敗不會落在別人頭上,反而會落到自己身上。再笨的人也不會這樣做。) 《遷善錄》中記載: 宋國的大夫蔣瑗有十個兒子,一個駝背,一個跛子,一個肢體萎縮,一個雙腳殘廢,一個瘋瘋顛顛,一個癡癡呆呆,一個聾子,一個瞎子,一個啞巴,一個死在監獄中。 他的朋友子皋問他:“你平時行為如何,怎麼會有這樣大的災禍?” 他說:“平時我也沒造什麼惡業,只是喜歡嫉妒別人。誰勝過我,我就嫉恨他;誰奉承我,我就喜歡他。聽說別人行善,我便懷疑;聽說別人有過惡,我就相信。見人有所得,如同自己有所失;見人有所失,就像自己有所得。” 子皋說:“你的心態竟然是這樣呀!你很快會遭到滅門之災。你的惡報何止如此!” 蔣瑗聽了大吃一驚。子皋勸導他:“天雖崇高,也察知細小之事。你若能痛改前非,必能轉禍為福,現在悔改還不算晚。” 此後,蔣瑗一一改正生平的惡行,不到幾年,幾個孩子的病都漸次好了。 可見“萬法唯心自現”,一切都是自心所現,心怎麼想就會怎麼顯現。願人得安樂,自己就會得安樂;願人受苦,最後只有自己受苦。蔣瑗過去的心態惡劣,願人失敗,不願人成功,這樣用心,對別人也沒有損害,只是害了自己。 如云:“設怨有不喜,汝有何可樂?僅由汝希願,豈為損他因?” 如《入行論》所說:怨敵不歡喜時,你有什麼可高興呢?這樣做,對你毫無利益只有損害,因為單憑你的惡願,也不會成為讓他受到損害的因緣。既然願望絲毫不會實現,又何必動這樣無義的瞋心? “縱由汝願成,他苦汝何喜?若謂滿我心,損失豈過此?” 即使你的惡願實現了,但是讓他人受苦,你又有什麼可歡喜呢?如果說“這樣可以讓我的心感到滿足”,你生起如此嚴重的害心,哪有比這更嚴重的損失?你將以此害心而墮入惡趣。 “彼煩惱漁夫,利鉤之所執,我於地獄鑊,定受獄卒煎。” 魚兒只要被漁夫的利鉤鉤上,就難逃在油鍋裏被煎炸的厄運。同樣,我若被瞋心漁夫以猛利惡業的利鉤鉤住,一定會被扔進地獄油鍋內,感受猛烈的煎炸之苦。 以下歸納“破除歡喜怨家衰損”。 邪見者說:我當然樂意怨敵衰損,因為他對我作了許多損害。 駁斥:不應如此!因為僅以希望怨敵衰損的噁心並不能讓怨敵衰損,即使以此惡願損害了怨敵,但最後仍是“自他俱損”,如此沒有任何意義。 邪見者說:雖然損害我個人,我生瞋不合理,但他如果損害三寶,我就應該瞋恚。 駁斥:不成立!因為三寶不是可以被損害的對境,既然他無法損害三寶,你又何須生瞋呢? 邪見者又說:應對損害自己親友的怨家生瞋。 駁斥:不應如此!因為,是由怨敵和武器二者同時損害親友,你只瞋怨敵而不怪武器並不合理;而且親友和怨家鬥爭,實際是過去互相損害的惡業現行的果報,是由宿業而感果,怎麼能瞋恨怨家呢?就像稻草遇緣而燃燒,菩薩應當想方設法地滅火,而不是添油加柴。同樣,見怨敵損害親友時,應當設法消除衝突,讓雙方重歸於好,讓一切有情彼此慈愛。 酉三、攝義 以下是對耐怨害忍的修行原理和方法以提要的方式總結。 如是若於障礙我樂及我親樂、為作非樂並於怨家所有盛事,一向視為不可樂相,由此生憂,憂增發瞋。 這是說明瞋心生起的次第。 如果對於“障礙我和我的親人獲得安樂”,或者對“在我和我的親人身上製造痛苦”,或者對“怨家的圓滿盛事”,一向視為不可樂之相,由此就會引生憂惱,憂惱增長即引發瞋心。 若能破其一向不喜,則止其憂;由憂息故,瞋則不生。 若能破除一向不歡喜的心態,就能止息憂惱;憂惱止息了,瞋心就會失去所依而無從生起。 以上宣說了瞋心的生起和滅除兩種次第。 生起次第是:不可樂相生故,憂惱生;憂惱生故,瞋心生。滅除次第是:不可樂相滅故,憂惱滅;憂惱滅故,瞋心滅。 此處開示了修耐怨害忍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從果推因,即生起瞋心的原因是內心憂惱,憂惱的原因是內心觀不可愛之相,而被我們視為不可樂的相共有三類: ① 別人障礙我們或親人獲取安樂、讚譽、稱頌、利養等; ② 別人傷害我們或親人,以及對我們或親人譭謗、說粗語、傳惡名; ③ 怨敵得到圓滿興盛。 由此可見,瞋心的根源是執取不可樂相。正因為視其為不可樂,所以這些境界一現前,內心便會陷入憂惱,憂惱一旦加深,瞋恨就會爆發。 現在修耐怨害忍,一定要違逆以往的習性,從根上對治,否則很難修成安忍度。如何從根上對治呢?總的是以如理思惟轉換原先的想法。比如: 1.把不可樂想轉成可樂想,此想一旦堅固,心中就能歡喜地面對、接受,不致憂惱而生瞋。 2.或者,把不可樂想換成悲憫想,心隨悲憫想轉,就能增上饒益對方之心,也一定能遮止瞋心。 3.其他修親善想、唯法想、攝受想、善知識想、苦想、還債想、無常想等等,都是由“依想堪忍”這一原理分門別類所演述的。 故應以前所顯正理,於此破其一向不喜,由眾多門滅除瞋恚,以其過失最重大故。 因此,應當運用以上所開顯的各種正理,來破除一向不歡喜的心態,通過多種途徑來滅除瞋恚,因為瞋心的過失最為嚴重的緣故。 對大乘菩薩來說,起一百念貪心的罪過不如起一念瞋心的罪過大,因為瞋心是損壞菩提心、毀壞菩薩戒最大的怨敵,因此須主動通過不同的途徑來滅除。 以下從正反面說明:以妙慧觀察修對於滅除瞋恚極其重要,故若捨棄妙慧觀察修,極不應理。 能滅教授亦即上說佛子正理,要與煩惱而興駁難,向內摧壞第一仇敵瞋恚之理即此等故,若能以觀察慧善為思擇,以多正理而正破除,則能遮止多類瞋恚,由眾多門發生堪忍,能得堅固微妙習氣,以是由其無垢正理,於正教義獲定解故。 正面: 能滅除瞋恚的教授也就是上述的佛子正理,要和煩惱興起駁難、向內摧壞第一仇敵——瞋恚的正理,就是這些的緣故,如果能以觀察妙慧善加思惟抉擇,運用多種正理正確破除,就能遮止多種瞋恚,從多方面發起堪忍,能獲得堅固、微妙的善法串習力。這是通過了知無垢的正理,而對真實教法的意義獲得堅固定解的緣故。 有捨觀慧思擇修者,即捨此等菩薩一切廣大妙行,當知即是自他暇身受取心要無上障礙,猶如毒蛇應當遠離。 反面: 若有人捨棄以觀察妙慧思擇修習,就是捨棄了上述一切菩薩廣大妙行。須知,這是自他依靠暇滿人身領受大乘佛法心要的最大障礙,猶如毒蛇,應當及早遠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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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