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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論消文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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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論消文297  296頁5行-297頁3行

益西彭措堪布開示

金二、破救

救”是指自己找理由反駁,即心中辯解說:雖然譭謗等沒有傷害我,但會導致別人不喜歡我,所以我不高興。

若作是念:由毀訾等,則餘補特伽羅於我不喜,故不歡喜。

如果認為:因為受到譭謗等,會導致其他人不喜歡我,因此我不高興受到毀訾等損害。

若餘不喜我於我有損,可為實爾,然此於自全無所損,故應斷除不歡喜心。

如果他人不喜歡我對我會有損害,則可以這樣認為,但是這對自己毫無損害,為什麼不歡喜呢?所以應該斷除不歡喜之心。

此處觀察的重點,仍是譭謗等帶給自己的是利益還是損害,即應思惟譭謗等對自己沒有任何損害,不必為此不高興。比如,汽車爆胎,那是輪胎爆了,你有什麼不高興呢?同樣,別人心裏不歡喜,那是他們自己在“爆胎”,和你沒有關係。

如云:“餘不喜於我,此於現後世,俱不損於我,何故我不樂?”

如《入行論》說:其他人不喜歡我,對我的今生和來世都沒有任何損害,我為什麼不高興呢?

若作是念:雖他不喜無損於我,然由依此,即能障礙從他人所獲得利養,故於毀訾、譭謗、傳惡名者而發憎憤。

如果認為:雖然他人不喜歡我,對我毫無損害,但這會障礙我從別人那裏得到利養,所以我要對毀罵、譭謗、傳揚我惡名聲的人發怒。

破斥:

所得利養須置現世,瞋他之惡隨逐而行,故無利養速疾死沒,與以邪命長時存活,前者為勝。

此處“邪命”是指由瞋恨別人而得到利養。

所得到的利養終須拋棄在今世,而瞋恨他人的惡業卻將隨逐自己前往後世。所以,“沒有利養而很快地死去”和“依靠邪命長久存活”兩相比較,前者更好。

再觀察,我們生瞋的理由是:由於他的譭謗等,導致別人減少或者不給我利養,因此我要瞋恨他。

可見此處引生瞋心的原因,是我們對利養的貪執。如果不貪利養,則絕不會生瞋。如果將利養視若糞便,別人不給你糞便,又有何可發怒呢?

值得留意的是,這種辯解實際上是我們平時極易犯下的錯誤。我們往往忽視一念瞋心所會帶來的惡果,而認為發發瞋心沒什麼大不了的,別人的譭謗斷了自己的財食才是真正要緊的事。

因此,以下關鍵是要破除對利養的耽著。具體如何破除呢?即從此生的終點來觀察:現世的利養不論享用多少,臨終時皆歸空無,所以也就沒什麼可耽著了。

設獲利養長時存活,然於死亡終無免脫,終須有死。至臨終時,先經百年受用安樂,與惟一年受用安樂,二者相等,惟為念境,爾時苦樂無差別故。譬如夢中受樂百年與惟須臾領受安樂,二睡醒時,樂與不樂全無差別。

即使得到利養而長期存活,但終究免不了一死。到了死亡時,生前享受過百年安樂也好,只享受了一年安樂也罷,都同樣成為憶念的對境,因為那時苦與樂已沒有差別。就像夢中享受了百年的安樂和享受了片刻的安樂,在夢醒時,二者絲毫沒有樂與不樂的差別。

這是通過思惟死亡時生前的安樂無論久暫,都平等成為憶念的對境,而破除對利養的執著。比如:出納(例如銀行員)在一年中,所數的錢不論多或少,最後都必須上交,所以,他大可不必因為錢多而歡喜,因為錢少而憂惱。

如是思惟,若於利敬能破貪著,則於毀訾揚惡名等不生憂悒。以不求於他顯我殊勝,雖不顯揚喜無退故。

按照這樣思惟,如果能對利養、恭敬破除耽著,則對於譭謗、傳惡名等就不會心生憂愁。因為,自己並不希求別人來顯揚我的殊勝,即使自己的名聲得不到顯揚,也不會因此退失歡喜心。

如果我不希求名利,則別人讚歎我,我沒有什麼可激動的;不讚歎我,我也不會因此而憂愁。我是否歡喜並不觀待名聲的有無,因此得不到名聲,我也不會失去歡喜心。

反之,若執著名聲,別人讚歎我,我就陶醉欣喜,他毀罵我,我便痛苦憂愁。如此患得患失,不自在地為煩惱所苦,都是由於被名利之繩束縛所致。

亦如論云:“能障利養故,若我不喜此。”

也如《入行論》所說:他人對我的譭謗等能障礙我獲得利養,所以我不喜歡。

我利置此世,諸惡則堅住。我寧今死歿,不邪命長活,我縱能久住,終是死苦性。”

答:即使得到了利養,也終須棄於今世,而瞋恨的惡業卻會長久存留在相續中,直到果報成熟為止。所以,我寧願現在未得利養而死,也不願依靠邪命而長久存活;即使我能活得很久,終究也是死苦的本性(本質上終究會死)。

堅住”:諸法可分內、外兩種,外之色法,可用一些方法來消除,而惡業是內相續之法,一經造下,業習就熏染建立在阿賴耶識中,洪水沖不走,烈火燒不毀,盜賊偷不去,吃藥排不出,在未生起對治法或者果報尚未成熟期間,惡業將如影隨形地跟著自己,此即“堅住”。

夢受百年樂,若至於醒時,與受須臾樂,若至於醒時,醒已此二者,其樂皆不還,壽長短二者,臨終惟如是。”

譬如,在夢中享受了百年的快樂之後才醒來,和在夢中享受片刻的快樂就醒來,醒來之後,二者歡樂的時光都不可能重新返回。同樣,人的壽命不論長或短,臨終時都成追憶如過眼雲煙。

設多得利養,長時受安樂,亦如被盜劫,裸體空手行。”

即便我獲得了許多利養,而長年享受安樂,但最後仍將如同被強盜洗劫過一樣,赤身裸體、兩手空空地隨業力漂泊於後世。

金三、攝義分二:

總說 旁述安忍譭謗等之方便

木一、總說

邪見者說:我應瞋恚損害者,因為他對我作了譭謗等。

駁斥:不應生瞋!因為譭謗等無法損害到身心。為什麼呢?因為心不是色法,以譭謗等根本無法損害,而且譭謗等聲音無法觸及身體,故對身體也毫無損害。

邪見者說:受到譭謗等能令其他人不喜歡我,因此我不樂意。

駁斥:不合理!因為別人不喜歡你,對你沒有任何損害。

邪見者又想:由於他的譭謗等而障礙我得到利養,我當然要恨他。

駁斥:這也不合理。因為未得到利養而死,好過以邪命而長久存活。此因也成立,因為:所得之利養最終只能留在現世而無法帶走,但瞋恚的罪業卻將伴隨自己前往後世。況且,不論存活多久,終究無法避免死亡。臨終時,生前享受一百年的安樂和享受一年的安樂同樣化為烏有,猶如夢中享受百年的快樂和片刻的歡樂,醒來時同樣一無所有。

邪見者又說:得到利養能讓我長久存活、消除罪業、增長福德,所以追求利養並非不合理。因此,誰障礙我獲得利養,我就對他瞋恚報復。

駁斥:這也不合理!因為為了獲取利養而瞋恚,只會滅盡福德、增長罪業。(本來是希求得到利養而增福滅罪,但實際上,為了利養而對人生瞋,則已成了滅福增罪。)

總之,別人對我們作譭謗、說粗語、說惡名的時候,我們要思惟:這些虛幻的聲音根本無法損害我的身心。假設因為譭謗等而導致其他人不喜歡我,這也只是他自己心裏不歡喜,與我無關。即便別人因此減少或不給我利養,我也無所謂,因為利養本來只是夢中的利養,終歸會化為烏有,與其為了利養生瞋而下地獄,不如現世不要利養而死。所以,這些譭謗等,就像狂風暴雨之聲,對我沒有任何損害,我沒有理由不高興。

木二、旁述安忍譭謗等之方便

分解的方法:一段話是由句子組成,句子是由字組成,字又由音節組成。若將一段話逐次分解成字、分解成音節,便知毀罵本無自性。

比如:別人罵你“木瓜”時,若將“木瓜”二字分解成“木”和“瓜”,單是“木”或“瓜”則沒有一字在罵你。因為他說“木”時沒有“瓜”,說“瓜”時沒有“木”,只是在一個時間點上,現起了一個孤零零的音聲,只要第六意識不將前後的音聲聯在一起,不將音聲和所詮義結合,則任何語言音聲皆如水流風動、雞鳴犬吠。“木瓜”二字不過是聲波在空氣中振動而已,問題就出在第六分別意識上。

將一段話分解成單字,句子的意義便會消失;再將單字分解成音節,更只有聲波在振動;最後分至每一剎那,則唯有一剎那的音聲顯現,如此則無法成立任何毀罵,即使有人百千萬劫中不斷地毀罵,也只是風氣在鼓動,毫無實義。

然而,我們的意識習慣性地將前後的音聲聯繫在一起,又把聲音和所詮義混在一起,一聽到音聲就執取意義,認為他罵我“木瓜”而生起瞋心。

其實,整個過程只是一連串迷亂的反應。如果不是經過聲音和所詮義相互對應的串習,則根本不會發生這些連鎖反應。由於凡夫對名言的串習極其堅固,所以一聽到聲音,就會不自覺地執取相應的所詮義,而且誤以為真,認為這是在罵我或讚歎我,隨之便心生瞋恚或驕慢。其實,這都是被自己的分別心騙了,自作多情而已。

我們何以如此脆弱,一聽到辱罵聲,情緒立刻激動起來?這是因為無始以來,我們一直習慣處於自欺、迷惑的狀態,而極少如理思惟。如今既已了知這種迷亂過程的前因後果,當聽到辱罵時,就應分解語言,不再受制於分別意識,那麼就會像《六波羅蜜多經》中所說:“百千劫中作是粗言,不成罵辱。”

若有人又說:如果他是寫譭謗書,一覽之下,字字句句同時顯現而且永存不滅,又該如何呢?

答:管住分別心,只是單純地用眼睛看,那麼只見白的是紙、黑的是墨,何來譭謗呢?即使譭謗書貼滿大街小巷,仍然只有白紙黑墨。

對方又說:我明明看見他的嘴巴在說我、手指著我。

答:如果不動分別心,冷靜地看他嘴唇開了又合、舌頭卷了又伸、氣流一呼一吸,這些運作之中是哪個在譭謗你呢?至於他伸手指著你,那也只是無數微塵在變動,就像一道光照射過來、一陣風刮過來。

對方又說:比喻不恰當!面對無情法的運動,愚人也不會生氣,但對方是懷有惡意而辱罵我的。

答:分別心的活動必須緣著內心的語言,如果不緣意言就無法活動。同樣,他的心識剎那剎那緣著名言在運轉,緣前面“木”字時,沒有緣“瓜”,緣“瓜”字時,“木”字已滅,這樣只是一剎那緣一點,只有心的迷亂活動,此外並沒有一個實在的意義。如果對此也覺得可恨,那同樣應瞋恨浮云的飄動、江河的奔流。

再觀察,不論是能罵的人、所罵的法或者受毀罵者,過去的已經滅了,未來的還沒有來,當下一剎那也不住,一切都是空性。

不觀察時,對方毀罵的語氣、用詞、表情似乎存在,但一經觀察,這些音聲語言又安住於何處呢?在他的口中、呼吸道裏嗎?在外面的空間嗎?在你的耳裏嗎?裏裏外外遍尋不得。既然沒有實體,那麼什麼是毀罵呢?

或者從反面觀察,比如:先說“木”再說“瓜”,說“木”時,如果“木”的聲音實有存在,那它必定安住在某處,當繼續說“瓜”時,“瓜”的聲音並不會影響到“木”的聲音,但為何說“瓜”時不聞“木”聲呢?這就說明,“木”聲不曾安住過一剎那,既然沒有安住,就絕不是實有。因此,不說很多毀罵,就連一個字的毀罵聲也找不到,罵者、罵法等一切皆空,一時消盡無量怨敵。

明白上述道理之後,今後受到辱罵時,就要運用這些正理的利劍,再也不要被自我的迷亂所欺。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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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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