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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論消文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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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論消文243  廣論 243頁第2行

日常老和尚第二輪開示

【第三犯已還出道理者。多作是說:犯四黑法及心捨有情之五,或加念云我不能成佛,棄捨發心共為六種。若越一時則捨願心;若一時內而起追悔,僅是衰損因。若犯六次發心及學二資糧,亦唯衰損之因。若已失者應以儀軌重受願心;若唯衰損因者則不須重受,悔除即可。】

萬一犯了,怎麼辦呢?先說明犯相,怎麼樣算是犯了。很多人都說犯了四黑法就棄捨發心,再加上第五樣是心捨有情,因為菩提心的特質是幫助一切有情,而你現在是棄捨他們。另外(第六種),如果認為「我不能成佛」,這也是棄捨發心,所以棄捨發心共有六種。假定犯了這六種超過一時,願心就捨掉了;如果在一時之內覺得自己錯了而追悔,那麼只算衰損的,並沒有失去願心

所謂六次發心,是指發了菩提心以後,晝三夜三要依皈依發心偈「諸佛正法眾中尊,直至菩提我歸依……」發心六次;還同時要學福智二資糧。如果六次發心和學二資糧沒做的話,只是衰損的原因,不是真退失。

1.假定說已經失壞、退失願心了,那麼要照著發心儀軌重受;

2.假定沒有失掉,只是衰損的因,那麼只要懺悔淨除就可以了。

以上這種看法,究竟是與不是,後面會詳細辨明,特別是在大師造的《菩薩戒論》上面,這個道理說得非常深細。所以這裡我們只要了解一個大綱,等到將來學戒的時候,再深細去學它。因為整個的來說,我們現在還談不到真正如法相應地照著它去做到,所以我們了解一個原則性的大綱,將來進一步細學的時候,就曉得這些綱要真實的內涵,也能夠非常具體完整地一步一步深入去學習,進而做到它。以下是大師針對上述說法,辨明其合理與否。

【其中若念,我不能成佛,故捨發心者,即彼無間棄捨,無待一時,故一切種畢竟非理。四黑法者,非是現法失發心因,是於他生令所發心不現起因,故於現法而正遮止。《道炬論》云:「此為餘生憶念故,如說學處應盡護。」言如說者,謂如《迦葉問品》所說也,即此經意亦是如此。四白法時顯然說云:「迦葉,若諸菩薩成就四法,一切生中生已無間,菩提之心即能現起,乃至菩提中無忘失。」四黑法時,雖無現後明文,故亦當知是約後世。然於現法若行黑法,則所發心勢力微弱。】

大師說:上面六種犯相當中,假定我們心裡想:「成佛太難啦!我不行啊!」起這個心念的當下願心就破壞了。因為你的願心無非是要成佛,所以一旦放棄成佛就捨發心了,不要等到一時這麼長的時候。所以上面的說法在任何情況之下都是不合理的。

至於四黑法,實際上並不是現生退失發心的原因,而是說犯了這四黑法,他生就不會再現起菩提心了。我們需要的是生生增上,當然不願意他生現不起來,為了這個理由,所以現在就遮止它、避免它。《道炬論》很明顯地告訴我們:「為了以後生生繼續能夠憶念增長,因此如所說的學處,我們應該盡力守護。」這裡的「如說」,是指如《迦葉問品》所說,這在經上面也很明白地說明這一點。

經文上面說:「迦葉,假定發了菩提心的菩薩們成就了四法,那麼一切生當中,只要一出生,他的菩提心自然就現起來,乃至於證得無上大菩提,都一直不會忘失。」這一段話很明白地說出成就白法,對菩提心的助益主要是就後世來說;雖然說黑法的時候,沒有明文說是現世或後世,但是根據前後的經文,也應當知道是指後世

我們舉個例子,像今天大家要出去,我們會說「某甲、某乙、某丙、某丁今天要出去」,而不會說「某甲要出去、某乙要出去、某丙要出去、某丁要出去。」不會這樣講,會總結起來說,在最後才把「要出去」加上去。所以前面講四黑法時,雖然並沒有說餘生當中,但是講到最後白法時,說如果成就白法則餘生當中很快現起菩提願心;反過來說,假定犯了黑法的話,餘生當中就會失去,經上面這個意思很明白。

雖然四黑法主要是防止後世,但是如果行黑法的話,現世發心的力量也會慢慢減弱。因為菩提心發了以後要不斷地增長,現在你做的這一件事情恰恰是相反的,當然會把原來的力量減退。

說到菩提願心的現起以及失去,眼前就有很多例子,這種例子不必看佛經,因為菩薩行者的確不是像聲聞乘行者,一定是在佛出世、教法住世的時候現出僧相。菩薩則生生世世在三界之內利益眾生。

【若非爾者,則具菩提心律儀者,為戲笑故略說妄語、於有情所略起諂誑、瞋恚菩薩略說惡名、於他善根略令生悔,自無追悔,過一時竟,皆當棄捨菩薩律儀。以由此等棄捨願心,若捨願心即捨律儀,《菩薩地》中及《集學論》俱宣說故。若許爾者,亦應立彼為根本罪,然任何中悉無立者,不應理故。】

勘布開示

倘若犯四黑法並非是令後世不現起發心之因,而是今生失壞發心之因,那就應成為:具有菩提心律儀的人開玩笑而稍說一些妄語(一),對有情稍起諂誑(四),嗔恚菩薩而稍說惡名(三),讓他人行善後稍生追悔(二),犯了四黑法後自己心無追悔,若過了四小時,這樣都應當算是捨棄了菩薩律儀。

「若非爾者」以下的話就有轉變了(轉折),前面有很多人說犯了四黑法就算失去菩提心,大師說實際上這一生不會失去,只是下一生不生起。下面就是辨明:假定犯了四黑法,不是下一生不現起,而是這一生就要失去的話,那麼就變成犯了四黑法以後我們的菩薩戒就應該毀壞,可是菩薩戒當中並沒有這幾條,所以大師根據這一點來證明,不像前面很多人說的,犯了這四黑法就算破壞菩提心了,只是下一生不現起。

如果不是這樣的話,那麼受了菩薩戒的人犯了以上四種黑法只要超過一時,就應該棄捨菩薩律儀了。因為菩薩戒的根本是菩提願,如果犯了四黑法願心就捨棄了的話,願心既捨棄,當然菩薩戒也就捨棄了,這個道理在《菩薩地》、《集學論》當中說得很明白。(p325)

而且假若承許犯了四黑法超過一時就捨願心的話,那麼也應該立四黑法為菩薩戒的根本罪(所謂根本罪就是犯了它,菩薩戒就破壞掉了),實際上在菩薩戒的戒條當中並未立它為根本罪,所以犯了四黑法過一時就捨願心的說法是不對的

本論對於很小的地方也一定辨別得非常清楚,了無一點遺漏及錯誤,這是本論殊勝處之一。儘管我們現在還是瞎子摸象,它絕對不會只讓我們摸到一根鼻子或一個肚皮,一定把象的全貌統統讓你摸到。這種情況之下,到正學的時候,走上去自然而然就不會有錯。此有別於我們平常修學佛法的情況--才碰到一點邊,乃至於邊都沒碰到,剛碰到點影子,就覺得自己對了,然後還執著這個東西不肯改,那實在是我們修學佛法當中最可惜也最可笑的事情。

【又算時者,當是依於《鄔波離請問經》,然彼全非經義,我於《戒品釋》中,已廣決擇,故此不說。心捨有情者,若緣總有情,謂我不能作此許有情之事,心棄捨者即捨願心,極為明顯。若緣別有情,謂我終不作此義利,若起是心,如壞一分即壞整聚,便壞為利一切有情所發之心。若不爾者,則棄二三四等多有情已,為餘有情而發心者,亦當能發圓滿菩提之心。】

上面說到一時,應該是根據《鄔波離請問經》,但是這完全不是經中的意趣,大師在《菩提正道菩薩戒論》當中有詳細的說明。我們現在先不談,等到將來正式研究戒的時候,會詳細說明。

至於心捨有情,如果緣一切有情,說:「我不想救一切有情了!」那很明白是跟你的願心完全相反的,當然捨棄掉了。若是緣一部分有情,你心裡想:「對這一些人我再也不願意利益他們了!」這種情況,如同壞掉一分就等於整個壞掉了一樣,你已經壞掉為利一切有情所發的心了。就像一部汽車,你不能說這部汽車沒有整個爛掉,只是引擎壞掉了,事實上,引擎壞掉了這汽車就不能動,等於全部壞掉一樣。

如果不是這樣的話,那麼棄捨了幾個人,仍為其餘的有情而發心,就仍舊算是圓滿的菩提心了。但實際上只緣某些人而發的菩提心是不圓滿的,菩提心的特質是緣一切有情,如果只想利益某些有情,而對另一些有情卻不想利益他們,這怎麼可以算是圓滿的菩提心呢?總之,捨棄有情是絕對不可以的。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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