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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言] 關於怨(resentment)及其邏輯
2005/11/18 17:50:49瀏覽1026|回應0|推薦1
怨,是一股力量,要把所有弱勢者、受苦的人往後拉,就算無法落井下石,至少也要維持現狀。

萬一他們之中有人得以解脫或超脫出受苦的困境(不管是物質上的或是精神上的),其他的人不是詛咒,就是嫉妒,再不然便是攻訐詆毀。絕對不是欣然地祝他們幸福。

至於面對那些高高在上的人,則是逢迎拍馬喪失自尊,與法農(Fanon)對殖民心態的精神分析接近。

怨的邏輯

1.泛道德化。以善惡為基本範疇來認識世界與界定問題,其中「罪有應得」、「自甘墮落」與「亂世用重典」是基本詞彙。

例如,面對違建問題,討論的不是違建現象的社會歷史根源(發展掛帥的公共政策、城鄉不均等等),而是放到「違法」的架構上來思考,因而得到「沒有追討不當佔用的地租就很好了,還要花納稅人的錢來補貼」這樣的結論;再如廢公娼的問題,討論的不是對性慾的監控與管理,而是把性工作當作「傷風敗俗」歸入「罪惡」的範疇後,加以韃伐。

2.只關注個人的行動與選擇,一切後果都要個人承擔。個人是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單位。

例如,又沒有人逼他們做壞事!處境一樣的人那麼多,為什麼就他們為非作歹?再說,就算有人逼迫也可以從容就義!所以什麼結構性原因都是藉口。
生活困苦?只要打拼一定會出脫,失敗、窮困一定是個人懶惰、好吃懶做的緣故,我過去還不是窮苦出身,現在不也走出自己的路了,而且沒有去做壞事。

3.見人受迫害、受苦,一定會馬上找出另一更苦的例子,然後說:「他們就比你更苦,人家不也都活下來了,你們叫什麼!」別人可以,為何就你不行?這就叫「公平」!同樣的邏輯正阻礙著教育改革呢!過去要求「標準答案」的僵化教育,目的就是為了達到聯考閱卷時的「公平」!

如果受苦者要求幫忙(獲得到援助),馬上就會心生不平:為什麼我過去同樣因此受苦,甚至更苦,卻沒有人幫我?換句話說,他們(指心中有怨者)的邏輯是要苦大家一起苦,要解脫大家一起解脫,誰都不能偷跑,先獲救就是不道德,所以會想盡辦法扯後腿。

例如,機車族爭取路權,同樣受苦的行人不是共襄盛舉或是打蛇隨棍上,而是質疑發出不平之鳴:你們機車族吵什麼!我們行人的行路權比你們的更受忽視!因此,你們有什麼資格來爭取路權?你們的抗爭根本就不成立。

那些公娼過去月入十來萬,做了那麼多年竟然還沒辦法「轉業」,現在還要靠政府輔導轉業,領津貼,那我們這些生活更苦的清潔工、貧戶怎麼辦?我們不是都咬著牙撐過來了!所以證明這些公娼根本好逸惡勞,自甘墮落,吃不了苦,自己不檢討還要怪罪市政府!

違建問題也是相同的邏輯。

4.幸災樂禍。自己笨沒辦法,自己不守法、不道德,活該。

例如股市崩盤,不是去質疑不當的金融政策、內線交易,而是恥笑那些受害的最後一隻老鼠,「活該,誰叫他們要相信李登輝」。


每次我聽到現在的執政黨說「以前國民黨都這樣!」來替自己的行為開脫時,我都非常感慨,這難道是我們期待的政黨輪替嗎?後來,我就開始思考,為什麼這些人可以如此義正辭嚴呢?尼采說的「怨」給我了啟發。我衷心的希望,台灣可以跨過這到歷史的障礙,不論是執政黨或是現在的在野黨,還有包括我自己的台灣人!!
( 創作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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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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