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2/06/19 11:24:51瀏覽4181|回應2|推薦58 | |
一個女孩涉世未深的故事,其實是從前與某位同事聊天所得知的,她說,希望我能寫下來。 有人自願提供可以創作的範本,這種機會於我並不算多,手邊能寫的故事不少,只是最近對於這類作品有心無力,我本來想加以發揮,可惜這個題材多年來始終沒能完成。 這個故事很簡單,有點像老套的社會版案件,但每次我回想起來,總不免有些唏噓。 只能說:挑選情人要看清楚對方,既然做了就不要後悔,假如後悔了就想辦法快速進行後續處置。
故事中的女主角,當年僅有廿二歲。 大學畢業之前,D還是一個睡覺一覺到天亮,也從來不知失眠是何物的天真女孩,那時的她剛從大學畢業,懷抱著滿腔夢想,擁有無限的希望,來到了那個大城市,也憑著自己的才幹找到了一份相當不錯的工作,當起了普通的白領。 她和我一樣主修外文,英文尚稱流利,在一間跨國企業擔任國貿業務助理,看似抬頭的工作負責內容有些模糊,實際上就是在業務部打雜,但薪水對比如今的台灣基本薪資來說還算不錯,超過了台幣三萬元,加班雖多,算算加給也有幾千塊,不無小補。 學外語的人出路不多,語文只是工具,要不就走學術路線繼續進修,否則就只能去應徵中小企業,過著學非所用且必須重頭研究商務相關流程與法令的再學習適應期。 當時的世界在她眼裡,應該是五彩繽紛的,因為她以為一切都像在大學那般,單純或打發時間即可。 D在業務部門的工作,每天從登記、影印、收發傳真開始,接著就是幫忙其他部門的小主管翻譯大概內容,偶爾還得去整理及打掃樣品室,或偶爾兼任接待人員,正因為年輕有活力,長相也算清秀,這位個兒挺高的姑娘頗受同事們喜愛。 直到遇見那個美國總公司派來台北的副總之前,D大概會繼續這樣的生活,副總F男來自美國,是從芝加哥來到台灣的白人,這名老外是幾名副總之中的其中一位,年齡約卅五歲,在多數年過卅就已童山濯濯的外國人裡面,長得也算體面的了。 F男來自美國,為工作關係長期居留,平常喜歡跑健身房,還將這種文化帶去公司,每天早上一定要D泡的美式咖啡,還將一間雜物間改建為健身房,裡面有各種新穎的健身器械,諸如擴胸機、太空漫步機、划船機、爬樓梯機…… 正巧,由於F男要支援一個OEM的大廠計畫,所以來到台北之後的第二年,就順勢把D調去擔任特別助理,每天除了幫忙打字、泡咖啡、擔任翻譯或提公事包,基本上比以前打雜的事情少了許多,縱然偶爾要跟著外籍副總外出公幹,但不像過去那樣天天加班,還可以準時刷卡下班。 F男熱情有禮,樣貌算是中上,天天笑臉迎人,就算是個褐髮高壯的老外,只要幾次接觸之後,人人都覺得他是一個很好相處的主管,而且他會在工作上、人際關係相處上給予幫助,貌似完全沒有架子。 而D擔任F男的特助,兩人天天相處,台灣當地從台北到新竹科學園區的短距離出差雖然還有司機,後來事情就開始朝著不該去的方向去了,在沒有人注意到的時候,年輕的姑娘跟著到國外短期出差,最後傳出發生了什麼的消息。 D愛上了F,而且認為F也對她有很深的感情,但公司沒有人曉得F男已經有了妻子,而D竟然在台北悄悄與他同居,住進F男的配給住所,幫忙做飯打理,並且夜夜相伴。 糾纏了一陣子,我們是比較聊得來的好友,當我有意無意問起這件事,D告訴我,說F男有時候會安撫她:「小D,如果我還沒有結婚該多好?只有妳懂得我,誰都不瞭解我的心……」 口氣應該很深情,但卻是無比的肯定,因此D姑娘繼續沉默,兩人也繼續同居…… F男的老婆沒人見過,D說只看了一回照片,據說是一個疑心病很重的家庭主婦,本來性格強勢,為了F男放棄了自己的工作,在家相夫教子,他們有一個很可愛的女兒,F男聲稱很愛他的女兒,本來也很忠於自己的家庭,但是因為愛上了D,所以無法自拔。 單身的D姑娘條件不錯,人長得秀氣,性格溫柔,工作表現不差,與同事們的相處愉快,過去有人追,可惜談了戀愛數次,卻沒有一個讓D有心動的感覺,這個年輕女孩又極度地注重感覺,可能言情小說看得太多,總渴望完美的愛情。 個人覺得已婚男人就是個基本跨不去的老問題,倘若沒有決定性的因素(例如離婚、再婚等程序),沒有必要投入那種容易受傷的戀愛,而且身為第三者的D,肯定沒有未來。 D說自己喜歡上F男,不是自己願意的,她也希望自己找一個條件差不多的人戀愛,可是喜歡就是喜歡上了,沒有辦法,後來的兩年她一直受著內外的壓力,有人發現D與F在公司的樓下熱吻,還有同事八卦兩人躲躲藏藏的曖昧,更甚至有人傳聞他們在健身房做愛做的事,謠言在各辦公室甚囂塵上。 因為F男的妻子來到了台北,大約卅歲左右,此行帶來了死老外的女兒,然後D與F的同居暫時中止,F男要求D搬出他住的地方。 D遭受各種鄙夷或別有意味的目光,還常常接到無聲的詭異電話,以至於許久沒有好好睡過一場好覺,常常做噩夢,夢見F男的老婆突然出現在面前,然後伸著長指甲掐她的脖子,驚醒時渾身大汗…… 那時D的情緒已經不穩定,而D與F之後就沒有再見面,她自認為沒有幹什麼見不得人的事,除了單純的喜歡及付出,就是過著吃飯、看電影、洗手作羹湯的戀愛生活,住在一起本來出於男方要求,F男買過幾件衣服給她,可是她沒敢穿去公司,這樣似是而非的感情碰觸之後,兩人偷偷同居半年,沒想到F男的妻子來到台北之後,公司高層忽然撤換了F男負責的許多專案,並且要求他立即調回芝加哥。 D姑娘本以為自己會這樣一直煎熬著,不知道何時是盡頭,這時她懷孕兩個月,還一狀被告上法院,F男對於她的「兩情相悅」指稱完全否認,卻幫妻子反控她破壞家庭、勾引加獻身,於是當初天天的熱咖啡成了討好,同居變為包養,give and take被扭曲了,愛情雷同於賣淫,D在法律訴訟下遭了罪,後續連串事件簡直聽了讓人憤怒而噁心。 最後,聽說D墮了胎、離了職、消失在眾人眼前,故事似乎就此結束。 去年六月,我們窩在台北的某間餐廳吃buffet,我問她是否忘了那些痛苦的事,D說:「誰都會犯錯,有些事情可以後悔,卻不能彌補……」 我不知她這些年是怎麼走過來的,只是不免觀察她那浮現滄桑的眼睛,覺得這樣鬱悶的六月天,忽然也變得冷寂起來,而那些本來吃到口中的甜點,更不免顯得嚼蠟一般膩味了。 (代ROSY貼) |
|
(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