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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盜文!要「拿走」我的作品之前,需要好好思考!
2010/02/20 02:17:53瀏覽956|回應5|推薦53

公然說要拿我的文章去翻譯的訪客。注意了!

為什麼總有人要「拿走」我的作品?

可能答案(一):我太勤奮。

這是一個很惹人厭的問題,在部落格上書寫並且發表文章,我常常覺得無可名狀的疲憊,每天打字的煩惱,就像一個驅趕自己耕耘這塊田地的奴隸主,我的腦是雙手的主人,因為不得休息,所以讓生活顯得分外忙迫。

為何我要這樣當個瘋狂的打字工?彷彿胸口屢屢被這一群字虱咬嚙著,據悉,這種毛病天天發作,或許是傳播思想疾病的溫床。

是否我感染這樣的勞碌之毒後,即使忙於筆耕,也能不忘上網google百度,搜尋剽竊者的蹤跡?

可能答案(二):小偷太懶。

或許,我像個稱職的自我革命者,今天創造,明天毀掉;有破壞就有建設,有吃虧就想報復;你翻譯我的文章,我慢慢比對真相。

這是我異想的空間,是我創意的宮殿,我在創作中找到寧靜的開端,我在打字時幻想分享的喜悅,而面對無恥的小偷,我會尋找蹤跡,讓你們嚐嚐各式各樣異想與創意的手段,使你在法庭上持續不得安寧。

我為自己喚起靈感,我是自己忠實的教員,我願成為讀者的閒暇良伴,只有偷文者,我會是他們最可怕的惡夢。

我可以比玫瑰的花瓣還要柔軟,也能夠比荊棘更為駭人,如果以為我只是在威脅,請記住我的話:我是個勤奮的網路使用者,你們最好不要比我更懶散。

可能答案(三):我貼文是自尋煩惱。貼在部落格就是等著給人「拿走」?

我寫作是為了給人竊取創意麼?我幹嘛這樣浪費自己的光陰,戕害自己的腦細胞?

人為什麼苦惱,這是一個永恆不變的問題。

我不是蟲豸,也絕非傻瓜,只是本著創造一個分享的理念,在UDN努力寫作。

每個人有不同的思想,每個人有不同的人生,每個人有自己的夢想,即使夢想只是在部落格上混日子,但那日子也是要慢慢體會的,不像動物植物,只有出生、成長、繁衍、衰老死亡,我的生命只是為了好好活下去,我的創作就是渴望磨練筆鋒,鍛鍊想像力。

我想得很多,自己的人生、愛情、親友和各種生活的觀感,通過閱讀和寫作,成為千千萬萬的字句,我的一字一句都牽連著自己的生命,即使讀者可能不認可那些紛雜的思維。

到底我該怎樣解決這種苦惱?或許我該問問那些總是殘忍剝奪我連篇創意的小偷。

可能答案(四):竊文者是我的崇拜者。

我用自己的創意征服了你們,陌生人,我是那繆思的一笑,浮現在你們的眼前,無能的人汲取這樣的文采,卑鄙的人臣服於這累牘的篇章,我日日夜夜沉重的負擔,是慣竊甜美的、夢一般的寶庫。

那些該死的盜文者,鐵定在讀了這樣的文字之後,感覺相當開心,並且深有體會……

我有你們所無法具備的創作,你們有使我歡欣的一雙慧眼,但我更樂於看見你們跪下求饒,在法庭上向我懇求,並且尋求真正的解脫。

就這樣看來,有人肯定也好,因為這樣至少代表了我還有足以珍惜的東西,我的人生還是富足的——雖然我的園地為此,可能會在某一天充滿了仇恨的火花。

寫作是一種很了不起的夢想,我在此地貼文閱讀,還認識了許多好友,這就是最大的獲得,不開心的事情本想淡忘,若非公然挑釁,也不願就此發文警告。

大體來說,我還是期盼自己繼續創作不輟,而面對許多的竊賊,我無盡的怨恨和日後的法律糾葛,所以想多討論一些有人的內容,諸如夢想,比之希望,或者人生的抉擇,亦或是我對於盜文者不吝進行的報復。

自己思考並且創作,這些初衷不都是很值得珍惜麼?

請不要探觸我最後的底線,請記住:玫瑰可以有餘香,但也能予人以

( 創作另類創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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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新月‧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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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4/17 13:52
為何不設限呢?
Rosy(rosylovesyou) 於 2010-04-17 14:22 回覆:
設限?右鍵我鎖了,只能防君子,小人還是可以肆虐的。

中州楚佩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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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声援一下
2010/02/22 18:08
网络盗贴难免的事情,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不要太生气
Rosy(rosylovesyou) 於 2010-03-01 13:57 回覆:
嗯,我只希望對方不要抄得太明顯,氣過了我会視情況而定。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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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刺的玫瑰
2010/02/20 09:39

好極了

在妳憤怒之餘

我要說  實在是叫人情不自禁吧

都是因為妳的文字太迷人

偷得走妳腦中的美妙和妳胸中的激情呢



Rosy(rosylovesyou) 於 2010-02-20 19:30 回覆:

登機前趁最後的時間(十分鐘)上網一下。

我的激情誰也偷不走,我的想像誰都無法剽竊,只是覺得很氣憤,害我凌晨四點多都氣得睡不著(其實是熬夜打小說了)。

抵達之後繼續更新囉。

昨天見到妳,真是太開心了,結果今天忘了拍照,唉,很具有紀念性質的約會,我總是忘記一些什麼(這篇寫了就是在提醒自己)。


李小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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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亂拿
2010/02/20 07:51

我也說一聲:

盜文可恥!

不管把原文翻成任何文字都應註明引用

與其盜文,何不自己創作寫文呢?

Rosy(rosylovesyou) 於 2010-02-20 19:34 回覆:

阿9如此義憤填膺來留言,我是很感動的,昨晚新店大雨傾盆,卻澆不熄我心中的憤慨。

找到之後我會先警告對方,前前後後都快湊到一雙手的人數,說真的,我都有點不想公開貼作品了,可是藏在電腦又覺得可惜,這種感覺真是矛盾。


莫大小說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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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告而取謂之盗也
2010/02/20 03:25

但這樣匿名招呼一下即窃去

更加倍可惡

明火執杖地打劫嘛


Rosy(rosylovesyou) 於 2010-02-20 19:37 回覆:
您這篇留言讓我心中五味雜陳。不告而竊告而取之,有分別麼?一偷一搶之間,都很羞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