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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04 13:59:20瀏覽2518|回應8|推薦11 | |
古時候的中國,也沒有所謂的一夫多妻制度,只有一夫一妻制度而已,「齊人驕其妻妾」的中學課本,講古代男人有「齊人之福」可享,文中的「妾」並不是妻子,只是地位比「婢」還高一點的「東西」,「妾」除了檯面上不可以買賣,還可以私底下餽贈親友,所以古代有不少歷史記載,一些官員或有錢人,隨便就可以「贈其婢妾」;宋朝的刑統戶婚律規定:凡以妻為妾,或以婢為妻者,要處兩年徒刑,就是把可憐的「妾」和「婢女」當成最低階層的男性所有物。 現在看來,朱熹那一票神經兮兮的理學家,就像後現代主義的反動份子,他們不尊重別人,只以「否定」取代「尊重」,連帶也把那一票被自己所否定的人,歸為沒有人權的低等交易對象;朱熹提倡貞節,聰明的人都曉得:人一定要吃飯纔能生存下去,吃飯不會有「小人」或「君子」之分,同樣地,性也是人類的一種天生能力,人類要有性才有可能繁衍子孫,然而像朱熹這類人卻把這種自然慾望打擊為「小人」和「姦邪」,還把這種無可救藥的觀念強加在每個人身上,到了婦女節,我能不臭罵他一頓消消氣嗎? 人們常稱朱熹這類人為道學先生,我認為朱大師是個完全違反他自己學說的「假道學」,這種道學不能和老子或莊子的道家學說扯在一起,林語堂大師在《紅牡丹》這部小說裡就提出過,老莊學說提倡自然,和朱熹這類壓迫人性的假道學是不能相提並論的;一個簡單幼稚的人類文化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一個有高度發展卻又處處受限的強迫式文明,理學的貞節觀念變完全證明了這一點--那些理學家提倡守貞節,並非為了表達對亡者的感情,而是表示了一種反性主義的論調,還有歧視、打壓女性地位,所以他眼中的道理成為了「女人非人論」,而朱熹自己呢,還曾為了妓女與同僚爭風吃醋、鬧出官司,這些理學家從小就強調男女歧視的教育,長大後宣揚變態的理學,他們認為只有男性有權力從性當中得到快樂,只有男性有權力主宰社會,只有男性才是人中之龍,女性只是為了滿足男人的性慾,只是為了讓宗族傳宗接代,女性只是物品,沒有獨立的人格。 再說說朱熹這個渾蛋,很多人都不知道,綁小腳是理學家造成、發明、散佈並廣為宣傳的,他們欺騙廣大無知的民眾,讓人人以為性是骯髒的、不潔的,連帶說女人是男人的附屬品,只是家事上的奴隸和性奴隸,為了讓這些奴隸不為他人(別的男人)所使用,便強迫女性綁小腳,因為這批理學家認為女人綁了小腳就走不動,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就不能出去和別人私通,就能夠讓這個「物品」永遠只供她的所有者發洩、使用。 啊,我真想把朱熹和那票理學家拖出來鞭屍!
在朱熹發明貞節觀念,並將之灌輸到整個社會後,幾百年來到清末,無數的父母忍痛將自己的女兒綁上小腳,無數無辜的女性痛苦了一輩子,女人一生的命運都由別人操縱著,要嫁給誰、嫁到哪裡,都由父母操縱,偉大的愛情和婚姻,都被蹧蹋得一乾二淨,無數年輕的孀婦成天守著塊貞節牌坊,或者是渴望名列於貞節牌坊之上,性變成一種工具,婚姻變成一種買辦式生意,女人變成了宗族交易的商品,這還不可悲嗎?
明朝的法律就有規定:「凡男子年滿四十而無後嗣者,可納妾。」說到「妾」,現在是包二奶、三奶、四奶,不明媒正娶過來,但效果差不多,跟西方人的情婦、偷情差不多;「面首」這種「小男人」的風潮也起來了,現在也有不少女性包養二爺、三爺、四爺,只要他們幾廂情願,不談到法律的層次,在檯面下誰也管不著。 人類社會行至今日,道德上的大崩潰,早已遍布社會的各個階層,兩性關係當然不會例外;男人一夫多妻的鼓吹盼望,女性當然便會針鋒相對的一妻多夫,性的開放與制度的收放之間,已經到了只能靠個人選擇與判斷,人心最後的價值取向,就是道德與法律底線的多重抉擇。 根據生物學的研究,「愛情」在生理上來講,可以被歸類為一種「精神失常」,有點類似「躁鬱症」那種情形,而這種精神失常,在人類中具有普遍性,每次大約只維持一至三年,正好足夠讓一對男女相愛、結婚、生孩子,然後一種親密的情感,就會漸漸取代激情和生理需求,讓他們把精力和重點都放在養育下一代上;自然界之中,一夫一妻制的動物,幾乎在跟第一個伴侶交配後,就會產生一種特別的神經遞質(neuro- transmitter),也就是所謂「愛情的排他性」,一般來說女性有較強的排他性,這也是我該贊美的,可是也是該引以為憂的。
我認為這是極端錯誤的說法。「為什麼要是一夫一妻制?順從自然,讓出色的男人多些傳宗接代的機會,這樣不好嗎?」那如果反過來說:「為什麼要是一夫一妻制?順其自然,讓出色的女人多些傳宗接代的機會,不好嗎?」這兩種都是極度偏差的想法,所以基本上我是反對女性「一妻多夫制」或男性「一夫多妻制」的,我們女性的思考模式不在於此,那跟帕克(Dorothy Parker)對於女性主義的偏執類似,她強迫丈夫出軌,只是在肉體的自主性上玩弄一種新潮思維,並不能概括「女性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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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