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從部落格看廣告商的嘗試
2007/12/16 23:59:47瀏覽809|回應7|推薦56

我是來寫部落格文學的,不是來看部落格廣告的;在部落格中貼廣告是你的自由,刪除那些廣告也是我的自由。

廣告商猶如病毒、堪比細菌,遏止不絕,無孔不入;這毒菌入了也罷,當你以為他們可以被消滅的時候,鎖定黑名單還不夠,得隨時上網刪除撲殺;上網刪除還不足以撲殺殆盡,你非得要有一股優秀的直覺,知道那些廣告能變種成何等的模樣,從連結中獲取你的一切資料。

建立在業務基礎上的友誼,勝過建立在友誼基礎上的業務;兜售貨物不比兜售友誼,交易成立後還有下回買賣,但友誼一經兜售就會永久破裂;我可以和客戶成為朋友,卻拒絕和朋友成為客戶。

什麼人最可惡?騙子。何種欺騙最可惡?詐欺。哪種詐欺最可笑?廣告。

你可以把陌生人當客戶,卻不得把所有人當傻子;你可以販賣產品,卻不得販賣友誼,更不該輕賤他人;請尊重你所有的客戶,請尊重你所有的朋友,就算是欺騙,也必須有良知。

廣告代言人或許是測試眾人眼中公信力的代表,幫自己的產品打廣告也無可厚非,商人活著就是為了賺錢獲利,賺錢獲利就得有些手段,有些手段就是要學習唬弄他人的許多技巧,誠如廣告可被視為一種長久蒙蔽人類智慧以期從中賺錢的技巧。

廣告商莫不懷著一種擺明了騙人的欲望,要把產品效益超過原有功能,此乃一切獲利的法門。

貪婪是商人的興奮劑,買賣是商人的手段,而廣告,只是吸引人類貪婪以促成買賣的一種方式。

想做生意嗎?那太簡單了,對廣告商來說,就是說點謊來叫別人掏錢包。

部落格已經是今日網民精神生活的基礎,我們上網貼部落格,只是為了求一點心靈上的紓解,因此會無償寫出新觀點;網路廣告已經是近年流行的一種行銷通路,廣告商到哪裡都在出售老套,他們從那些被你扔掉的廣告單上轉進部落格,出發點同樣是吸引網民掏腰包,如此而已。

部落格廣告可能是下一波主流產業,不容置疑的是,在廣告文中向網民祈求的第一個願望,就是讓他們天天掏腰包,滿足自己的欲望荷包。

沒有廣告商能餓著肚子和部落客談天交心或熱愛他的一切訪客。

廣告訴求的是欲望,以及促使人們因之購買的因子,這些網路廣告商既沒有靈魂可以被詛咒,又沒有軀體可以被驅趕,難道你指望他們會有什麽良心嗎?

個人覺得廣告商和猶大沒什麼兩樣,後者的情操還更高些,前者卻如同惡魔附身;猶大為了卅枚銀元出賣耶酥,但事後良心難安而自殺,廣告商為了數不清的鈔票而欺瞞顧客、誘導購買,事後還可以推諉一切,比起魔鬼不遑多讓。

廣告是欲望和誘導的陷阱,廣告商是無良與詭詐的集合體。

對部落客本身有益的,只有創造一個圖文並茂的部落格;對網路廣告商荷包有利的,就是那些忘了初衷的部落客。

不管經濟繁榮還是百業蕭條,廣告總會存在,一如細菌病毒也都並存。網路繁榮時,許多人做起廣告;網路泡沫時,有些人不得不做廣告。

網路廣告有一條經營法則:欺騙別的部落客,因為某些部落格也欺騙了你。

真正的經商之道,在網路上看不到,因為這是虛擬空間,連廣告也都是虛無縹緲的。

當部落格一半為商場利益殺伐,另一半為文化藝術哀悼嘆息時,那就是它最興盛的繁榮期。

廣告的最大弊端,始終是信者絕對無利可圖,商人卻大賺其錢。

沒有廣告可能無法帶動經濟,而部落格沒有廣告,卻能帶來一些清靜。

群眾可能是傻瓜,但是廣告商如果認為僅憑幾句口號或幾個愚蠢的連結,就能誘使部落客點擊並掏腰包購買任何東西的話,這樣的廣告就真的褻瀆了我們的智慧。

在文學部落格的經營中,沒有廣告商涉足的角落。要打廣告?行,請找那些想當冤大頭的部落客吧!

很喜歡赫魯雪夫(Nikita Khrushchev)的這句名言:「如果你要剝客戶的皮,你應當給他們留點皮,別剝光,讓它長新皮,這樣你下次還可以繼續剝他們的皮。」這是一個販賣政策者的深刻體認,也是行銷學的絕對高招。

或許,廣告商也該學學這樣的智慧:倘若想要吸引部落客買你們的帳,就應該多花點心思,變點新把戲出來,別老是貼那些廣告連結,不然部落客的耐心早就被磨光了。

決心刪除所有廣告留言和連結已經是本部落格的宗旨,因為它們太礙眼又佔空間,廣告商的動機實在昭然若揭,同樣地,我遠離行銷買賣的醜惡與敗壞,已經不再是寫作的動機,而是屬於追求精神層次的興趣。

打廣告無可厚非,不論出賣的是商品、良知,還是名聲,都將自己的格調定了價碼。

( 創作散文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回應文章

Shireen離家出走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回頭洗我板的,更猛!
2007/12/18 23:05

曾經回覆某位仁兄,他貼的廣告實在與我的網站方向差太多,並建議他貼在合適的地方才有廣告的功效,結果....。

這位仁兄把我的留言板灌到爆,完完整整的洗了三分之二去,有些很耐人的對話就此煙消雲散,留下的只是堆糞臭!

從此以後,不再做這種回應對方的白痴事,默默地刪刪刪。


出走。不是離開,而是休息
www.shireen.tw
Rosy(rosylovesyou) 於 2007-12-19 00:04 回覆:

原來大家都只能默默地掃除垃圾。

至於我嘛,不管誰貼出的廣告,或者和我的網站方向順行或逆向,我一概刪去。UDN功能好,留言回應可以刪,訪客也能刪,還有個最棒的黑名單當底線,這不也是我們貼部落格之福?


黃蝶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
2007/12/18 01:16

我靜靜地刪掉每一篇廣告,不帶任何感情
再貼再刪,沒什麼需要考慮

如果對我來說部落格和心記一樣接近心靈
那麼這片聖土沒有人可以污染

所以
我靜靜地刪掉每一篇廣告,不帶任何感情
再貼再刪,沒什麼需要考慮

Rosy(rosylovesyou) 於 2007-12-18 22:56 回覆:
是啊,就靜觀其變,一來就刪,這也是沒辦法中的辦法。

小娉ㄆ一ㄥ(林若璇)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我一看廣告就抓狂
2007/12/17 22:49

每次看留言都要緊張

深怕又有哪隻蟑螂在我那邊熟

連結一堆商業網站

這些蟑螂越來越精

妳反廣告

他們就換個方式

不直接在你的留言版打廣告

而是引導你去看

每天刪

浪費網友寶貴的時間

要限制留言又讓其他人不方便

害蟲一堆

Rosy(rosylovesyou) 於 2007-12-18 22:53 回覆:

原來大家的想法都差不多,現在電腦中毒多次,我已經不敢隨便點人的連結了,某些廣告商來此,真的不堪其擾,唉!

看來是百業蕭條,生意不好做,以致於連部落格也不放過吧。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
2007/12/17 18:54
^^說的真好~~希望能夠有個清靜的土地~~能夠好好的寫寫東西~~不受干擾^^
Rosy(rosylovesyou) 於 2007-12-18 22:50 回覆:
廣告商大概會恨我入骨吧?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不知黑名單怎麼用?
2007/12/17 18:41
不知被列入點名單的人會怎麼樣呢?
是指從此就進不來我的網站嗎???
Rosy(rosylovesyou) 於 2007-12-18 22:49 回覆:
我沒被人列入黑名單,只曉得對方不能留言,能不能點進網頁就不確定了。

✽ 貓 ✽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07/12/17 15:30

對啊﹐而且是一貼再貼﹐讓人不勝其煩。

還有一個自稱甚麼「居士」的更誇張﹐不祇到網友的訪客簿用悄悄話貼廣告﹐還到網友的文章下回應﹐目的也是打廣告﹐即使一再刪除他在訪客簿的留言和文章下的回應﹐還是一再來打廣告。

我不勝其擾﹐就把他加入黑名單了﹐結果他大概想留言打廣告不成﹐還發現被我加入了黑名單﹐就把他對我網誌的推薦取消了。

但他根本不是真心推薦的﹐取消了更好﹐所以﹐就取消吧﹐然後﹐別再來。 ^^


Rosy(rosylovesyou) 於 2007-12-18 22:47 回覆:

某「居士」?我記得刪過,有陣子很氣那些賣色情光碟的跑來留言版,後來有個賣參考書的更差勁,被我刪了超過十次(現在是不會來了)。

沒廣告煩的日子,真好!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don't bother
2007/12/17 07:42
我連看都不想看了... 在這登廣告.. 
Rosy(rosylovesyou) 於 2007-12-18 22:28 回覆:
就是多得讓我刪不勝刪,所以纔寫篇文章談談個人感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