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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之光!感謝蔡政府!
2016/12/11 11:41:31瀏覽2636|回應18|推薦50

年頭變了,我發覺我落伍了,被時代淘汰了,為什麼傳統的價值觀都反過來了呢?是我錯了?還是這世界顛倒了……?

昨天,台北下著細雨,號稱有25萬人聚集凱道,參加由挺同團體主辦的「讓生命不再逝去」音樂會。各黨派都有立委到場聲援,連蔡英文也以總統之尊表態:「同志也有結婚的權利。」

過去我在娛樂圈打混,當然遇過同性戀的藝人,不過那時候是隱性、是少數,大家都知道,但彼此尊重,也心照不宣。如今,卻是一大票藝人出來力挺,包括張惠妹、蔡依林、于美人、章子怡、范冰冰、蘇打綠、舒米恩、戴愛玲、何韻詩、陳珊妮、蕭亞軒、柯震東、張孝全、阮經天、劉若英……等。

如果他們正常,那就是我不正常;如果他們是對的,那我就是錯的,可是,我錯在哪裡?誰告訴我?

以前人家告訴我吸毒有罪;現在政府說吸毒不犯法;以前我的認知是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現在,殺了人只須法官說「尚有教化能力。」就可免死。

我是個標準異性戀者,其實我幹嘛要強調,誰不知道史屁伯愛女生,這是天生的麼!上帝造人不是一男一女?造物不是一雌一雄、一天一地、一陰一陽、一凸一凹、一上一下……?怎麼突然之間反過來了?好像我們是錯了,是跟不上時代、是叛經離道,否則為什麼7天前的反同沒人理;昨天的挺同卻大書特書,總統還出來力挺?

台灣就怕走不出去,現在可好,川菜的一通電話打響台灣知名度;挺同修法、立法更開時代之先河,走在世界各國前面。

台灣出名了!了不起的台灣!感謝蔡政府,感謝民進黨!台灣,世界之光!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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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romeolee&aid=847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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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同性戀,但反對為同性婚姻修民法
2016/12/17 06:08

同性婚姻、多元成家,會危及台灣政局。

因為許多陸配會透過結婚取得我們的公民權、選舉權。未來人數龐大就會左右選舉結果,並且可以任意操作土地不動產。

這種情況,若以異性婚姻而言,還有章法,所以數量擴張不會太離譜。可是,若通過同性婚姻、多元成家,就會因為大失章法,隨便什麼亂七八糟的情況都能輕易輕率取得婚姻合法權,連帶的公民權也都能行使,陸配人數擴張速度將非常驚人。

另外,擁有許多資產、不動產的宗教團體、神職人員,將容易鑽漏洞,以同性婚姻的方式,心機的轉移及佔有宗教財產,而且許多神職人員是外籍人士,宗教資產又往往涉及土地,我們的國土將可能大量流失到外籍人士手裡。所以,應該先仔細修訂處理規範宗教法,整肅宗教之後,方可通過同性婚姻。

另外,同性婚姻合法後,他們必進一步爭取「領養小孩權」、「借腹生子合法」。

假設兩個黑社會的流氓可以任意結婚及領養小孩,那麼他們可以用這種方式從事不法,而且能搞的名堂還不少。隨便舉兩個,例如,養一堆小孩,利用教唆來做壞事;或是收養許多殘障者,騙取社會善心資源,或成立什麼公益基金會,騙取社會福利,或以合法機構掩蓋非法勾當。

同性婚姻及多元成家一旦通過,不法情事的衍生一定更多、且易失控,超出過去所有人的邏輯推理及想像的範圍。

之前反同婚的廣告,訴求的只是捍衛傳統家庭,什麼不要讓祖父祖母、爸爸媽媽消失,這種訴求點真的太肉腳、太缺乏提醒人們正視同婚害處的說服力。真正的可怕之處在於前述。當婚姻的合法規範被打破框架時,勢必成為犯罪及不法的溫床。這種可能性是存在的。同性戀者不應只顧自己想要的權利,而毫不在意讓國家社會因此具有深陷危機的難料機率。

所以,我尊重同性戀,但反對同性婚姻及多元成家。但基於同情,理解「同性戀渴望擁有能行使各種法律權益的正常人生」,為了滿足其需要、照顧其人生,所以頂多只能網開一面,另立專法來處理。

也希望愛護我們國家社會的同性戀者,能體諒大家的擔憂。

以上所論述的,並非認為同性戀不好,而是指出同性婚姻一旦合法之後,所具有的壞處。國家社會將由此崩塌。戒之!慎之!


光復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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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3 07:17
天譴

天路(今日當如何)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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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3 04:37

藝人當然看到舞台就要上的,特別是搞流行產業表演,哪有足夠的文化使命感。

川普當選總統,說明藝人帶動的效應也非絕對,最明顯的就是 Lady 卡卡,尷尬透了。


水 羚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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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
2016/12/11 22:00

貝勒爺一樣瀟灑沒變呀

祝您聖誕快樂  日夜皆吉祥

 

Christmas scraps, graphics, animate gif images

 

李旼(romeolee) 於 2016-12-11 22:59 回覆:
妹妹許久未來。

好奇
2016/12/11 18:58
如果尤美女的修法通過
稱謂改變,沒有父母,只有雙親一,雙親二,那我們也很麻煩,繼承系統表如何審查,必須重新來過,戶政機關掛的親等稱謂表,也全都要重新來過。
蔡政府搶世界第一的,沒有一件事是好的,也算世界第一。就算每週有人示威遊行,總統依然穩穩的吃法國菜,大家都輸啦。

路過
2016/12/11 18:43
法案如果通過
這些少數的同性戀者一定會霸凌絕大多數的異性戀,動不動就給我們冠上岐視的大帽子。
大家等著看吧…
李旼(romeolee) 於 2016-12-11 18:48 回覆:
我…我…我錯了…我掌嘴﹏﹏﹏

陳小敦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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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1 15:41

*
奉勸 各立委 + 老師 . 為人民立法 .為 人師表 .
 別再 [倒行逆施] .誤人子弟 .間接陷害 [ 愛滋+ A肝] . 否則. 恐 會 有 報..
*
>
[ A肝 ] 群聚 感染、疾管署:疑 舔 [ 肛 ] 惹禍。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314/815509/
* 公衛觀點,應定專法 保障同婚 . 但不宜收養 / 白漢文 / 公衛學者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210/1009185/

 


淵靜 / 身體欠安離開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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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1 15:37

我不反對同性戀,基因一說只是在為同性戀者解脫,他(她)喜歡就讓他們去喜歡,反正肛門也是門。

幾個月前我們工廠宿舍重新裝璜,負責的設計師是女同性戀者,也許是尚未出櫃或羞於出櫃,個性極為偏激,施工一半常有自做主張,情況不對,我寧可賠簽約金,另找他人。

同性戀是他們家的事,別扯到修改民法,可以立專法不可改民法,還真想像不出以後連夫妻都要改個稱呼,那才叫絕呢!

李旼(romeolee) 於 2016-12-11 18:41 回覆:
等愛滋病泛濫,不僅是陸客,全世界人都不會來了。

wu/3wj/6
2016/12/11 15:27

挺同就是叛經離?

李旼(romeolee) 於 2016-12-11 16:02 回覆:
我沒說。


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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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1 15:23
台灣同性戀者下地獄恐怕閻王都要嚇得逃上天去。孟婆湯也要改名了。
李旼(romeolee) 於 2016-12-11 18:45 回覆:
閻羅王蜀:[離…離…離我遠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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