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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的兩年約
2009/01/31 15:06:26瀏覽461|回應0|推薦1

我們印象中老是抱怨球團給薪水不大方的泰山

這回聽到一向小氣的興牛要給兩年複數年約

驚訝了一下,但是隔天也出乎大家意外的給了回絕.

回絕的理由很官方,但要是我,怎樣也回絕

先從合約來看

這是兩年約

薪水兩年持平

於是泰山也給了很漂亮的回答:我怕拿了這合約,就不拼命了,辜負了今年大家一起拿冠軍的心意

漂亮,也算給了楊老闆面子,同時也是軟釘子

這張兩年合約,老實說真的頗爛

第一:幾乎沒加薪

第二:保障兩年,實在太短-今年鐵定要打,頂多保障一年工作

從風險來看

1.除非泰山今年受大傷,嚴重影響表現,否則今年表現跟去年持平應該沒有問題,他本來就正值巔峰,從他的回絕也可以感受到球員認同自己正在巔峰,不只這個價碼

從獲利來看

1.興農今年冠軍機率太大了,一拿到冠軍,除了興農超市鳥不拉機的折扣之外,楊老闆鐵定要論功行賞一下,加薪機率很高

2.就算沒有冠軍,泰山今年至少有威力斯跟謝佳賢前後保護,搞不好還有林益全,投手閃無可閃,他的表現有很大機會可以更上一層樓,還是加薪好藉口

3.一大堆好手的加盟,也帶來球迷看球的慾望,票房成長可期,球團總得要加薪

重點是

管他有沒有複數年約,保障薪水,現在的中職球員都是老闆的財產,又不是合約結束就是自由球員,就算保障薪水,表現太差,球團要跟你改約,你能說不嗎?是的,可以的,但是在各球團老闆的默契如此強大之下,一個老闆不用,其他老闆會用嗎?形同失業!

這也就是就算統一給了七個球員複數年約,意義仍然不大的緣故

就算自由球員制度成立,其實,真的也不會有太大改善

球迷們一直期待中職像美職,日職一樣的制度,但是最終,就算我們有了這麼多的制度,一切的運作都還是私下的進行,四個大頭說好了,就等同被逐出聯盟,制度,這時有何意義?因為聯盟猶如老闆們的部屬一般,誰能替球員說說話?

是一邊泡茶一邊遞上花生說:不要這麼絕啦....

這樣子的溝通嗎?我不知道

任何的制度都沒有意義,落實才有意義,要落實唯有權力分開,你想想品保部再大,如果是掛在製造部頂下,這樣的工廠品管會好,才有鬼!

( 興趣嗜好運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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