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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1 08:24:33瀏覽319|回應0|推薦1 | |
服務時數:【100學年度第二學期】+【101學年度第一學期】=100小時? ( 1. 申領100學年度通過弱勢學生助學金須配合參與生活服務學習,每學期以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並得視學習績效作為下一次核發助學金之參考。 2. 100學年度獲得助學金學生須於 3. 生活服務學習之學生工作表現由執行單位負責考評,除疾病或臨時事故外,不得有三次以上未完成交辦之工作,並自行決定續用。 4. 101學年度第一學期選項如下: (1)勾選每週3小時時段同學,依自已規劃時間勾選服務學習時段,若服務單位已額滿請再選別項單位。 (2)勾選每學期50小時時段同學,請與服務單位自行調配服務學習時間。 (3)寒假因時間短原則上不開放申請除特殊需求。 5. 特殊需求申請為個人確實無法配合學校各單位所安排之服務學習時段,方得提出。 6. 請至學校網站首頁下方-相關連結(學雜費減免暨弱勢助學與獎學金登錄網)點選進入,再點選項-弱勢助學服務學習資料登錄。 7. 同學登錄完成後請列印申請表並繳至服務學習單位報到及開始服務學習。 8. 101學年度新生如申請通過的同學,101學年下學期才開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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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