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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9 09:25:47瀏覽1045|回應2|推薦7 | |
今天下午看到熱情的大學生義工, 挨家挨戶的為Obama拉票, 讓我很感動, 也回想起年少輕狂時的熱情! 她們還提到了加州的一個重要的公投: Proposition 8: 這個公投要讓反對同性戀的條文入憲! 我不曉得同性為何不能結婚? 不論大家贊成或反對, 要不要結婚至少是最基本的人權, 不容許被剝奪的, 所以請大家一定要反對到底! 我很榮幸大學時代正好認識當時學校同志運動的領導者, 所以知道同性戀者絕度不是什麼怪異的人, 她們也和正常人一樣, 只想要和喜歡的人一起過著安定的生活. 我們異性戀都要為了失戀以及家人朋友的反對意見所苦, 但是同性受戀情要面對整個社會的阻力, 所需承受的壓力比我們要多上幾千倍! 如果美國把反同性戀結婚入憲, 其他國家可能也會跟進, 這會是人權的嚴重倒退! 和自己喜歡的人一起過著幸福安定的生活有什麼錯? 有時候事情就是這麼簡單而已, 不用搞得那麼複雜. 其實對同性戀的排斥, 根本就是過去封建時代只准許同樣背景的男女結婚的翻版. 但是難道我們的一生, 都要用那些無意義的框框限制自己嗎? 只有學會欣賞和接納這個世界上各種的差異, 我們才能體會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麼, 也才能了解別人想的是什麼. 一個多元共存的社會才會有活力, 因為每個人都能盡情追求心中的夢想, 而不是無奈的在社會的壓迫下過一天算一天. 所以如果您有美國的投票權, 請一定要在公投的8號投反對票, 總統也請投給反對這項公投的Obama! 更詳細的選舉和公投資訊請看此: http://en.wikipedia.org/wiki/California_state_elections,_November_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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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