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蕙司法事務官還是在剛剛〈98.4.2916:20~16:41)打來電話婉轉告知停止拍賣理由。
並說明民事執行處已開會同意二次公告拍賣,而她因個人因素只作到四月底,本案五
月份起轉由郭姓司法事務官負責,由他擇定拍賣日期。
陳※蕙司法事務官還希望我到北院簽個協議書,要不要我行個文、、惟概由本人否
決,我相信她一定有全程錄音的,所以我也明白告訴她,妳在設計我,我不上當,法
律歸法律,該誰負責的就由誰負責。
對付這些不肖司法貪官,就是必須挺起胸膛,面對威脅要依法反恐嚇回去。果真乖乖
的不敢逾設定的四月底期限,即儘快來電安撫,並聲請他調,,好吧、得饒人處且饒
人,否則保證整個執行處上下雞飛狗跳。但願能順利取得債權,否則有得瞧!
不過、不管結果如何,此一事件,已永遠成為醜陋司法無法抹滅的汙點!
接下來,再來恐嚇高分院幾個司法貪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