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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5 07:55:37瀏覽1482|回應2|推薦1 | |
本人在16年前為響應政府「將台灣推向亞太金融中心」政策,而準備將 公司遷向都會區,以利兩岸貿易、邁向國際控股中心鋪路,而向高雄建設 公司一口氣預訂四戶大坪數辦大樓…. 81年訂約後,即積極前往大陸費一年時間、以185萬美元設立大陸分公司 ,在全中國尚無雙層巴士,企業沒指標不得買車的年代,本公司即擁有八 部雙層巴士免稅車、八部轎車及擁有杭州?上海、杭州?南京、杭州?寧波 等三線公路客運經營權、、、 當一切就續,大陸公司成立,進口一部豐田金牌大霸王休旅車後,也就是在 房屋訂約後三年後,回台發現所訂購辦公樓已變成一般住宅大樓出售,同時 整棟大樓外觀及內部格局,均非原訂購之物,完全失去購買用途。在與建設 公司幾經交涉無果之後,於84年委由律師提出解除契約返還價金之訴… 由於國家教育我們,遇有紛爭,就必須要到法院來尋求公正的評判,然而此一 小小不實廣告詐欺案件,更在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一再處分虛偽不實廣告、 裁罰確定的案件,本案依然在高雄地方法院、高等法院,無論民事或刑事訴訟 上,庭庭審審受盡不肖司法貪官們假公濟私、以權謀私,不斷利用其職權,以 夥同被告製造偽證人、當堂教授不實證詞、製作不實筆錄、不法拖延辦案(一 審刑事詐欺即拖延六年連換六位法官)、貪官知法犯法完全目無法紀,憑恃「 自由心證」、「假獨立審判原則」,大肆貪贓枉法為所欲為….導致被告目無法 紀,被告高等法院共九頁之賭博、詐欺、傷害、偽造文書、、等累累前科,皆 獲判不起訴、無罪判決、。原來其兄(該建設公司董事)曾為立法委員、其嫂為 高雄市議員(曾因收到大便包裹而名噪一時,後因拿逃亡的朱議長五佰萬賄選案 下台)、。 被告即憑恃建設公司雄厚財力、地方惡勢力,勾結院檢官方勢力,數十年來目無 法紀大肆詐取無知消費者財物,憑恃訂約即不得解約之不全法令優勢,不時以不 實廣告誘引消費者上門訂約,再姿意變更設計、違章建築、、等等不法手段謀取 暴利,遇有不從者,即以違約為由侵吞所有購屋款項,再一屋兩賣,或將房屋虛 偽登記於其員工或親友身上,(如本人房屋登記於其會計身上),再勾結銀行行 員向銀行抵押貸款,最後丟給銀行,造成銀行呆帳、。在搜盡所有尾款後,解散 公司,變成公司負債累累,但如此負債比率懸殊竟然亦得以通過法院清算程序、 。足證只要有錢、無事不能! 本案至今纏訟十六個年頭,在不屈不嬈死命鬥爭下,直到被告建設公司瓦解,董 事負責人全數破產,或死亡、公司負責人肝癌吐血兩年餘(刑事詐欺確定)尚苟 延殘喘中、。然此其中最大獲利者,就是庭庭審審的不肖司法貪官們,。 沒有人不貪財,尤其在層層私法保護傘下,當今的法官已不是光等著你委由律師 把錢送上門來,現在已流行不肖貪官公然在法庭上,一再的以言語威逼利誘,擺 明了就是要你送錢來(為此舉發迫使幾位貪官自動請辭)、。 所以以我個人慘痛的經驗,奉勸別再相信司法,飽受不肖司法貪官的蹂躪,因為 十六年來,在司(私)法的保護傘下,從檢察官、法官、司法事務官、甚至於書 記官、、您將見不到所謂不愛財的清官、。哪怕是檢察署、地方法院、高等法院 、甚至於最高法院,只要有兩張嘴的「官」的地方,就唯有無官不貪、。所以我 說司法是台灣一切禍害的根源。 八年來,貪扁政府親自執掌貪腐大旗,導致不肖司法貪官變本加厲肆無忌憚起而 效尤,此時不貪更待何時,大有爭先恐後唯恐落人於後…. 而近來暴發的軍官群體買官案,依報導,貪扁總計賣了8百多顆星星,這個爛攤子 迫使馬政府於三個月前宣示掃貪決心,然而何以掃貪獨漏掃除『司法貪官』旗幟? 而累累被揪出來的貪官們是否真能在法官之前,受到國家法令應有的懲罰?答案 當然是否定的,因為只要懂得向法官送錢,法官自然會幫你找到除罪的方法,儘管 吃相難看、理由牽強卻也無奈其何,法官:「反正,我的看法就是這樣,不服可以 去上訴啊」〈自信滿滿的鳳梨頭最近總算領教到貪官的威力〉,『嘿嘿總有一天等 到你,落到我手上,總該吐點出來孝敬吧,否則關死你』! 所以,在司法面前哪顆星星不挫著等?為保命為求擺平官司,哪顆星星不大把金錢 往貪官送?只要有錢,天大的罪都可擺平,而這早已司空見慣(一個老師的先生, 出車禍撞死人,給法官30萬即判緩刑,這種暗例已屢見不鮮)!所以說:『司法是 當今社會一切禍害的根源』。 儘管這些案件驚動社會,然您認為不肖貪官就會收歛不敢A錢了嗎? 呵那你就錯了, 等著瞧吧,不賄賂的是呆子、不收賄的會對不起自己、會覺得是傻瓜…. 以下案例足證所言非虛,然而這僅只是冰山一角,不為人道者,如過江之鯽! ※官員收錢無罪,司法想向社會宣示什麼? 【黑白集╱社論】 2009.07.09 03:10 am 每一場司法審判,都是一次社會教育。最近幾次司法判決,卻讓社會大眾感到困惑。 法官明明認定執行公務的人員收錢,卻仍判決無罪;這豈不在向社會宣示:貪汙不會 有事,官員可以收錢!最近一個案例,是前交通部長郭瑤琪收受南仁湖集團李清波父 子的兩萬美元賄款案,遭檢方以貪汙罪求刑八年;一審法官認為郭瑤琪雖收了對方的錢,但因該集團最後未參加投標,無法證明收錢與其職務有「對價關係」,因而判決 無罪。這項判決留給社會一個莫大的疑問:官員拿錢無罪,到底是法官眼盲?還是法 治心盲? 讓一般民眾不解的是,法官不將重點放在官員「收賄」的事實,卻用「自由心證」來 決定「對價關係」的存在與否。試想,企業界若無所求,何必用奇巧的手段將錢暗藏 在茶葉罐裡送到官員家?再說,南仁湖集團原本有意搶標台北車站商場經營權,其間 郭瑤琪也曾就此與其密集通聯商討,但最後因故放棄;不料,法官竟將此當成對價關 係不成立的理由。一件賄賂案,難道需要以「已遂」為要件嗎? 所謂「對價關係」,其實往往是一個虛實莫辨的東西。法官未查出金錢收送雙方的對 價關係,或授受雙方不承認有對價關係,並不表示對價關係不存在,也不表示賄賂、 徇私的事實不存在。何況,政商往來的對價關係,往往是多層次、多管道的網狀交織 ,而非一次性的交易;在這種情況下,法官若非要把「對價關係」對應到某件特定事件,無異是鼓勵不肖政商遊走灰色地帶。 退一步說,就算南仁湖集團無意搶標任何工程,但對方以部長之子將赴美留學為由致 贈學費,郭瑤琪就能大方「笑納」嗎?法官說,郭瑤琪雖有違「官箴」,卻沒有違法 ;但台灣有公務人員服務法、有貪汙治罪條例、有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等一倉庫法案 ,臨到頭來,卻沒有一條能治官員收受不當、不法的錢財。請問,我們的官箴和廉能 要靠什麼維持? 再往前看,前不久高捷案二審宣判也有類似情況。前交通部主祕鍾善藤收賄三百萬元 ,前高雄市工務局長吳孟德曾收賄兩百萬元並洩漏底標,前者由一審的四年改判無罪 ,後者由十二年改判九個月。奧妙就在,高捷混亂的合資方式不僅被認定不受政府公 開招標規定約束,甚至代表政府所派參與評審的官員都被認定不具公務員身分,而得 以豁免其刑。這些人受政府之託執行公權力,卻瀆職收賄,而法律對他們竟莫可奈何 ?我們的司法正義,究竟是在這類公私莫辨的地帶迷失,或是竟然藉這種公私莫辨的 地帶來縱放那些貪官汙吏? 再看最近的一個案例,吳乃仁在台糖董事長任內受洪奇昌之關說,將多筆台糖土地以「賤價」出售給洪的長期「金主」潘志豪,兩人同遭起訴。若依照司法界時興的「對 價邏輯」,法官恐怕也很難在吳乃仁和潘志豪之間找到直接的「對價關係」,因為他 們的關係均透過洪奇昌的折射,並在先前或日後的政治獻金中次第回饋給綠營了。這 麼一來,難道就是台糖土地活該被賤價?司法活該管不到大膽玩法的公務員?老百姓 活該看法治被糟蹋? 扁政府上台後宣示掃除黑金,近九年,政府正式起訴的有四千八百多件,平均每月為 四十五件;但台灣官員的貪腐枉法九年來每下愈況,令人感慨萬端。別的不談,只需 看郭瑤琪、鍾善藤、吳孟德等人收賄確鑿,卻遭輕輕縱放;全民矚目的大案都如此, 其他案件又將如何?對此,法務部研擬在貪汙治罪條例中增訂「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或可期待;但更重要的,是司法官要改變劃地自限的心態,否則清廉防線怎麼守得住? 當前總統因洗錢貪瀆還羈押在看守所,司法判決「官員收錢無罪」的案例又接二連三 ,這是什麼兆頭? ㊣廣通詐騙案/法官不認同 檢方將堅持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2009.07.23 03:31 am 「就算只要關一天,我們還是會要兩人服刑!」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陳銘祥認為,法院 判六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並非就一定能易科罰金,執行檢察官會視被告的犯罪行為 、犯後態度等,決定是否准予易科罰金,若惡性重大卻只要罰錢,豈非沒天理? 廣通案是板檢最近第二件不准易科罰金的執行案,去年二月,蘆洲李姓地主雇工將列 為暫訂古蹟、等候縣府審查的北縣知名古厝「秀才厝」拆除,李姓地主認罪後被判刑 六月、得易科罰金,李在本月初到案執行,檢察官也同樣不准他易科罰金,命他直接 入獄。 據了解,秀才厝被縣府列為暫訂古蹟不久,去年二月就兩度遭到縱火,甚至被李姓地 主雇工拆除;陳銘祥說,當初警方調查報告發現,秀才厝位於精華區,地主強拆古蹟 如果只罰十幾萬元,與背後數十億元開發利益相比顯不相當。 竹檢採尿員替毒蟲換尿液 檢方提起公訴 2009-07-24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彭清仁】 新竹地檢署專責毒品案件尿液檢驗員,涉嫌以調包方式,向毒品人口索賄,檢察官 (魏廷勳)發現後展開偵辦,並極為低調的將涉案的馬姓尿液檢驗員收押,全案偵結, 馬姓尿液檢驗員,被檢察官依偽造文書和湮滅證據等罪嫌提起公訴。 起訴書中指出,被告馬姓尿液檢驗員,是人力資源公司派遣到新竹地檢署專責尿液 保存和檢驗工作,被告為了牟利,利用為毒品假釋犯檢驗尿液的機會,向朱姓毒品人 口暗示以十萬元調包尿液,朱姓毒品人口於是向父親辯稱吃中藥要採集尿液,以檢驗 中藥的效果,再私下將父親尿液裝罐交給馬姓尿液檢驗員。 這樁尿液調包被告共收取五萬元,但尾款朱姓毒品人口卻遲遲不給,被告又透過綽 號「李俊」的毒品人口,向朱姓毒品人口索討,由於電話催討的過程中,被檢警正在 偵辦另一起毒品案而聽到,檢察官於是另外分案進行偵辦。 檢方私下對被調包的尿液進行DNA化驗,才確定尿液根本不是朱姓毒品人口的尿液,檢方也調閱採尿室的監視錄影帶,全案才順利偵破,馬姓採尿員也被檢察官聲押 禁見獲准,全案檢察官魏廷勳偵查終結,檢方依偽造文書和湮滅證據等罪嫌,將馬姓 尿液檢驗員提起公訴。至於被告是否涉及其它的尿液調包案件,目前仍由檢方進一步 調查當中。 販毒免訴、輕刑收監 板檢烏龍連連 2009-07-24 中國時報 【陳俊雄/北縣報導】 板檢最近辦案烏龍連連,先傳出檢座將足以射穿鐵門的改造手槍認定為「不具殺 傷力」而不起訴,又有檢察官將犯行具體的販毒情侶不起訴,昨日又爆出公訴、執行 檢察官溝通不良,竟把審理時已認罪協商,並獲輕判六月得易科罰金的廣通案主角廖 紋廣關進大牢的烏龍糗事。 板橋地檢署去年收案量突破三萬件,是全台收案量排名前三大的地檢署,由於事 情繁雜,加上老幹新枝傳承未必契合,最近烏龍頻傳,隔鄰板橋地院抨擊聲不斷。 院方人士表示,檢方部分案件處分結果令人難以恭維,以去年底發生在新莊的一 宗機車行槍擊案為例,明明事發時犯嫌持改造手槍連續射穿了機車行鐵門,甚至還擊 碎門裡的玻璃,但由於警方未起出槍枝,承辦檢察官竟以警方未扣得作案槍枝,因此「無法鑑定槍枝是否具有殺傷力」為由,將自白開槍洩恨的犯嫌處分不起訴。 另外,警方根據具名檢舉逮獲涉嫌販賣毒品的陳姓情侶,沒想到板檢承辦檢察官 無視扣得大批毒品、分裝袋、磅秤等證物,也不訊問檢舉人及相關證人,更沒有調查 陳姓情侶通知下線「有硬有軟」的簡訊內容,僅依販毒情侶的辯白處分不起訴。 這件離譜不起訴處分書送到高檢署,也被高檢署斥責是「昧於事實」發回續辦, 接手檢察官雖根據卷證資料,查出女子獲悉男友販毒之情還為他記帳,僅將陳某起訴 ,未依「幫助犯」將陳某女友起訴,也被法官抨擊「怠忽職守」。 廣通案主角廖紋廣夫婦遭判六月徒刑並得易科罰金,但板檢執行檢察官認為,不 執行徒刑難收矯正之效,也對不起遭騙的無辜民眾,上周拒絕易科罰金而把廖紋廣夫 婦關進大牢。昨日檢方調查發現,法院判決將這二名重大詐欺犯量刑輕微的原因,是 因為廖紋廣夫婦在法庭上與公訴檢察官認罪協商,雙方談妥以和解、成立基金會賠償 等條件,作為輕判並得易科罰金刑度。執行檢察官基於正義原則,硬是把廖紋廣夫婦 關進大牢,形同是與公訴檢察官唱反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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