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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 04:47:56瀏覽324|回應0|推薦40 | |
唐朝、唐玄宗李隆基、天寶年間,原籍趙郡的壽昌縣(原址位於今浙江省杭州市轄建德市西南部)縣令李瑩,有個族人李岷一家住在濟源縣(今河南省濟源市),李岷的弟妹中,李小妹在同輩的堂姊妹中排行第十三,尚未婚配。大妹李氏已嫁人生子,卻不幸守寡,帶著兒子在距離李家十餘里處獨居著。
天寶末年,安祿山興兵作亂,唐玄宗入蜀避難,退位為太上皇,太子李亨繼位為唐肅宗,改年號為「至德」(註)。也因為「安、史之亂」的緣故,李小妹跟隨著兄長們一同南下渡過了長江要去投靠李瑩,卻不幸因故過世,就安葬在吳郡的海鹽縣(今浙江省嘉興市海鹽縣)。而大妹李氏則因寡居無法隨之南渡避難,依舊住在原處。
到了上元年間,「安、史之亂」雖已經接近尾聲但仍未完全平定。李氏忽然見到李小妹返回濟源,有些訝異的詢問她為什麼獨自回來了?李小妹說:
「我被賊兵擄掠,趁機逃走,好不容易才回來的。」
由於李小妹回答得頗有道理,家人們也就不再多加盤問。李氏因為這世道還不是很太平,而妹妹年輕,眼下自家能作主的也只剩下自己這個寡婦姊姊,恐怕不能更好的照顧她,就決定盡快的為李小妹說了親事,將她嫁給了附近村莊的一戶張姓人家,這樣妹妹有了夫家的照顧也比較安全。如此這般過了四、五年,李小妹也生下了一個兒子。
李小妹非常的聰明,沒有什麼事是她所不知道的。李小妹在哥哥李岷家中本就有一個房間,平時上了鎖(註),李小妹經常在此休息(註)。再說自李岷領著弟妹們南下避難後,李岷家的田地,大多遭旁人冒認佔有(註),李小妹回來後便告上了衙門,將那些田地一一收回。到了唐代宗李豫、永泰年間,國家的處境已經清明安定,李岷以及弟弟們從江東進京參加吏部選官,選拔完畢後就直接返回濟源的家。在李岷離家還有數百里遠時,在李家的李小妹突然對婢女說:
「我的兄長們過幾天就能回來了,我必須暫時回到張家去。妳們要好好的看家,等候主人回來。」
返回張家的途中,李小妹又先去姊姊家去向李氏道別(註)。李氏問她原因,李小妹說:
「最近經常作這樣分別的夢。」
李氏擔心妹妹,就吩咐一名婢女送李小妹回去張家。走到半路時,李小妹說不用送了,打發婢女先回去。婢女走了約十幾步,覺得不妥,就回頭查看,卻已不見李小妹的身影,婢女非常奇怪,便加緊腳步回去向李氏報告此事。沒想到二天後,張家就派人來報喪,說李小妹過世了,李氏與李氏的兒子聽了都感到震驚而哀傷哭泣。才剛停住哭泣,就見李岷與兄弟們都回來了,李氏就將李小妹嫁給張氏、以及才剛收到李小妹過世的消息之事都告知了李岷。李岷訝異的說:
「小妹在至德年(註)間就已經在避難途中過世,葬在海鹽縣,又怎麼能回到此處?恐怕那是她的鬼魂吧。」
就讓李氏領路前往張家看看。到了張家,藉著要見妹妹最後一面的理由,李岷掀開靈床上的被子,靈被下方並沒有李小妹的遺體。再檢視李小妹留下的衣服、銅鏡等遺物,李岷確定那些都是當年陪葬在李小妹棺木中的東西。李小妹與張某所生的那個兒子不久之後也無故過世了。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註:網路版原文為「致德」,應為「至德」。
註:「鏁」,音義同「鎖」。
註:「安堵」,安定;安居。
註:「影占」,虛占人戶或田產以逃避賦役、稅收。或指冒認佔有。
註:原文此處為「娣」,然「娣」常用於姐姐對妹妹的稱呼、泛稱妹妹,與前後文義不搭,就直接改了唄……
註:原文此處為「上元年中死」,與前文不符,據改之。
改編自 《廣異記》
原文:
《廣異記》.卷五.李瑩
壽昌令趙郡李瑩,同堂妹第十三,未嫁。致德(至德)初,隨諸兄南渡,卒,葬於吳之海鹽。其親兄岷,莊在濟源,有妹寡居,去莊十餘里。祿山之亂,不獲南出。上元中,忽見妹還,問其由來,云: 「為賊所掠。」 言對有理,家人不之詰。姊以亂故,恐不相全,倉卒將嫁近莊張氏。積四五年,有子一人。性甚明惠,靡所不了。恒於岷家獨鏁一房,來去安堵。岷家田地,多為人所影占,皆公訟收復之。永泰中,國步既清,岷及諸弟自江東入京參選,事畢還莊。欲至數百里,妹在莊忽謂婢云: 「諸兄弟等數日當至,我須暫住張家。」 又過娣別。娣問其故,曰: 「頻夢云爾。」 婢送至中路,遣婢還。行十餘步,回顧不復見,婢頗怪之。後二日,張氏報云已死,姨及外甥等悲泣適已,而諸兄弟遂至。因發張氏妹喪。岷言: 「渠上元(至德)中死,殯在海鹽,何得至此?恐其鬼魅。」 因往張家臨視。舉被不復見屍,驗其衣鏡,皆入棺時物。子亦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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