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都更事件發展迄今,民粹逆流幾乎要淹沒台北市府,先有社會學界的16教授發言來聲援王家,之後有哲學界的林火旺教授投書蘋果日報,抨擊文林苑強拆事件戕害憲政民主,唯獨不見法學界教授.憲法學者出來表述意見,我們認為法學界不應再沉默,再沉默下去國人的法律觀念被民粹輿論牽著走,國家機關的尊嚴,法律的正信將不在,林火旺教授在投書中,通篇在闡釋他所謂的憲政民主,他談多數決的限制,但卻只談憲政民主基本權的保護卻不談基本權保護的限制,他談自由但卻不談自由的限制,他談憲法15條,但卻完全無視於憲法23條對權利保護的限制,把哲學論理橫跨到法律專業上來,讓人只覺好笑,只是偏偏有些名筆.名嘴不察究竟,竟然聽信其言,更加肆無忌憚大放厥詞,突然間讓吾人覺得好像台灣的法律思潮在大倒退,本來我們整個主流的社會思維是在往社會連帶上走,社會連帶關係越來越緊密,權利越來越社會化,所有權越來越相對化,但現在好像是倒退回去,所有權變成越來越絕對化,連權利之<神聖不可侵犯>神主牌也都出籠了,我們認為這種民粹流向對台灣的民主社會發展絕對有害無益,按說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權是憲政民主的大原則這並沒有錯,但憲法對人民的權利保護並非毫無限制,憲法23條即是權利保護的限制,現行的都更條例25條之一與土地法34條之一的法源基礎,即分別承自於憲法23條的除外事項,即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及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得以法律<限制>人民的自由權利,這裡我們先不談都更是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政府得用法律限制人民的自由權利部份,就談防止妨礙他人自由,由於現行都更條例,是禁止在都更劃定區域時,製造出畸零地以免將來造成這些畸零地以後的不可都更,這就是承自憲法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的正面規定,王家的問題就卡在這裡,據網友透露,王家會被拆除最關鍵的是在地號為804及796的兩筆土地,因為王家兩棟透天厝之間相隔一棟透天厝,這兩塊地都已同意都更,王家不參加將會使王家兩棟住宅成為畸零地,而且以後將無法單獨都市更新,所以建商是礙於畸零地的限制,事實上是不可能把王家畫除在都更區外,畢竟王家夾在中間的那棟已經同意都更,問題才會僵住。我們認為這個事實極為關鍵必須先釐清,釐清這事實有助我們對台北市政府強拆文林苑是否有憲法依據做出判斷,因為從憲法的權利保護限制來說,主管機關必須防止是否有人仗著都更不准造成畸零地的規定,拿著非把我納入都更範圍否則我若變成畸零地也會導致整個都更變成不合法時,以此當武器,反向來要脅或阻擾都更案的進行,因為這是明顯在妨礙他人自由,也就是明顯妨礙到同意都更戶的自由,也就是5%(反都更戶)去妨礙95%(同意都更戶)之行使自由權利,若遇這種情況依憲法23條<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就可以限制人民的自由權利,(限制不是剝奪,都更不是剝奪其權利,而是強制改建換屋,或做權益轉換,是限制其自由權利的行使),所以文林苑強拆事件這問題的核心可能並不在多數決的合不合理,而是在憲法23條權利保護的限制爭點上,現在輿論一面倒的批都更是以多數決剝奪私權是違憲的惡法,是偏頗片面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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