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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3 11:29:03瀏覽2549|回應8|推薦23 | |
這是自由時報今日刊載的文章,主要內容為扁對於其兒女「奉母命」做偽證一事,遭法院判刑感到訝異,將等收到判決書之後與律師延議是否上訴。一位知法、玩法、弄法的前總統大律師,在其子女因自身毫無節制的貪婪慾望紛紛涉案乃至基於生命共同體的共犯結構不得不做出偽證,對子女「奉母命」做出法律所不允許的行為遭法院判刑竟會感到訝異? 據了解,向來能言善辯的阿扁之所以訝異不是在於其與其子女的案件是明明清白而慘遭檢方誣陷冤枉,其訝異的是,子女「奉母命」所做的偽證在坦承自新之後理應獲得法院判處緩刑,沒想到,法官不買帳,竟予以判刑一年,但因為阿扁任職總統時的德政(JC鮮師名言)減刑之後,刑期為六個月。 一個最重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偽證罪,因法官憐憫寬恕其子女,但求其能悔過向善,經百般思慮,予以判刑一年;但渠等仍舊不滿足,仍認為減刑後的六個月對享盡榮華富貴的扁家人來說實在太沉重;不滿足,就是不滿足;有人形容,阿扁一家得了便且還賣乖(一生低首拜陽明名言),而有人則認為扁家人一家子的謊言(老譚名言),不值得同情,台大法律系畢業的公子哥陳致中應遭法院判處重刑才是;原因無它,知法犯法者罪大惡極,不容輕縱。 然而,扁家人究竟是扁家人,有其父必有其子,在家庭教育的過程中,父母所扮演的角色是非常重要的;一家之父對子女的偽證罪感到訝異,一家之母則是對法官的判決感到失望,甚而抱怨;其實,法官這等恩惠,即使未減刑,對心中稍有廉恥心且懂得知足的犯人而言,從七年的刑期降為一年早就該謝天謝地,破涕為笑了;這種完全不懂得知足的想法,實在是令人不解;難怪有人要說:吳淑珍,到底是誰該埋怨?(左軍名言)。 不過,相較於阿扁阿珍的不滿足,有人更扯;儘管扁家子女是「奉母命」行事,但其終究還是對於自已的犯行坦承自新,不再堅不認罪,頑固抵抗司法;但同樣是扁案涉案人的陳敏薰之犯後態度與罩子還算放得亮的扁家子女可謂大相逕庭;陳敏薰堅持不認罪就是不認罪,遂被法官認為犯後態度不佳,因此被判處一年六個月。 然令人記憶猶新的是,日前陳敏薰才在法庭上向審判長說:「一大群男人欺負她、就是不爽啊。」單憑陳敏薰的說辭即可知,其仍毫無悔悟之意,其難道忘了其是以不正當手段爭奪開發金,只因其的手段不夠高招導致失利卻責怪一大群男人欺負她,尤有甚者,還大言不慚地說就是不爽…。如今,被法院判處一年六個月,其會不會更不爽?無怪乎,有人會以戲謔的口吻形容:卿本佳人,奈何作『賊』?這下『夠爽』了吧?(台灣阿Q名言) 現在,關心扁案的社會大眾所接收到的資訊大多為扁家子女因偽證罪被判處六個月,但眾人的疑問可能是:六個月的刑期是否需要坐牢抑或易科罰金就能折抵刑期呢?根據法律人JC鮮師的說法是:偽證罪,最重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符合易科罰金之要件;易科罰金之要件,必須是犯最重本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刑之罪,而受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 看來,扁家子女們是無法以易科罰金折抵刑期,但因易服社會勞動的新法上路,其所遭法院判處六個月的刑期可能以提供社會勞動來折抵刑期。於是,關心扁案的民眾開始討論起:扁家人服什麼社會勞動?(天蠍浪子名言)各種說法都有,有人認為陳幸妤可以教授罵人、吵架的技巧,陳致中可以教授「無業致富術」,而扁嫂可以教授裝病、博取同情、收錢撈錢的技巧等,眾說紛紜。 上述的內容,皆是這陣子網友對於扁家偽證案的意見及看法,我想,稍有知識的人都知道,扁案將會是一場漫長的司法訴訟,不過,生活在這個社會上的我們,都期盼司法的正義能推動社會的進步,並帶領人民朝正確的目標邁進;雖然這次法官的法槌是明顯的輕輕放下了,但我們並不會因此感到沮喪,畢竟這只是司法改革的一小步;我們相信,只要公正不阿,陟罰臧否,台灣要成為文明的法治國家應是指日可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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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