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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扁者真的與禍國殃民卻又自以為愛國的白蓮教徒無異。
2009/07/30 14:22:13瀏覽3116|回應34|推薦24

今日,承蒙網友厚愛,我的文章得以在某網友的部落格中出現,雖然那篇文章稱不上嘔心瀝血之大作,但能受到該網友的引用,仍感到十分高興;即便是文章的名稱遭到竄改,我也樂此不疲。

不過,話說回來,當我看完該網友的文章內容之後,我發現,該網友似乎引用文章錯誤了;因為我的文章不僅沒有無的放矢胡亂指責阿扁犯的錯,更無出現被意識型態沖昏腦極力掩飾扁家弊案且還自欺欺人以為阿扁真是遭到政治迫害的挺扁之舉。

其實,不管該網友文中提到阿扁犯了幾個錯,我都毫無意見;試想,一位罪無可逭的人,你會去在乎他犯下的錯是幾百個,還是幾千個?但該網友卻認為陳水扁貪汙的理由到現在還在湊,且也無證據顯示阿扁的貪汙,這點我實在無法苟同。

阿扁貪汙的理由何其多:建國、搞台獨、買軍火、建造建國基地……;誰也無法確定,就連他自已也無法給社會一個明確的答案。但這關貪汙的理由何事?眾所周知的事實就是阿扁家的錢整厝間,且不符合一位總統所應有的收入;再者,一位三級貧戶出身的人,何德何能可以賺取乃至積蓄幾十、甚至幾百億的資產?

況且,刑事訴訟法第161條第二項明文規定:「法院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認為檢察官指出之證明方法顯不足認定被告有成立犯罪之可能時,應以裁定定期通知檢察官補正;逾期未補正者,得以裁定駁回起訴。」另外,同法第252條第十款亦明文規定,犯罪嫌疑不足者,應為不起訴處分。

倘若不是因阿扁貪汙犯行罪正確鑿,足以認定其有成立犯罪之可能,早在檢方起訴之前就被法院以起訴審查制裁定駁回了;倘若阿扁的犯罪證據不夠充足,早就獲得檢方不起訴處份了,又何須被延押至今呢?

為什麼這種極力混淆視聽的言論,仍有人堂而皇之的發表,且非要硬拗成:「貪汙的理由到現在還在湊」不可?也許,當一個人被意識型態沖昏頭時,難免會犯下這樣的過錯而不自知;尤其明明立場已嚴重偏頗,自已卻死不承認。最後,奉勸該網友,下次在引用別人文章之前,請勿隨意竄改文章名稱;因為這是最基本的尊重,如果連最基本的禮貌都不懂,又有何資格在網路上高談闊論,臧否時事。

挺不挺扁是個人的自由,任何人都無法干涉,但若因義無反顧的挺扁而惡化成掩耳盜鈴的挺貪,則會令人感到悲憤;因為挺扁者真的與禍國殃民卻又自以為愛國的白蓮教徒無異!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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ㄏㄏ
2009/07/30 23:01
那....賠我我的青春阿....
太陽獅子餅(pugnose1) 於 2009-07-31 08:42 回覆:
哈,用鴨兄的鴨湯補償你好了..............

自由人權
任何人喜歡打扮成甚麼樣子的人是其個人自由
2009/07/30 21:10

任何人喜歡打扮成甚麼樣子的人是其個人自由

如果僅因為你不喜歡他他就該死  

只要跟你意見不同就是白蓮教徒

你的頭腦也太簡單 喜歡亂扣帽子

太陽獅子餅(pugnose1) 於 2009-07-30 22:21 回覆:

誰說不喜歡他他就該死?我只不過說他們禍國殃民而已。不要隨便說別人該死,你這樣不也是在扣我帽子?

奉勸你們一句話,尤其是針對扁案而來這發表意見的人,你們根本毫無正當性跟我吵;因為公道自在人心。就算阿扁一審有罪,而上訴高院獲判無罪,也是如此。阿扁的政治道德在人民心中已經永遠不及格了!


網友
恭喜島主做這麼爛還有人挺
2009/07/30 21:02

島主做的爛

是有目共睹的

幸好有扁案轉移島主施政無能的焦點

要不島主可要下台了

扁案據說會演到2012年

呵呵

太陽獅子餅(pugnose1) 於 2009-07-30 22:05 回覆:

對阿,島主的確做的爛,做不好,換人嘛。最起碼,他一定比謝長廷好,因為他不會憑空捏造「十人毀馬小組」,也沒有為了贏選舉,說出退出政壇的鬼話,更沒有神智不清去拜宋七力,甚還下跪。再者,他也不會為了贏選舉去做「假錄音帶」,也沒有把說謊功夫發揮到淋漓致盡的能力,不像有人會說:「我宣布退出政壇,但沒有退出台灣!」、「但我的承諾做不到,也不算說謊!」以及「這些經驗不該浪費掉」等不要臉的話。一位無能與說謊又無能且又向神棍下跪的人,我寧願選無能。


理性討論空間
光閣下標題就給人感覺是情緒化字眼 亂扣帽子
2009/07/30 20:55

光閣下標題就給人感覺是情緒化字眼  亂扣帽子

幾乎快跟以前的共產黨一樣

沒有給別人理性討論空間 

希望閣下自我檢討改進

太陽獅子餅(pugnose1) 於 2009-07-30 21:55 回覆:

甚麼叫理性?謝長廷硬拗「毀謝十人小組」叫理性?明明已經退出政壇卻還不要臉想要重出江湖,聲稱「我宣布退出政壇,但沒有退出台灣」就是你們所謂的理性?還有謝小夫名言:「但我的承諾做不到,也不算說謊!」也是你們的理性?陳水扁明明犯罪死不承認還是你們的理性?也許我給人感覺是情緒化字眼,但總比睜眼說瞎話的扁迷來的好吧。

我不像你們所謂綠軍「台灣的歐巴桑」會刪人留言,不管意見是否與我相左,我都會看也都不會刪,因為我對得起我自已,我並不像有人看到不想看、或聽到不想聽就去刪留言,這點最基本的「理性」我還做得到。

當你寫「幾乎快跟以前的共產黨一樣」時,則與我相差不遠,也都是情緒化字眼、亂扣帽子;難道從你口中出來的就叫「理性」?你還不夠資格教訓我。


丹尼爾(Dan In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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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您的指教!
2009/07/30 20:29

也正因為很多人被媒體誤導, 對扁案的"本質"早已漠不關心, 而用情緒性的訴求來尋找宣洩的出口吧!

可惜的是似乎連檢察官論告都有媒體化的傾向! 更助長了被政治操作的空間!

太陽獅子餅(pugnose1) 於 2009-07-30 20:39 回覆:

嗯嗯,被媒體誤導的人還真多呀。媒體給台灣帶來的傷害還真不小,但有弊還是有利,最起碼還是有部分媒體對政府及扁家弊案死纏爛打的,TVBS追扁家,三立追馬政府;但我只希望三立追到馬政府弊案都是真的而不是憑空捏造的,畢竟三立電視台以前替陳水扁摭羞抹粉慣了,總改不了模糊真相的壞習慣。期望,被媒體誤導的他們能早日覺醒。


丹尼爾(Dan In TW)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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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挺扁卻又故作姿態!
2009/07/30 19:44

那位歐巴桑一直強調"我不罵阿扁並不表示我挺扁!"

看過他的文的人都心知肚明吧!

貪污就是貪污! 貪這麼多還認為自己無罪!

不知道他還要跟人民"報告"甚麼?

除了盲目挺扁的人之外,有人還會期待阿扁的"報告"嗎?

我期待他儘快判刑確定!

太陽獅子餅(pugnose1) 於 2009-07-30 20:05 回覆:
根據我的了解,她好像是誤以為扁案未經特偵組起訴便受到法院審判,所以才會有類似司法迫害阿扁等觀念出現。礙於人家是以「悄稍話」表示這種看法轉而向我提問,我也不便在此揭人瘡疤,為了她,我還特地去找阿扁的起訴書呢。倘若一個人不知道法院有「不告不理」的普通常識,且被地下電台、三立、民視、自由時報洗腦洗到認為,法院是國民黨開的,若沒起訴書,要如何說服她「特偵組的確是經過起訴,法院才能審判乃至出現延押」?我只能說:如果對於扁案你沒有很了解,而且老是看三立、民視、自由時報或聽地下電台的話,請勿對扁案做出任何評論;因為那些資訊大多是不實、不客觀且還刻意掩飾某種犯罪事實的。

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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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殺鴨湯,伯仁變成伯仁湯
2009/07/30 18:37
那就用鴨湯當伯仁的供品好了。
太陽獅子餅(pugnose1) 於 2009-07-30 19:33 回覆:
哈,好阿,不過,不曉得伯仁喝不喝鴨湯……

太陽獅子餅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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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刪tkbox....很抱歉。
2009/07/30 18:22

很抱歉,我想回覆你,但我把你當成鴨兄了,所以想修改答覆內容,卻不小心刪掉,真的很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我要答覆你的是:我原本以為「他們」應該是很有禮貌的,如今依你的說法,我是對「他們」期望太高了,


酷豹天下第一
光無限長期羈押扁 檢已輸公平正義大半
2009/07/30 17:55

酷豹天下第一

光無限長期羈押扁 檢已輸公平正義大半

檢談到耶穌被釘在十字架的故事,強調任何人不管為了多麼高尚的動機,都沒理由侵占他人、侵犯法律

現實上 除了不是人都多少會侵犯法律

交通違規紅單  幾乎很少駕駛人沒拿過

停車有時太忙忘了繳停車費30元

漏報稅更是比比皆是 有的是真忘

某些富人想盡辦法逃稅  財產大部份移往境外

法律能永遠保證公平正確嗎?

檢利用法律來侵犯基本人權是對的嗎? 

每個人都有不同角度的經驗與認知

檢不是上帝  扁也不是聖人

違規該罰多少錢訂出來比較實際

不想看到檢扁演戲

司法如果不想好好努力改革

而只想跟某些媒體政客一樣不花腦筋作秀

監察院也該管管每個人的基本人權


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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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2185 欠 30 元停車費
2009/07/30 17:49
你去幫牠繳費就是。

哈哈哈哈哈哈哈。

喜歡我的簽名檔嗎?送你一個!
高雄市是亞特蘭提斯大陸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太陽獅子餅(pugnose1) 於 2009-07-30 18:31 回覆:

鴨兄,我剛為了回你,錯刪了一位網友的留言,真是你不殺伯仁,伯仁卻因你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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