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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ddy的社會貢獻?
2009/08/05 14:18:15瀏覽4530|回應110|推薦28

台灣是個多元文化並存的國家,任何人只要不侵犯他人權利、不出現違反善良風俗及有礙社會觀瞻等行為,並且在法律所允許的層面下,我們都應該給予尊重,因為那是身為人的基本自由。

但若所作所為只是想賺取「死人錢」,而企圖以個人的政治立場(只問顏色、不問是非、意識型態掛帥、為了反對而反對)為創作原素放進原本就乏人問津的音樂作品內,想藉此大肆炒作;如此,不僅徒留話柄,更有礙社會觀瞻,甚至還間接傷害到社會大眾的視網膜神經。

有網友認為,把「死人」拿來消費的做法不值得鼓勵,賺取「死人錢」的行為更是不應該,但我相信,這種說法對於一向只習慣消費死人的民進黨諸位先進而言,可能難以認同。

眾所周知的是,民進黨一下蔣公是歷史罪人獨裁統治罪該萬死如何如何、一下二二八被國民黨迫害死傷幾萬人如何如何、一下鄭南榕自焚都是為了台灣獨立如何如何;要不然就是「信介仙」為台灣民主貢獻多少如何如何……。

其實,這些人、事物的共同點之一,不就是他們都「死」了嗎?這些人物的功過,歷史自有評斷,何必一直緬懷過去甚而無法自拔呢?難道民進黨都無值得「表揚」的新作為,非得靠消費逝去的古人才能彰顯政績嗎?

也許這是身為政治界的「動物」不得不的做法,為了混口飯吃,沒議題還是要絞盡腦汁製造議題,不然少了曝光機會,又有誰知道我真的在「為民服務」?然而,令人詫異的是,一個不知名的樂團與政客們在起鬨甚麼勁?

鑑於以往的經驗,藝人在演藝圈若過度表態自已的政治立場,通常沒有甚麼好下場(除非你是大哥、大姐級的);除了較幸運的,能上一些與自已政治理念相同的節目外,大部分不是遭到封殺,就是通告變少了。

況且,音樂的創作貴在那份真誠,若是創作的目的是為了成為某政黨的打手,藉以炒作知名度,那麼充當政黨競選時的文宣廣告即可,何必惺惺作態的眶稱:「這是很自然的素材、創作情感,描述音樂所要表達的憤怒與無奈」其實,這種行為,就是假借創作之名,行政爭之實。

對於該樂團的成立原因及主唱想走的路線,我曾經發表過一篇文章,不過,這篇文章的下場也與該樂團的受歡迎程度一樣乏人問津,雖然那篇文章毫無提及樂團的風格及人物介紹,亦能說是內容不夠周詳;但至少把該主唱立志成為「山寨版鼻祖」的精神多所著墨,藉此讓台灣人了解其的用心及苦心。

其實,在看過該樂團這次的作品之後,仍不免替該樂團擔憂,因為渠等的音樂風格不僅毫無創新之意(除了蔣公頭落地及焚燒國民黨的黨旗外),就連MV內容也仍是鬼吼鬼叫、五音不全、孝女白琴,而且主唱的妝亦仍舊脫離不了「驚聲尖笑」的「寬」版死神造型(但說真的,上妝後還是比上妝前好);然而,最糟糕的是,他們卻以此引以為傲,實在是令人傻眼,難道這就是所謂「視覺系」的精神嗎?

我們身處於文化多元並存的時代,也是深受媒體亂象汙染的時代,正因如此,我們對於有礙觀瞻且足以令人毛骨悚然的音樂作品更該懂得拒絕,以免傷害到自已的智力甚至視網膜神經而不自知。「閃靈」嚇人嗎?的確夠嚇人;但一個支持者寥寥可數的樂團能影響台灣多少人?對我而言,他們對台灣社會的貢獻比「馬戲團」的猴子還不如!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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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pugnose1&aid=3197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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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lin
閃靈主唱太瘋政治
2009/09/09 14:28
閃靈其實世界大大有名
重金屬您聽不慣請勿說是鬼吼鬼叫
但是~主唱瘋政治瘋過頭
擺明利用名氣想影響群眾
可笑的是跟隨他的愚民們只是因為他世界有名~而不是被他的音樂感動
台灣就是這樣
稍微有點名氣就能炒作、就能帶領什麼鬼
搞什麼納粹青年團~『青年』就是衝動、盲從、容易洗腦嗎?

閃靈主唱再這樣搞~遲早斷送得來不易的音樂成績

waterman
你找他嗎?
2009/08/18 17:41
 

中華民國國民
2009/08/16 00:58

對了,「屎丢筆」先生的鬱照怎麼不見了!


中華民國國民
拿雞毛當令箭:這不是「笑點」不然會是甚麼?
2009/08/16 00:36

真的「很難想像」,隨隨便便轉載一份「個人觀察報告 ( 雞毛 ) 」 , 就想推翻他國簽署的「建交公報 ( 令箭 ) 」 ?!

國際法中「聯合 ( 建交 ) 公報」位階等同於國際條約 , 代表兩個或多個國家某種共同立場;而「個人觀察報告」 , 僅僅是個人單方面的想法 , 其地位輕如「毫毛」 , 你以為這樣就能取代 ( 反駁 ) 一個或多個國家的外交立場嗎 ?!

老是拿雞毛在當令箭用 ! 這樣就想矇混過關 ?!

『樓下的』 ......

哈 . 現在是換你想逗我笑嗎 ?!


我也覺得好笑 但是想不出來是哪裡好笑
笑點
2009/08/15 15:09

樓下的 只是想知道笑點在哪裡?

何不拿你的論述出來一駁?

還是...你沒能力發展論述?.....


中華民國國民
哈.拿雞毛當令箭
2009/08/14 19:28

你是在反駁我,還是在逗我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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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的, 你們中國法統哪個被哪個取代, 干台灣底事?
2009/08/14 18:30

樓下的, 謹用日本交流協會理事長的話來駁你:

009-6-1 字型:  ∣看推薦∣發言∣列印∣轉寄
《譚慎格專欄》齋藤正樹的台灣地位未定論
很難想像,退休大使、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東京在台北實際上的大使館)代表齋藤正樹,會在未經日本政府指示下,逕自發表「台灣地位未定」這番深奧的「個人觀察」。隨著台北政府逐漸傾向將台灣界定為中國的主權領土,也難怪日本方面會感到驚憂。台灣人自己也該驚憂,畢竟,台灣在二次大戰後的國際地位「未定」,明載於舊金山和約,也是日本對台關係形而上的核心。

地位未定 美台關係核心方針

「台灣地位未定」也是美台關係的核心方針。至於其他簽署舊金山和約的國家,如英國、澳洲與加拿大,也分享台灣地位「未定」此一哲理,即便五十八年後它們已不見得會為此輾轉難眠。
(國際新聞中心張沛元譯)

(作者譚慎格〈John J. Tkacik, Jr.〉曾任華府智庫「傳統基金會」資深研究員)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n/1/today-p3.htm


中華民國國民
墮落?!中共會學台灣國用文字遊戲來欺騙自己?!
2009/08/14 13:06

中日聯合聲明(日語:日中共同声明),又稱中日建交公報,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日本國政府「聯合聲明」(日語:日本国政府と中華人民共和国政府の共同声明),是1972年9月19日中日邦交正常化時,兩國政府簽署的一份聯合聲明

既然是聯合聲明(共同声明),日本國的意思,也就是中國的意思!

哪來的外交辭令啊?

何不勇敢面對現實?!

哈.真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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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樓下的
2009/08/14 12:37

怎麼夯不啷襠的就把

"表示自身立場是怎麼表示" 這幾個字刪掉了?

外交公報中,

中國聲明有中國聲明的立場,

請問日本有沒有立場?

你po了中國立場, 結果不把日本立場一併po出來,

我po了日本立場給你看, 你何不也拿 "日本立場" 是如何表示的文字出來讓人看看?

是驢是馬,

拉出來溜溜不就知道了,

文字會寫一清二楚, 不是嗎?


中華民國國民
國與國的「建交公報」,是無意義的「具文」?
2009/08/14 11:26

中華人民共和国政府は、台湾が中華人民共和国の領土の不可分の一部であること
を重ねて表明する。《日中(共)建交公報原文截錄》

以我這個下三爛的日文能力, 我勉強翻譯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 將台灣為中華人
民共和國之領土之不可分之一部分加重表明"。《quteman 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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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真是糟糕! 「日本國」的公信力何時淪落到「台灣國」的等級?


行!你書讀的多!就請你告訴大家,以上這段話哪些字是外交辭令?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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