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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5 08:47:18瀏覽249|回應0|推薦0 | |
根據比較早期的概念,病安事件的受害者可以分為好幾種:依序可稱為第一、第二、第三及第四甚至第五受害者。學者Samer Ellahham還以骨牌效應Domino Effect來形容可能發生的連帶關係。
簡單定義如下 *第一受害者:指的是病人及其家人,這通常沒有爭議。
*第二受害者:指的是直接涉及加害行為的任何醫療工作者或實際犯錯者,可包括醫師、護師、藥師等醫療專業人士因自責、悲傷和焦慮等因素而出現行為異常的事….但也有學者反對使用此稱呼,建議放棄使用這個有爭議的稱呼因爲缺乏當責的態度。
*第三受害者:則是指在發生傷害事件的醫院裏間接代表醫院出來面對,或負責檢討改善此事件的病人安全職人。機構整體Org itself受到顯著影響的現象也稱為Third victim phenomenon。
第四受害者則有兩種說法:可以指的是醫院本身如第三受害者(Grissinger)或是指下一個遭遇如同第一受害者的病人。
第五受害者:即是指社會整體(Community)都是受害的,可見其影響層面之大,不僅限於記者會上院方所陳述的。
近日媒體報導的醫護人員與病患嚴重衝突事件,引發各界關注,事件發生後,醫界議論紛紛,令人感到遺憾。醫護人員與精神病患發生衝突,往往難以釐清真相,也較難獲得社會大眾的同情。
從院方與吹哨者的說法來看,雙方似乎各執一詞,難以全面查明事實,無論事件真相如何,出手打人都是不可取的行為,在媒體報導與輿論炒作之下,醫護人員、病患及其家屬,以及醫院等相關單位,都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因此,我們應該理性看待此類事件,避免過度解讀或情緒化反應。
唯有透過客觀公正的調查,才能釐清事發經過,並找出解決之道。同時,我們也應正視醫護人員的工作壓力,並尋求改善之道,以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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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健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