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之前說過,英文文法觀念中最重要的只有一條:「一個英文句子只能有一個主詞,一個動詞」。
因為一個句子中的「動詞」十分重要,句子的主要意思一定要緊扣著這個動詞,而句子其他原本可能「具有動詞意義」的字,只好「去動詞化」(意思就是讓它不再是動詞),利用不定詞、過去分詞、現在分詞、動名詞,以及其它如介系詞、形容詞子句…等成分,使其「不再是動詞」。
讓我們看看以下這個句子:
The girl wearing a beautiful red dress likes me.
這句子原本有兩個動詞概念:
為了維護「一個動詞」的最高指導原則,我們只好在 wears 和 likes 兩個動詞中選擇一個 (likes),然後將另一個動詞 (wears)「去動詞化」(這裡的「去動詞化」用的是 V-ing 的作法),使之不再具有動詞的性質。
因此我們可以說,只要抓住了英文句子的「主詞+動詞」,便抓住了英文句子的靈魂與重點;其他不同字詞的存在,不過是為了要豐富主詞與動詞的「廣義的形容詞」罷了。
所以,英文句子不像中文,可以東寫寫、西寫寫、一直寫、拼命寫、寫到高興手軟再打句號。英文句子的句號與句號間,也就是一個句子中,只能有一個主詞、一個動詞!
也就是說,在閱讀時,只要能找出一個句子的「主詞」與「動詞」,便能瞭解大部分的句義。這就是我們所說的,英文的長句、難句雖然很多,但你只要看懂 The girl likes me.,就可以看懂The girl with a lovely smile who wears a beautiful red dress likes me.,因為這兩句話的重點只有一個,那就是「主詞+動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