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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6 09:10:49瀏覽2087|回應0|推薦42 | |
得饒人處且饒人 感同身受租屋苦 為婦平凡不精法 撤銷告訴當行善 六月裡的陽光… 朝氣耀眼、生氣勃勃 掃蕩傾盆大雨的陰霾 海天一色蔚藍的雲朵 頻頻綻放正義的元氣 風塵僕僕又來到芭樂市… 出庭 古樸、雅致的高院 多了一點肅穆 加了一份親切 每人定點自己崗位 認真努力處理事務 走進法庭的長廊 依靠長椅等待著 天花板上的涼扇 微微掀起陣陣涼意 慢慢吹走燥熱溫度 當傳令官親切有禮 傳喚、安排當事人 入庭定座後… 留著俐落短髮的年輕女法官 尊重詢問兩造是否同意由她 安排司法程序?經雙方同意後... 才開始審理! 法官(問路霸1號次子):你的弟妹等人 都委託你代理出庭嗎? 路霸1號次子(解說):是的! 法官(提問):你哥哥往生繼承者小孩等人 有委任你代理出庭嗎? 路霸1號次子(解說):他們沒有, 法院可寄通知聯絡他們! 法官(問路霸3號長子):你的弟妹有委任你代理出庭嗎? 路霸3號長子(回覆):有! 法官(續問路霸3號長子):那你要補齊委任書! 路霸3號長子(答覆):好! 法官(問我):訴之聲明中僅對路霸2號 僅提出撫慰金賠償是嗎? 我(困惑):對!
法官(再問):他不需要分擔拆屋嗎? 我(解釋):他是房客! (心想:同為租客的我感同身受屋主的產權問題 確實是與房客無關!) 法官(努力解釋):因為無法源依據, 撫慰金賠償無法判給你 故路霸2號沒有理由上訴.... 是否同意撤銷路霸2號! 我(困惑):但是他在不起訴書中被列為關係人阿! 法官(解釋):不起訴書中沒判定他有罪! 我(答辯):那是過了追溯期! 法官(清楚解釋):僅向他索討撫慰金賠償是沒有法源依據! 我(牙口無言);(心想:算了!得饒人處且饒人... 他是房客....樓房產權問題確實與他無關!) 法官(繼續問):訴之聲明刪除掉撫慰金賠償你同意嗎? 我(看電腦螢幕):同意!(心想:無法源依據,法官也沒辦法 不為難她了!)
法官(又解釋):路霸2號無罪理由地院判決書有詳載 我(不語):心想:才疏學淺的我實在看不出理由在哪裡?! 地院的法官大人文筆太艱深… 於是當庭對路霸2號… 撤告! 備註1: (3)判決書(第9頁) (三)原告另主張精神賠償 包含裁判費、鑑定費規費、地政文件規費、 戶籍謄本費用、郵資費用、影印費用、 車資費用、律師鐘點費、痛苦指數 其中痛苦指數賠償包括車壓力、 出庭驚恐與憤怒、寫狀壓力、 為訴訟減少母親的終身遺憾… 經查案損害賠償法, 以有損害之發生及責任原因之事實, 並兩者之間有相當因果關係成立要件。 而人民因報案、調解、民刑事訴訟 所花費之時間、勞力、及金錢, 不可一概認屬他方賠償之損害 難認定與被告之侵權 有相當因果關係…… 不應准。 備註2 知道主張給付慰撫金賠償 無法源依據鐵定被駁回! 只是想…. 把加害者和被害者之間的 因果關聯提出來討論 (因:遭受到不可抗拒的外來因素 果:必需承擔原本不存在的壓力) 在無法源的依據下 心證是否更有彈性 對被害人的遭遇 感同身受呢?!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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