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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霸(46)扛起
2022/11/13 09:03:14瀏覽2379|回應0|推薦38

曾經承受其父寵幸於生

如今鄙棄罪過於其父身

曾經承襲房產財寶於身

如今鄙棄父債規避於外

是漢子…

義無反顧承擔

是孬孬…

縮頭搪塞卸責!


9月溫熱的陽光

卻帶颱風的爽意

軒嵐諾愜意的

緩緩向北台灣靠近

洗滌了晨曦的街道

飄灑了絲絲的溼氣

交織了憂慮的煩躁


隨著列車抵達芭樂市時

卻高掛著晴朗的好天氣

但不安思緒燃燃而升起

不斷告訴自己

冷靜應變、據理力爭

一定要贏得這場戰役!


急奔法院踏入法庭…

同樣的場景

沒冷清場面     

 卻人氣爆棚

台前並肩而坐三位法官

台下除我之外

路霸1號次子、路霸3號長子

也準時出席!

我向傳令官呈遞陳報狀

和出示T市府和國有財產署

均同意拆屋還地的函文


法官(問我):同意這次為最終的言詞辯論嗎?

我(立馬):同意!

法官(又問):還有要補充說明嗎?

我(回覆):王八段4447號另兩位地主

 T市府和國有財產署均同意

  拆屋還地的訴請!

  在地院時已有陳遞

  兩位地主同意的公文!

  另外國有財產署特別聲明

  是向路霸1號索討補償金

  並非租金!


法官(略看陳報狀):同意訴請地價稅金為Q元是嗎?

我(即刻):對!當時我以為每年收的稅金是相同

故以107年的稅金換算來訴請!

後來法官說明有向稅務局調閱資料

發現每兩三年稅金都有做調整

法官幫我算從民國89年至110年

共計Q元,就以法官算的為準!


法官(又問):麻煩你看電腦螢幕內顯示的

訴之聲明是否是你同意的?

我(專注):電腦內顯示我的訴之聲明

1王八段4447號土地車庫C的部分

    路霸3號長子等人自行拆除

2地價稅共Q元由被上訴等人歸還

3路霸3號長子等人給付5年C部分土地租金W元

4撤銷路霸2號訴請

5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負擔

路霸3號長子(突然):在地院有說明車庫不是我們蓋的!

法官(不悅):你不要插話...等下會讓你說明!

我(慎重):同意!


法官(問路霸1號次子):有要說明嗎?

路霸1號次子(解釋):只知道那是公家的地

也不知道有她家的地....

房子是父親蓋的...

房子也沒辦法申請水和電....

以前我也是住在台北後來回芭樂市...

      

法官(問路霸3號長子):有要說明嗎?

路霸3號長子 (即刻):當初僅知道那塊地是公有地 

也不知道會有她家的地!

車庫不是我父親蓋的....

父親年紀大在警局做筆錄時緊張

才承認蓋車庫

在地院有說明車庫上的鋼樑    

是由二層樓房延伸過來. 

我請對造道車庫來看她都不肯來.... 

法官也可以來車庫實際觀看

就知道車庫不是我們蓋的...

十多年前我也在台北後來才回芭樂市!     

  路霸1號(插話):車庫是他爸蓋的啦!

法官(對兩造說):定X月X日宣判!

法官(對我):宣判日不出庭也沒關係!

我(點頭示意)

如釋重負地走出高院

心想:似乎沒有想的那麼地悲觀 

不解的是…

路霸們思考邏輯好怪?

無權侵占土地跟住不住在台北

有什麼關係?!

現在我也住不起台北啊!

既然你們都要繼承父親的遺產

那父親的債務理當要勇於承擔

漢子就該義無反顧的…

扛起!


待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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