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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4 07:53:54瀏覽34378|回應30|推薦58 | |
台灣媒體,平日對於中國的「社會民情、爭議人物」報導實在不多。 在中國大陸,一般人都挺熟知「陳光標」這號所謂的「首善人物」!他並非最有錢,但確實捐了最多錢!對於這次他將在台灣大發「紅包」之舉,大陸的媒體或民眾應該一點也不會驚訝。 陳光標的「高調行善」風格,曾上了美國紐約時報的評論,在中國大陸也始終是個爭議話題;他也經常受到各方包括「政府單位」的質疑冷落,特別是「富人圈子」裡對他有許多冷嘲熱諷,甚至曾經有受他幫助的人回頭打他一耙。 但已經好幾年下來,陳光標確實「捐個不停」!而且都是千萬、上億的捐,一副「捐錢捐上癮」的模樣。 而他更呼朋引伴一起捐!吸引了一批原先「瞻前顧後」想捐錢行善又東怕西怕的大陸民間企業家,跟著他一起響應這種「捐錢運動」。 相較於那些「編出許多理由」或者「引用制度規定」,但明明就是「啥也沒做」「相形見絀」的兩岸三地的官員們與富豪來說,陳光標終究是實踐了「坐而言,不如起而行」的行善之路。 「要不然,你也把真金銀兩拿出來,跟我一起捐?」陳光標常用這句話,反擊其他富豪對他的批評,成為經典。 而我對陳光標這幾年長期觀察下來,最終之所以肯定他的關鍵點是: 陳光標自己和他的家人,多年來在他自身的工作生活中保持相對的勤儉,生活中毫無奢華作為!是一位嚴格自律的行善者! 而陳光標他往往也以此,來面對所有外界對他「行善目的何在」的嚴酷檢驗。 中國大陸經濟發達讓貧富差距更大,悲情充滿各個角落,觸動了許多善舉。 在大陸「有錢到要命」的有錢人,以及奢侈品四處流竄的觀瞻中,出現陳光標這種可以每年「捐出七成收入」,甚至累積已多達「七十億台幣」以上的「捐錢達人」兼「富豪怪咖」,卻一直是很多其他大陸富人的「眼中釘、肉中刺」。 畢竟,陳光標高調的「裸捐」風格,讓其他大陸富豪的財富「衣不蔽體」~。 而這次陳光標召集了一幫大陸民間企業家,即將在台灣「直接發紅包」給受助民眾,金額可能高達五億台幣,如此「赤裸裸的行善」方式,也立刻衝撞了台灣長年對於行善價值的某些「虛情假意」。 幾個拒絕接受的台灣縣市地方政府的反應,說是「影響安定、觀瞻不好」,完全可以看出「公務機構」對於行善本身,「未契於苦難者的需求及本質」,而自身耽溺於制度的虛偽與程序的前提之中。 想想!陳光標不是來「募款」!而是來「發錢」~! 在台灣好像行善捐錢,只能態度迂迴朦朧的採取「印象派美感」,而不能是直來直往單純發錢的「野獸派手段」? 台灣所有的行善,非得要捐給「慈濟、展望會、家扶中心」等中間機構,才叫行善?或者有人中樂透、託銀行捐出,才叫行善?或者非要以「無名氏」之名劃撥且不拿收據,才叫做「行善」? 可以看到,所有對陳光標作法反對或批判的人,幾乎都不是「苦難者」本身。 台灣社會所習慣的行善事件,往往是「募款」本身,或者「辦桌吃飯」!而從來都不是直率的「給錢」!甚至連募完款的慈善團體拿了錢之後也是如此,除非很必要很必要,才會對苦難者給予一點點「現金」。 台灣也有很多有錢人樂於行善,但他們總是給了很多「概念」、給很多「說法」,也給很多「宣示」、特別是給了很多「活動」或「記者會」!但就是「不直接給錢」!或者錢,都是給自己家裡的「基金會」! 但回觀台灣社會新聞中屢屢傳出不同角落,因為「貧」與「病」,而遭致各種不幸的苦難消息;而這一切,終歸於苦難的當事者「沒有錢」! 這些動輒一家子燒炭、夫妻投河的不幸新聞,每次都直指了「地方政府社會工作,充滿死角與粗略」,以及「慈善團體不到人死了,寧可迴避不出面」! 地方政府與社福體系往往「沒有主動發現、少有主動救援」,也無一不是經常嚷嚷著自己「人力編制不足」~。 至於幾大宗教山頭與著名慈善團體,雖然做了許多好事,但極少是「給錢的」!也從來都沒聽說,有任何針對目前最常見「失業困頓家庭尋死」的困境,設立專項的金援計畫或就業幫助的。 在此同時,社會中「資訊與管道必然更為弱勢」的苦難當事者,當然不可能清楚掌握要「如何對外界申請救助」,才會一步步走向絕望! 台灣這種「神聖的情操募款、嚴苛的現金放款」的慈善風氣,造就了中間斷裂的「慈善鍊條」,幾乎是所有近來台灣各種社會苦難逼迫,最終成為人命悲劇的「標準劇本」! 不習慣直接「給錢」,那台灣捐款者或納稅人捐的錢,又到哪裡去了? 在此同時,我們若從「錢」的角度來追,真相卻是:政府「社福預算」或「民間捐款」,極高的比重同樣是迴放到「社福單位的行政預算、人事預算」當中;平均只有不到一半的預算金額,是真正運用送往貧病苦難的民眾身上。 制度的「必要剝削」並未在此停止!而這些所剩無幾的預算,往往也都很有限度的流向「懂得寫申請案,或高知名度,或與地方關係良好」的「特定社福機構單位」的手中! 而地方社福單位申請預算,同樣也是在「人事行政費用」或「舉辦活動宣導」佔了極高比例!而這些則又讓有限的社福資源,繼續遭受另一重「以社福之名,做行政、宣傳、推廣、教育」的間接「抽成」! 也就是說,台灣來自社會「私」的或納稅人「公」的善款,很多都被拿來投入「宣傳行善募款的活動本身」,落入一個「善款金流」似是而非的虛擬邏輯中,以教育、推廣之名被耗用掉!而實際上,真正「落袋」進入苦難民眾生活之中的有多少呢? 即使連備受各方讚譽的慈濟,慈濟將捐款花在「發展組織本身」甚至「買地、蓋樓」的軟硬體開銷,比例依然很高!最近台北內湖地區,慈濟搞出霸佔公共土地用作私有園區的爭議,更引來外界高度批判。 或許我們也不妨從這次幾個「拒絕陳光標發紅包」的縣市的社福預算,去調出些資料,來瞧瞧些地方官員的心態端倪吧! 陳光標標榜「裸捐」精神,在中國大陸激起的漣漪與討論,多年未平。 這回他將到台灣要「面對面發放現金紅包」,所驚動的不只是一種兩岸慈善行為的文化差異;許多台灣「慈善模式」深處的某些「偽善本質」,也被他擠壓出來。 真正可怕與可悲的是,許多「慈善金流」如同沙漠中的小河,在抵達苦難民眾手中啜飲幾滴水之前,已經被包裝慈善的過程,給吸乾殆盡了;而這些在「慈善執行者」的思想中,卻是如此天經地義的一場「慈善風景線」! 對於真正飢餓待援的人,還在說「與其給他們魚,倒不如給他們釣竿」這些風涼話的人,永遠是那些不知人間疾苦的蠢蛋官員與傲慢善人。 我自己就曾經親眼見到一位地方官員,對著轄內一起一家人燒炭身亡的消息,評論說:「他們怎麼那麼『傻』?」,而不是說「他們怎麼那麼『苦』?」 如今,以各種「治安、觀感」說詞,幫轄內貧苦弱勢民眾「拒絕陳光標紅包」的縣市官員,真不知他們心裡怎麼想的?官員們要不要捐出他們自己的年終獎金,給自己縣市的貧苦民眾呢? 這回相較之下,地處僻遠的「花蓮」與「南投」的地方首長,乾脆替所轄縣市中的貧苦民眾「造名冊,安排遊覽車去領錢」,這就務實、上道多了! 自己給不了錢,趕緊幫貧苦民眾一起對外「要錢」!這才是真正懂得自省不足而力求服務的地方父母官。 我自己參與並觀察非營利的NPO慈善計畫,以及企業社會責任CSR的項目多年,我最終對於行善之舉的結論是: 越是「直率單純」的行善,錢或資源越是能清楚快速的送到苦難者的手中,這才越是令人欽佩! 我不是太喜歡進行慈善活動的同時,要受施的苦難者,一起唱手語歌、感恩師父,或者要求成為團體一份子或回來當義工的作法。 而台灣許多名人、富人的行善,往往透過「基金會」的形式,背後同時享有「節稅」的積極目的;最近台灣許多慈善團體趁著法令修改之際,以法人身份大量「圈地」「買房地產」;這些在我看來,最終都難脫一種「以制度規定之名」來行善的「偽善成份」! 再富裕的國家,社會角落永遠是充滿貧富不均的苦難;行善,是一種社會資源具體與抽象價值兼具的平衡流動,確實值得從道德與制度面上多多鼓勵。 而「政府社福制度」與「企業(家)社會責任」進行社會救濟,既是一種義務,更是一種責任;這也早已成為一種全球跨文化的「普世價值」了! 或許中國大陸官方對民間慈善組織的成立與管理非常嚴格,尚且「欠缺多元的行善渠道」,這讓大陸富豪們寧可相信「自己捐」「當面給」,正是有其不同於台灣的社會背景。 從這個角度來看陳光標,他這次驚動了台灣社會的「發紅包」行為,其行善風格在我看來,「赤誠」遠勝於「粗魯」。 而以同樣的角度,來檢視那些對於陳光標發紅包「噤若寒蟬」的地方官員與台灣富人們,或許反倒讓人清楚看見,他們那些充滿了「前提、條件」才來行善,是如此荒謬。 尤其那些「以慈善基金之名、行項目經營之實」的各種計畫,慈善金流結構當中的「偽善本質」,相較於陳光標就只是直接「歲末寒冬發錢」,更是讓人鄙視且汗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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