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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光標驚動的裸捐,與偽善
2011/01/24 07:53:54瀏覽34313|回應30|推薦58
台灣媒體,平日對於中國的「社會民情、爭議人物」報導實在不多。
在中國大陸,一般人都挺熟知「陳光標」這號所謂的「首善人物」!他並非最有錢,但確實捐了最多錢!對於這次他將在台灣大發「紅包」之舉,大陸的媒體或民眾應該一點也不會驚訝。
陳光標的「高調行善」風格,曾上了美國紐約時報的評論,在中國大陸也始終是個爭議話題;他也經常受到各方包括「政府單位」的質疑冷落,特別是「富人圈子」裡對他有許多冷嘲熱諷,甚至曾經有受他幫助的人回頭打他一耙。
但已經好幾年下來,陳光標確實「捐個不停」!而且都是千萬、上億的捐,一副「捐錢捐上癮」的模樣。
而他更呼朋引伴一起捐!吸引了一批原先「瞻前顧後」想捐錢行善又東怕西怕的大陸民間企業家,跟著他一起響應這種「捐錢運動」。
相較於那些「編出許多理由」或者「引用制度規定」,但明明就是「啥也沒做」「相形見絀」的兩岸三地的官員們與富豪來說,陳光標終究是實踐了「坐而言,不如起而行」的行善之路。
要不然,你也把真金銀兩拿出來,跟我一起捐?」陳光標常用這句話,反擊其他富豪對他的批評,成為經典。
而我對陳光標這幾年長期觀察下來,最終之所以肯定他的關鍵點是:
陳光標自己和他的家人,多年來在他自身的工作生活中保持相對的勤儉,生活中毫無奢華作為是一位嚴格自律的行善者!
而陳光標他往往也以此,來面對所有外界對他「行善目的何在」的嚴酷檢驗。


中國大陸經濟發達讓貧富差距更大,悲情充滿各個角落,觸動了許多善舉。
在大陸「有錢到要命」的有錢人,以及奢侈品四處流竄的觀瞻中,出現陳光標這種可以每年「捐出七成收入」,甚至累積已多達「七十億台幣」以上的「捐錢達人」兼「富豪怪咖」,卻一直是很多其他大陸富人的「眼中釘、肉中刺」。
畢竟,陳光標高調的「裸捐」風格,讓其他大陸富豪的財富「衣不蔽體」~。
而這次陳光標召集了一幫大陸民間企業家,即將在台灣「直接發紅包」給受助民眾,金額可能高達五億台幣,如此「赤裸裸的行善」方式,也立刻衝撞了台灣長年對於行善價值的某些「虛情假意」。
幾個拒絕接受的台灣縣市地方政府的反應,說是「影響安定、觀瞻不好」,完全可以看出「公務機構」對於行善本身,「未契於苦難者的需求及本質」,而自身耽溺於制度的虛偽與程序的前提之中。

想想!陳光標不是來「募款」!而是來「發錢」~
在台灣好像行善捐錢,只能態度迂迴朦朧的採取「印象派美感」,而不能是直來直往單純發錢的「野獸派手段」?
台灣所有的行善,非得要捐給「慈濟、展望會、家扶中心」等中間機構,才叫行善?或者有人中樂透、託銀行捐出,才叫行善?或者非要以「無名氏」之名劃撥且不拿收據,才叫做「行善」?
可以看到,所有對陳光標作法反對或批判的人,幾乎都不是「苦難者」本身。
台灣社會所習慣的行善事件,往往是「募款」本身,或者「辦桌吃飯」!而從來都不是直率的「給錢」!甚至連募完款的慈善團體拿了錢之後也是如此,除非很必要很必要,才會對苦難者給予一點點「現金」。
台灣也有很多有錢人樂於行善,但他們總是給了很多「概念」、給很多「說法」,也給很多「宣示」、特別是給了很多「活動」或「記者會」!但就是「不直接給錢」!或者錢,都是給自己家裡的「基金會」!


但回觀台灣社會新聞中屢屢傳出不同角落,因為「貧」與「病」,而遭致各種不幸的苦難消息;而這一切,終歸於苦難的當事者「沒有錢」
這些動輒一家子燒炭、夫妻投河的不幸新聞,每次都直指了「地方政府社會工作,充滿死角與粗略」,以及「慈善團體不到人死了,寧可迴避不出面」!
地方政府與社福體系往往「沒有主動發現、少有主動救援」,也無一不是經常嚷嚷著自己「人力編制不」~。
至於幾大宗教山頭與著名慈善團體,雖然做了許多好事,但極少是「給錢的」!也從來都沒聽說,有任何針對目前最常見「失業困頓家庭尋死」的困境,設立專項的金援計畫或就業幫助的。
在此同時,社會中「資訊與管道必然更為弱勢」的苦難當事者,當然不可能清楚掌握要「如何對外界申請救助」,才會一步步走向絕望!
台灣這種「神聖的情操募款、嚴苛的現金放款」的慈善風氣,造就了中間斷裂的「慈善鍊條」,幾乎是所有近來台灣各種社會苦難逼迫,最終成為人命悲劇的「標準劇本」!


不習慣直接「給錢」,那台灣捐款者或納稅人捐的錢,又到哪裡去了?
在此同時,我們若從「錢」的角度來追,真相卻是:政府「社福預算」或「民間捐款」,極高的比重同樣是迴放到「社福單位的行政預算、人事預算」當中;平均只有不到一半的預算金額,是真正運用送往貧病苦難的民眾身上。
制度的「必要剝削」並未在此停止!而這些所剩無幾的預算,往往也都很有限度的流向「懂得寫申請案,或高知名度,或與地方關係良好」的「特定社福機構單位」的手中!
而地方社福單位申請預算,同樣也是在「人事行政費用」或「舉辦活動宣導」佔了極高比例!而這些則又讓有限的社福資源,繼續遭受另一重「以社福之名,做行政、宣傳、推廣、教育」的間接「抽成」!
也就是說,台灣來自社會「私」的或納稅人「公」的善款,很多都被拿來投入「宣傳行善募款的活動本身」,落入一個「善款金流」似是而非的虛擬邏輯中,以教育、推廣之名被耗用掉!而實際上,真正「落袋」進入苦難民眾生活之中的有多少呢?
即使連備受各方讚譽的慈濟,慈濟將捐款花在「發展組織本身」甚至「買地、蓋樓」的軟硬體開銷,比例依然很高!最近台北內湖地區,慈濟搞出霸佔公共土地用作私有園區的爭議,更引來外界高度批判。
或許我們也不妨從這次幾個「拒絕陳光標發紅包」的縣市的社福預算,去調出些資料,來瞧瞧些地方官員的心態端倪吧!


陳光標標榜「裸捐」精神,在中國大陸激起的漣漪與討論,多年未平。
這回他將到台灣要「面對面發放現金紅包」,所驚動的不只是一種兩岸慈善行為的文化差異;許多台灣「慈善模式」深處的某些「偽善本質」,也被他擠壓出來。
真正可怕與可悲的是,許多「慈善金流」如同沙漠中的小河,在抵達苦難民眾手中啜飲幾滴水之前,已經被包裝慈善的過程,給吸乾殆盡了;而這些在「慈善執行者」的思想中,卻是如此天經地義的一場「慈善風景線」!
對於真正飢餓待援的人,還在說「與其給他們魚,倒不如給他們釣竿」這些風涼話的人,永遠是那些不知人間疾苦的蠢蛋官員與傲慢善人。
我自己就曾經親眼見到一位地方官員,對著轄內一起一家人燒炭身亡的消息,評論說:「他們怎麼那麼『傻』?」,而不是說「他們怎麼那麼『苦』?」
如今,以各種「治安、觀感」說詞,幫轄內貧苦弱勢民眾「拒絕陳光標紅包」的縣市官員,真不知他們心裡怎麼想的?官員們要不要捐出他們自己的年終獎金,給自己縣市的貧苦民眾呢?
這回相較之下,地處僻遠的「花蓮」與「南投」的地方首長,乾脆替所轄縣市中的貧苦民眾「造名冊,安排遊覽車去領錢」,這就務實、上道多了!
自己給不了錢,趕緊幫貧苦民眾一起對外「要錢」!這才是真正懂得自省不足而力求服務的地方父母官。


我自己參與並觀察非營利的NPO慈善計畫,以及企業社會責任CSR的項目多年,我最終對於行善之舉的結論是:
越是「直率單純」的行善,錢或資源越是能清楚快速的送到苦難者的手中,這才越是令人欽佩!
我不是太喜歡進行慈善活動的同時,要受施的苦難者,一起唱手語歌、感恩師父,或者要求成為團體一份子或回來當義工的作法。
而台灣許多名人、富人的行善,往往透過「基金會」的形式,背後同時享有「節稅」的積極目的;最近台灣許多慈善團體趁著法令修改之際,以法人身份大量「圈地」「買房地產」;這些在我看來,最終都難脫一種「以制度規定之名」來行善的「偽善成份」!
再富裕的國家,社會角落永遠是充滿貧富不均的苦難;行善,是一種社會資源具體與抽象價值兼具的平衡流動,確實值得從道德與制度面上多多鼓勵。
而「政府社福制度」與「企業(家)社會責任」進行社會救濟,既是一種義務,更是一種責任;這也早已成為一種全球跨文化的「普世價值」了!
或許中國大陸官方對民間慈善組織的成立與管理非常嚴格,尚且「欠缺多元的行善渠道」,這讓大陸富豪們寧可相信「自己捐」「當面給」,正是有其不同於台灣的社會背景。
從這個角度來看陳光標,他這次驚動了台灣社會的「發紅包」行為,其行善風格在我看來,「赤誠」遠勝於「粗魯」。
而以同樣的角度,來檢視那些對於陳光標發紅包「噤若寒蟬」的地方官員與台灣富人們,或許反倒讓人清楚看見,他們那些充滿了「前提、條件」才來行善,是如此荒謬。
尤其那些「以慈善基金之名、行項目經營之實」的各種計畫,慈善金流結構當中的「偽善本質」,相較於陳光標就只是直接「歲末寒冬發錢」,更是讓人鄙視且汗顏!

( 時事評論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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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powerecho&aid=4820778
 引用者清單(1)  
2011/01/31 00:58 【露西佛爾的天空之城】 您就加稅吧,馬總統--part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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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郁棋(灰狼)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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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06 13:00
這篇看得人真過癮,哈哈哈,不錯不錯說得沒錯。

台灣也有很多有錢人樂於行善,但他們總是給了很多「概念」、給很多「說法」,也給很多「宣示」、特別是給了很多「活動」或「記者會」!但就是「不直接給錢」!或者錢,都是給自己家裡的「基金會」!


摸 象 或 (不?) 著 木目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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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光標 散財善行,不畏人言;
2011/01/28 11:41
班竹 仗義直言,令人感佩!

真理愈辯愈分明,
火燒不怕試真金,
人民眼睛雪花亮,
公道自來在人心.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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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少去質疑動機,多看結果
2011/01/27 21:16
対他人行善,最好少去質疑動機,多看結果。只要能給弱勢帶來益處,能鼓勵其他富豪跟進效仿,只要有利于社會和諧,就應該樂觀其成。做善事總比不做善事好。我喜歡直接捐款給受贈者。因爲我希望看到別人欣慰的微笑,人性是相通的,我們小時候都是一貧如洗。与弱勢者見面,互相鼓勵一下也是可以的。贈與慈善機構是一種方式,直接贈與弱勢者也是一種方式。后一種可能還是可能减少中間環節,减少浪費。畢竟一些團體可能還有一些行政人事開支。呵呵。過于嚴肅或者嚴厲不好。臺灣過去捐助大陸的很多很多,這次大陸囬饋臺灣一點也是應該的。

我去年回老家去,聽到家鄉的孩子們説上海某某旅行社的叔叔阿姨們給他們學校贈送了很多電腦、書籍,還給他們帶來了獎狀,這些叔叔阿姨離開後還與他們通信,他們還向上海的叔叔阿姨報告自己的學習成績。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尊重,局外人是很難體會的。這是有錢買不來的。我見到孩子們和孩子們的父母,他們都感謝這些千里之外的熱心人,他們要譲孩子努力學習,長大后像那些叔叔阿姨們一樣去幫助別人。

莫大小說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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賤官妄作主張
2011/01/25 21:17
桃园县副县长李朝枝表示,地方政府资源有限,民间机构或社团愿意帮助弱势,“我们高兴都来不及”,但大陆富豪要求发钱方式太奇特,与台湾民情落差太大,“县府不能要求弱势者依对方要求来表达感谢”。

李朝枝说,陈光标将带大批媒体同行,民众在这么多媒体采访下受赠,心里是何滋味?可能引发“尊严”问题。

李朝枝表示,台湾许多企业很有爱心,每年都捐助县府,今年春节桃园县5000户低收户每户至少可受赠5000元,都是民间爱心与善举,总金额超过500万元,“他们从不曾要求高调发钱”。

“不会让民众感觉来接受救济”,新竹县社会处长蔡荣光表示,绝对不会让民众排队领取,会顾虑民众感受,希望办个温馨、热闹仪式。


幹!什麼狗官,有一萬元領,排個隊,鞠個躬,有什麼不不對,做人笉道理,說聲謝都過份了嗎? 連一天苦工都不比做的好康代誌,就這樣白拿的嗎? 就是要叩個頭拿一萬元我跪作去都幹?有什麼比這更簡單賺錢的辦法?這些狗官,真是不通人情世故,蠢到極點

Heuristic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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婉拒紅包 抗議電話塞爆桃縣府
2011/01/25 12:27

聯合報載:「桃園縣婉拒大陸富豪陳光標五百萬元紅包,民眾抗議電話昨天塞爆縣府,副縣長李朝枝表示,富豪要求在縣府公開發錢,還要受贈者鞠躬道謝,縣府認為極不妥,提出四項受款方式,但對方都不接受,縣府只能說不。」

所以我要更正我前面的發言:如果陳光標有這些條件,那我們政府是絕不能接受的。


銀正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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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很偽善!
2011/01/25 07:19

陳光標是商人,高調來台發錢,這件事只有聯合報大做特做,居心可疑。可版主卻為之搖旗吶喊,曲意奉承,肉麻嘴臉躍然網路之上,偽善。

又,版主趁機拿這事大作文章,高舉陳光標,醜化國內其他慈善機構,讚一而毀眾,居心惡毒,更見偽善!


莫大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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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貧戶又不是死人
2011/01/25 05:47
有大傻子要扔錢給窮人,窮人會不要嗎

若慈濟等慈善团体冬令擠貧,發放賑物,問縣市政府要低收入戶名單

有聽過主管機構為難不給的嗎,這是贈送,又不是募討或催收推銷,根本是兩碼子事,上門的好康還要自作主張擋窮人好不容易上門的財路,這種縣長,貧戶再也不會投他票的

Jacaranda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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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慈善活動
2011/01/25 05:28

政府無權介入 要怎麼發只要收受雙方同意就好

但是如果必須由政府提供低收入戶資料 那麼就必須討論政府有沒有這樣的公權力在未經低收入戶授權之下 擅自將資料透露給第三者? 如果可以因"行善"破例 那稅捐機關是否也可以"行善"名義 在未經授權下將資料透露給第三者?

政府能介入的 頂多是在取得低收入戶授權  (並載明陳善人如何使用此資料 與政府無關) 之下 將資料交給陳善人 (必竟 台灣與中國詐騙集團橫行 與大家不尊重個人資料所有權 不無關係! )

陳善人的善舉在台灣引起爭論 不止國情文化不同 政府的角色及法律因素也有不同

要徹底裸善 可以不設限或不透過政府管道行善 不是不可能!



莫大小說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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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要當大頭丟錢給你這邊的窮人
2011/01/25 03:32
這麼簡單明白的的事情,竟有那許多說頭

說「不」的蠢豬縣市長,若有骨氣,就該回他:你這冤大頭不會把錢拿回去散給你那邊比我這邊更窮的高逹百分之九十的人民嗎

財經作家王志鈞老師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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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華山基金會獨居老人尾牙宴募款
2011/01/24 23:47

王大哥:

第一次到您部落格讀文且第一次留言。我很感佩您對當前社會"行善"的體悟,遠勝於我。

我非常認同您文章的觀點與立論,這是只有親身參與公益活動、NPO組織與募款活動者,才能深刻體會的觀點與感受。

我也常幫慈善團體募款,我也深知行善的市場是龍蛇雜處、凡聖交參的世界。很多人都誤以為政府可以做很多事情,但真正參訪過慈善機構後,我才明白很多事情不是公務員怠惰,而是制度使然,讓公家機關很難在弱勢的灰色角落發揮功能。

我自己也很不喜歡這社會以捐錢來替代行善,而比較鼓勵人們以行動、以勞力付出與噓寒問暖的愛心關懷來代替金錢。但往往,在社會風氣沒有徹底轉變以前,捐錢還是人們行善的必要之惡,所以我不太願意主動評論與苛責捐錢行善這件事情。

有時,一個愛作秀的企業家,確實能起到提供慈善資源這件事情。但如果要讓慈善的黑暗面縮小,更多人身體力行地去參與行善,去看看大眾所捐的錢被用到哪?怎麼用?這個赤裸而光明的心,才是最重要的。

我今天寫這個回應,也是希望借重您的傳播影響力,幫幫華山基金會的獨居老人尾牙宴募款。或者,您是否有管道能連繫上中國首善陳光標來協助這個募款活動?這場餐宴也是希望發放7000個紅包(每個500元)給獨居老人,且是在尊寵這些窮苦老人的情況下來布施。

我今晚寫了篇文章<台灣首善在哪裡?>http://blog.udn.com/solon8888/4822655,希望幫幫台灣真心想為獨居老人做點事情的人。王大哥,誠如您說的,有些人就是少了一千塊,就會在年關燒炭自殺。

這是個M型貧富差距極大的社會。我若非這幾年積極投入公益活動,也很難明白台灣有這麼多艱困家庭,生活在乞丐邊緣,或者淪為債奴。相信您可解我說的。

祝好        晚志鈞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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