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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8 15:16:11瀏覽8146|回應2|推薦23 | |
這幾天去針灸復健,地點在台北市建國南路、忠孝東路口。 原本停車位難尋的這一帶,如今車子可以毫無顧忌的順利滑進「帝寶」地下停車場,讓人充滿著一種正義與欣慰。 取了票,車子旋繞進帝寶的地下四層,據說這裡後來「終於」開放了六百多個停車位給民眾使用!這不是建設公司「慈悲心大發」,其實是他們早先「皮癢」,偷偷污掉了應該提供出來的「公共空間」。 如果是在最近才片片段段的注意到「監察院糾正台北市政府核定『一品苑』停車獎勵」的新聞,會以為監委們趕嘛「莫名其妙」折騰人家呢! 但像我們這種曾經散步經過信義計畫區的一些豪宅,尤其曾經被保全們「趕過、喊過、瞪過」,後來才恍然知道原來那些被樹叢圍起來的豪宅空間,根本就是我們的「公共空間」!就會知道,應該要如何力挺監察委員們了! 如今能夠心滿意足的在「帝寶」等這些豪宅停車,應該要特別感謝「現在的台北市政府」,與「監察院」呢! 不過這幾天,許多「建商」,也開始透過媒體放話施壓了! 台北市政府如今因為這項政策的爭議,停止審核或甚至暫停核發有「停車獎勵」爭議案的豪宅建照不少。建商們透過各種管道關說,我特別注意到,許多財經路線記者的下筆,有一些也開始偏向說,這樣是會「影響住戶交屋的權益」了呢! 這當中特別是被監察院「糾正」的官員們,非但不思檢討自己當時的誤失,如今還「義正辭嚴」或者應該說「裡應外合」的發出聯合新聞稿,說自己當時是「依法行政」! 這起風波的主角人物,是馬團隊中當時在「八八水災」時已經非常惹人難受且公認推諉卸責的工程會主委范良銹,如今依然不出所料的,站在「建商利益」這方大聲疾呼應該「依法行政」。 真是夠了!「依法行政」,這句官員們用來卸責的聲聲吠,永恆的四字真言! 當初這一項范良銹在台北市政府時主導的「停車獎勵」,原本整個政策的核心,是鼓勵建商「釋出停車空間,換取建物空間」;也就是透過建商蓋房子產生出為「公眾造產」利益價值,在土地空間利用上,部分回饋給建商多蓋些坪數。 然而,這些幾乎都是「豪宅」等級的建案,陸續被媒體踢爆完全是「吃人夠夠」! 不僅沒有依照當時申請案,提供公共(停車)空間,甚至有的還更過份的,把大幅公共徒步空間,巧妙的圍起來而據為己有。 范良銹主張,在當初「從審核到批准」建商申請的過程本身是「依法行政」,並無疏失。至於建商有沒有「落實」開放公共空間,甚至「竊佔」空間,則和審核程序沒有關係。 這真像是清楚敏捷的邏輯辯論呢!只是,倘若回頭去看這起政策「從無到有」的推動過程,說實在,這真是最標準典型的「不能沒有你」的公務行政的「豪華版」! 真不知道這些公務主管的心態是什麼?平白的搞出一個乍看之下可以「肥了建商、爽了民眾」的政策辦法,事後建商吃乾抹淨的繼續肥下去,公眾毫無利益可言甚至有所損耗!而官員只是聳聳肩表示,跟他毫無瓜葛? 也難怪這些傢伙所呈現出來的施政風格,一如在「八八水災」中對基層與弱勢在行政程序上的耽擱,永遠冷眼以對;如今在「停車獎勵」上卻對建商富豪的利益優勢,永遠努力捍衛! 歷史上,官員等同「惡棍」有好幾類。從這次監察委員提出「糾正」來看,我們看見的這種,顯然也是其中一類。 這一類官員並不是那些想像中的「貪官污吏」,立場因為私下不法利益往來,難免「護商心切」。但這一類官員之所以讓民眾會悶到發慌的是:像這種明顯是「公眾利益」大於「建商利益」的政策,官員們這麼努力「捍衛建商」的意義是什麼? 范良銹主導「停車獎勵」是馬英九主政台北時期。如今郝龍斌主政的台北市政府,當然已經趕緊修正,一方面甚至暫停這些幾乎都是「豪宅」為主的建照審發;另方面,在豪宅們霸佔公共空間的新聞被踢爆後,台北市政府也超高效率的立刻逼迫包括「帝寶」在內當時私擁土地與停車空間的多起豪宅,開放出公共停車及使用空間。 但監察院所追究的,是過去包括范良銹在市府的任內官員們,主導了「停車獎勵」政策,卻從未盡責督導政策後來淪為建商私用的「禁臠」,確實千真萬確。 如今被糾正的官員們不斷對外侈言,在當初審核程序上「依法行政」的態度,實在只是讓人看了,更覺得是那種「公務人員推諉心態」的讓人無比厭惡呢! 范良銹,一直是馬英九團隊中,讓人「莫名其妙」的愛將。 印象最深刻的,是他在劉兆玄因為「八八水災」下台的聲望衝擊中,最初在「救災應變中心」對災區動員反應最糟糕且又最會推諉責任,後來卻始終被馬英九「乎你攬牢牢」的閣員。 我相信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對於「停車獎勵」這項乍看之下「邏輯合理」的政策,並沒有過問太多細節。 但這確實又是馬團隊當中,一種受到批評的風格處境!也就是:一種很具代表性的,在「行政邏輯」的構思上推估很合理,卻沒有真正從「公眾的、基層的、核心的」角度,去通盤監督或圓滿某一項政策的本質意義。 對於這起「停車獎勵」政策的批判,當中也並非是主張政府要對於所有建設公司的牟利,採取「反商情節」! 而是包括「停車獎勵」在內一向有太多公務政策,一旦讓「公共資產」淪為少數建商或利益團體的「囊中物」,即使程序上是「依法行政」,卻自始至終都是一種「根本性的瀆職」。 官員們的「瀆職」,就算不是像阿扁趁著「二次金改」明著撈錢,只要在政策的價值利益中,在公眾利益為優先的前提下造成「失衡」,就是一種「瀆職」! 特別是中央或地方政府單位裡,總有些自認很有「政策創意」的官員們,他們對於施政的「概念與數字」或許非常自詡與自滿,卻對整個政策施行後續的「監督與死角」,絲毫不盡心盡力! 從日前工程會主委范良銹,以及第一金控董事長陳裕璋發表聯合聲明,還在強調「一品苑」停車獎勵案核准過程依法行政,並主張博愛特區核准停獎已有前例,「政府對人民依法提出申請案,不應有差別待遇」的這些種種說詞,就讓人清清楚楚看見這種心態。 只看重自己行政程序的推理正義,卻罔顧政策本身帶來「公眾利益失衡」的本質,嚴格來說,就是一種「顢頇的偽善」! 台灣社會之所以長年來,社會角落有許多難以止息的不滿與民怨,最終也都是肇因於這種,公務行政機關「解決問題」的「大小眼」! 對於少數利益集團的得失,激動的如喪考妣;對於大多數平凡民眾的權益,卻始終置若罔聞。 任何政策都必須「依法行政」!但這四字真言背後的意義,在於任何政策創造出更多發展可能的同時,也必須以一種「政治的修養與視野」,在有形無形的利益搖擺之中,創造出或維繫著超過統計數字,所能敘述的「公平正義」的價值。 我個人非常支持監委的「糾正案」!對於台北市政府如今嚴格審議所有申請「停車獎勵」建案的舉動,也認為是一種反省修正的正確調整! 眼前許多「得了便宜還賣乖」的部分建商們,想要以「廣大住戶權益將會因此受影響」來脅迫台北市政府回調政策,是應予批判且荒謬的! 相信對於如今所有能心滿意足的,不用在忠孝東路、仁愛路上繞來繞去,而能輕鬆的把車子直接停在帝寶的民眾,都會深深感受這一點! 好滿足啊!車子一旦變的比較好停的台北市! 而且小S住在帝寶呢!嗨,小S,妳早啊!雖然豪宅隔音甚佳,她應該聽不見。 至於今天報紙上的范良銹,與他還在喃喃自語的「依法行政」,我在「帝寶」停好車,愉快的走上建國南路濟南路口的包子店,覺得天冷用來包完包子後順手仍到垃圾桶,應該剛剛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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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