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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原來要這樣看讀書心得
2018/04/30 00:59:19瀏覽3114|回應1|推薦7

這是一本很神奇的漫畫書。

只有兩百來頁,但讀起來,一點也不比那種五百頁的純文字書來得輕鬆。

廿年的書,去年才有繁中翻譯本的樣子吧。

怎麼說呢,決定買這本書時只是好奇,想說半休閒的氣氛調劑一下,讀完後,喔,這是本很厲害的漫畫書。

 

對,這又是漫畫書,不是爽快的漫畫。

而且是相當罕見的,像在討論哲學那樣的漫畫書。

 

讀第一章的時候,傻蛋簡直震驚了。

漫畫的定義,漫畫的歷史,對漫畫正經八百的正式學術定義。

傻蛋實在很難抑制自己滿滿的吐嘈之魂。

這是在反諷自嘲嗎?

這個主題和風格,應該會嚇走大多數的,一般漫畫讀者吧?

 

繼續往下讀,結果真的不是反諷自嘲,作者竟然是認真的。

在誠品的書架上有兩本很像的書,這本是漫畫的看法,另一本是漫畫的畫法。

傻蛋對自己的手殘有自知之明,沒有當漫畫家的白日夢。

所以買這本漫畫的看法,欣賞的角度來讀。

似乎是被譯名框了。

這應該還是本給有志於漫畫產業的人讀的書吧。

滿滿的理論喔!

漫畫是,並置型精心排列之連續性圖片及其他圖像,藉此傳遞資訊或使讀者獲得美學上的體驗。

下面用模糊的遮掩,寫著漫畫是超級英雄熱血的戰鬥那種我們熟知的定義。

真的,後面主題是很哲學很理論的認真討論耶!

 

這本書讀起來是很費神的。

完全不是碎片時間可以看爽的。

但,老實說,這也是一本很厲害的書。

即使是對漫畫本身沒有愛,毫無興趣的人,這本書仍然是很有意義的。

實際上,這是一本藉由認真探討漫畫這個形式,來解析資訊與情感如何傳達的大命題的嚴肅的書。

如果不是用漫畫形式,純用文字,這本書根本無法傳達同樣的資訊。

同樣的概念,一樣可以套用在寫作,繪畫,或是拍電影這些藝術行為上。

雖然費神,這同樣是本很具有啟發性的書。

當然,耐不下性子讀的人是難以有所收穫就是了。

 

就列舉一些傻蛋印象比較深的,從書裡覺得有受到點啟發的概念吧。

 

文字最早是圖畫,是寫實的,後來慢慢抽象化,變成符號。

我們可以從一個圓圈裡面兩個點,兩點下面一個U,解讀出這是一張笑臉。

明明就不像真的啊?

漫畫是和寫實的影片不同,是需要作者和讀者一起發揮作用的。

需要讀者主動的想像力,才能賦予漫畫生命。

不連貫的畫格,格子與格子中間是由讀者的想像力填滿的。

有些複雜的情境,用文字或影片需要大量的旁白,繁瑣到讓人不耐煩的程度,還不見得能解釋清楚。

而漫畫則剛好能利用讀者的腦補,或說作者定義的名詞,縫合,而高效的掌握一個概念。

我們的眼睛看到的範圍是有限的,但我們對世界的認知卻是立體的,整體的,而非僅限眼睛所見的部份。

看不到的不代表不存在。

沒畫出來的,我們也會自動用我們的經驗去填補其中的空白。

我們的大腦本來就是這樣運作的。

漫畫是鼓勵讀者,甚至引誘讀者盡可能發揮想像力的,這是漫畫的本質吧。

所以呢?

即使是文字創作,或是其它藝術形式,了解這個道理,也是有應用的空間不是?

詩中有畫,畫中有詩,不正是這種例子?

 

而這本書對於意識的交流與資訊的傳達,其深度與精妙之處,不在最近才流行的行為心理學行為經濟學之類之下。

其實意念的傳達,形式是很重要的因素。

選對了合適的媒介,就能很輕鬆的讓對方掌握自己想傳達的資訊。

明明就是一張地圖,卻偏偏要用大量的文字描述來提供資訊,而不直接給看那張地圖,那就是很沒效率的事。

在靜態圖上用些線條能讓讀者感受到動作的速度與力道,若要做成動畫,那要多少張原畫才能做到?

漫畫,最值得注意的特點就是,文字和圖畫是並存,共同發揮作用的。

一般的書籍,都是文字,只有少量插圖。

而藝術圖畫,則都是圖畫,而很少使用文字。

漫畫被當作通俗,甚至低俗的媒介,然而,在資訊的傳達效率上,漫畫這種形式,其實更加的靈活。

可以更加容易的引起讀者的想像力與沉浸度,讀起來更輕鬆。

而且,以文字為主圖片為輔,或以圖片為主文字為輔,又或兩者一樣重要,看實際需求,怎樣都好。

漫畫,對於資訊,可以很詳盡,也可以很簡化,程度的拿捏是一種藝術。

讓讀者保持注意力,不會覺得厭煩,也不能省略過多細節讓讀者莫名其妙,這種拿捏是一種專業呢!

 

漫畫對於時間和空間,更加的模糊。

相對於動畫或電影,時間與空間是客觀明確的。

漫畫的世界,則是由讀者縫合腦補而得,更多是一種感覺。

只要會意即可,一張圖片,可以包含多個事件。

即使以邏輯上來說,這些事件不可能同時出現在一個畫面上。

然而我們卻能很自然的解讀這裡面要傳達的訊息,而不會去挑剔裡面對時間的Bug

實際上,溝通本身就是這麼一回事。

意思到了最重要。

甚至如禪宗說的,意見傳達到了,就可以拋棄文字了那樣,重點不在文字本身,而在要傳達的意念。

 

書中在後面有ㄧ個漫畫的六個階段。

想法。

形式。

風格。

結構。

製作。

外貌。

這是很有意思的階段劃分。

我們看到這六個階段,應該是想像,漫畫家是先有想法,然後決定採用漫畫這個形式來表達想法的吧?

決定要用漫畫,還要選擇自己想採用的風格。

風格也想好了,要決定故事的結構囉。

然後畫出來。

最後呈現結果出來。

是嗎?

漫畫家的情況,往往不是這樣,更多是S型的。

因為喜歡漫畫,想當成功的漫畫家,所以,一開始是先模仿成功者的外貌。

也就是喜歡畫漫畫,喜歡畫出外貌出來。

因為畫得好看,覺得自己可能有天分,所以才想更進一步的畫漫畫出來。

剛開始,往往結構混亂,沒抓到要點,是獨立的圖畫,沒有掌握節奏,無法帶領讀者的注意力。

於是又去學習了許多漫畫的專業知識與技巧。

好不容易把這些本領都學到優秀的程度,卻,也只是一個精確的工匠。

畫不出屬於自己的作品,只能作為助手。

於是又想設法找出,或者創造出自己的風格來。

但風格怎麼來?裝模作樣而已嗎?

最後,漫畫家有兩種道路,一種是專注於形式上的創作,另一種是由想法出發。

為了功利與成名的漫畫家,往往一開始是沒有什麼想要傳達的想法的。

而是在努力追求成功的過程中,不得不找出能讓自己立足的風格,形式與內容。

即使沒有深度,只要能迎合大眾口味,仍是有機會賺到錢的。

但說來諷刺,漫畫是通俗甚至有點低俗的刻板印象,是小屁孩在看的吧?

難道不是因為,有許多沒有想法,空有形式,劇情甚至都套公式,只為迎合市場需求,所以才被當成通俗甚至低俗,而很少被認為是藝術嗎?

相較之下,繪畫,詩詞文章,似乎就感覺高尚藝術多了?

可是啊可是,低俗本身,難道不是存在於,只求名利成功而刻意迎合的這件事本身嗎?

內容農場的文章,只為取悅大眾喜好的文章,應該不比給小孩子看的漫畫高尚多少吧?

更別說,小時候的小叮噹,除了帶來幽默之外,也帶來想像力,而熱血漫畫如七龍珠之類的,也是伴隨我們成長,建構我們自我認同的好夥伴呢?

 

所以結論是,其實漫畫一點都不簡單。

我們的想像力,是需要澆灌培養的,即使有人說那叫意淫,叫YY,不是那麼好聽,但也不影響其重要性。

沒有想像力,就沒有創造力,就沒有創新的能力,只能保守的模仿而已。

無趣的模仿,帶來的厭煩與浪費,只怕比這本書這樣哲學理論的主題探討,還要更讓人受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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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pondin&aid=11168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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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惡ㄜ拍廣告
2021/06/12 11:39
  • 雖說是誒奧月嫂傲骨與司機現在一顆顆胎兒兒童第二與Liu五五在下次嘔吐到北內湖還有可以替孤獨鼓舞
(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