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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30 00:59:19瀏覽3114|回應1|推薦7 | |
這是一本很神奇的漫畫書。 只有兩百來頁,但讀起來,一點也不比那種五百頁的純文字書來得輕鬆。 廿年的書,去年才有繁中翻譯本的樣子吧。 怎麼說呢,決定買這本書時只是好奇,想說半休閒的氣氛調劑一下,讀完後,喔,這是本很厲害的漫畫書。
對,這又是漫畫書,不是爽快的漫畫。 而且是相當罕見的,像在討論哲學那樣的漫畫書。
讀第一章的時候,傻蛋簡直震驚了。 漫畫的定義,漫畫的歷史,對漫畫正經八百的正式學術定義。 傻蛋實在很難抑制自己滿滿的吐嘈之魂。 這是在反諷自嘲嗎? 這個主題和風格,應該會嚇走大多數的,一般漫畫讀者吧?
繼續往下讀,結果真的不是反諷自嘲,作者竟然是認真的。 在誠品的書架上有兩本很像的書,這本是漫畫的看法,另一本是漫畫的畫法。 傻蛋對自己的手殘有自知之明,沒有當漫畫家的白日夢。 所以買這本漫畫的看法,欣賞的角度來讀。 似乎是被譯名框了。 這應該還是本給有志於漫畫產業的人讀的書吧。 滿滿的理論喔! 漫畫是,並置型精心排列之連續性圖片及其他圖像,藉此傳遞資訊或使讀者獲得美學上的體驗。 下面用模糊的遮掩,寫著漫畫是超級英雄熱血的戰鬥那種我們熟知的定義。 真的,後面主題是很哲學很理論的認真討論耶!
這本書讀起來是很費神的。 完全不是碎片時間可以看爽的。 但,老實說,這也是一本很厲害的書。 即使是對漫畫本身沒有愛,毫無興趣的人,這本書仍然是很有意義的。 實際上,這是一本藉由認真探討漫畫這個形式,來解析資訊與情感如何傳達的大命題的嚴肅的書。 如果不是用漫畫形式,純用文字,這本書根本無法傳達同樣的資訊。 同樣的概念,一樣可以套用在寫作,繪畫,或是拍電影這些藝術行為上。 雖然費神,這同樣是本很具有啟發性的書。 當然,耐不下性子讀的人是難以有所收穫就是了。
就列舉一些傻蛋印象比較深的,從書裡覺得有受到點啟發的概念吧。
文字最早是圖畫,是寫實的,後來慢慢抽象化,變成符號。 我們可以從一個圓圈裡面兩個點,兩點下面一個U,解讀出這是一張笑臉。 明明就不像真的啊? 漫畫是和寫實的影片不同,是需要作者和讀者一起發揮作用的。 需要讀者主動的想像力,才能賦予漫畫生命。 不連貫的畫格,格子與格子中間是由讀者的想像力填滿的。 有些複雜的情境,用文字或影片需要大量的旁白,繁瑣到讓人不耐煩的程度,還不見得能解釋清楚。 而漫畫則剛好能利用讀者的腦補,或說作者定義的名詞,縫合,而高效的掌握一個概念。 我們的眼睛看到的範圍是有限的,但我們對世界的認知卻是立體的,整體的,而非僅限眼睛所見的部份。 看不到的不代表不存在。 沒畫出來的,我們也會自動用我們的經驗去填補其中的空白。 我們的大腦本來就是這樣運作的。 漫畫是鼓勵讀者,甚至引誘讀者盡可能發揮想像力的,這是漫畫的本質吧。 所以呢? 即使是文字創作,或是其它藝術形式,了解這個道理,也是有應用的空間不是? 詩中有畫,畫中有詩,不正是這種例子?
而這本書對於意識的交流與資訊的傳達,其深度與精妙之處,不在最近才流行的行為心理學行為經濟學之類之下。 其實意念的傳達,形式是很重要的因素。 選對了合適的媒介,就能很輕鬆的讓對方掌握自己想傳達的資訊。 明明就是一張地圖,卻偏偏要用大量的文字描述來提供資訊,而不直接給看那張地圖,那就是很沒效率的事。 在靜態圖上用些線條能讓讀者感受到動作的速度與力道,若要做成動畫,那要多少張原畫才能做到? 漫畫,最值得注意的特點就是,文字和圖畫是並存,共同發揮作用的。 一般的書籍,都是文字,只有少量插圖。 而藝術圖畫,則都是圖畫,而很少使用文字。 漫畫被當作通俗,甚至低俗的媒介,然而,在資訊的傳達效率上,漫畫這種形式,其實更加的靈活。 可以更加容易的引起讀者的想像力與沉浸度,讀起來更輕鬆。 而且,以文字為主圖片為輔,或以圖片為主文字為輔,又或兩者一樣重要,看實際需求,怎樣都好。 漫畫,對於資訊,可以很詳盡,也可以很簡化,程度的拿捏是一種藝術。 讓讀者保持注意力,不會覺得厭煩,也不能省略過多細節讓讀者莫名其妙,這種拿捏是一種專業呢!
漫畫對於時間和空間,更加的模糊。 相對於動畫或電影,時間與空間是客觀明確的。 漫畫的世界,則是由讀者縫合腦補而得,更多是一種感覺。 只要會意即可,一張圖片,可以包含多個事件。 即使以邏輯上來說,這些事件不可能同時出現在一個畫面上。 然而我們卻能很自然的解讀這裡面要傳達的訊息,而不會去挑剔裡面對時間的Bug。 實際上,溝通本身就是這麼一回事。 意思到了最重要。 甚至如禪宗說的,意見傳達到了,就可以拋棄文字了那樣,重點不在文字本身,而在要傳達的意念。
書中在後面有ㄧ個漫畫的六個階段。 想法。 形式。 風格。 結構。 製作。 外貌。 這是很有意思的階段劃分。 我們看到這六個階段,應該是想像,漫畫家是先有想法,然後決定採用漫畫這個形式來表達想法的吧? 決定要用漫畫,還要選擇自己想採用的風格。 風格也想好了,要決定故事的結構囉。 然後畫出來。 最後呈現結果出來。 是嗎? 漫畫家的情況,往往不是這樣,更多是S型的。 因為喜歡漫畫,想當成功的漫畫家,所以,一開始是先模仿成功者的外貌。 也就是喜歡畫漫畫,喜歡畫出外貌出來。 因為畫得好看,覺得自己可能有天分,所以才想更進一步的畫漫畫出來。 剛開始,往往結構混亂,沒抓到要點,是獨立的圖畫,沒有掌握節奏,無法帶領讀者的注意力。 於是又去學習了許多漫畫的專業知識與技巧。 好不容易把這些本領都學到優秀的程度,卻,也只是一個精確的工匠。 畫不出屬於自己的作品,只能作為助手。 於是又想設法找出,或者創造出自己的風格來。 但風格怎麼來?裝模作樣而已嗎? 最後,漫畫家有兩種道路,一種是專注於形式上的創作,另一種是由想法出發。 為了功利與成名的漫畫家,往往一開始是沒有什麼想要傳達的想法的。 而是在努力追求成功的過程中,不得不找出能讓自己立足的風格,形式與內容。 即使沒有深度,只要能迎合大眾口味,仍是有機會賺到錢的。 但說來諷刺,漫畫是通俗甚至有點低俗的刻板印象,是小屁孩在看的吧? 難道不是因為,有許多沒有想法,空有形式,劇情甚至都套公式,只為迎合市場需求,所以才被當成通俗甚至低俗,而很少被認為是藝術嗎? 相較之下,繪畫,詩詞文章,似乎就感覺高尚藝術多了? 可是啊可是,低俗本身,難道不是存在於,只求名利成功而刻意迎合的這件事本身嗎? 內容農場的文章,只為取悅大眾喜好的文章,應該不比給小孩子看的漫畫高尚多少吧? 更別說,小時候的小叮噹,除了帶來幽默之外,也帶來想像力,而熱血漫畫如七龍珠之類的,也是伴隨我們成長,建構我們自我認同的好夥伴呢?
所以結論是,其實漫畫一點都不簡單。 我們的想像力,是需要澆灌培養的,即使有人說那叫意淫,叫YY,不是那麼好聽,但也不影響其重要性。 沒有想像力,就沒有創造力,就沒有創新的能力,只能保守的模仿而已。 無趣的模仿,帶來的厭煩與浪費,只怕比這本書這樣哲學理論的主題探討,還要更讓人受不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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