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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悲與解脫:法務部長的生命教育⊙陳復
2010/03/14 11:35:31瀏覽1075|回應1|推薦6

最大的慈悲:終結「等死」折磨

是否要廢除死刑?這是個見仁見智的問題。不過,看見聯合報昨天報導未來挑法務部長,會看是否依法行政(簽槍決令),而王清峰表示,要我殺人,真的辦不到,離開是最好的選擇。這些觀點裡隱含著民間社會裡「因果報應」的傳統思維影響,覺得「殺人會有罪孽」,法務部長依法簽署死刑的槍決令同樣不例外,這使得任何新任的法務部長,都不得不承受這個文化心理帶來的巨大壓迫感。

殺人確實會有罪孽,不過,法務部長簽署死刑的槍決令,是他維護人間秩序(尤其是法律秩序)責無旁貸的工作,這裡面本來並無「殺人會有罪孽」的問題。

法務部長並不是普通的國民,他不應該有任何私情的考量,承擔這個職位的人,如果不落實其職責,才是在怠忽對全體國民生命權的保障,因為法務部長帶頭違法,使得國家制訂的法律廢弛,不具有保護人民的威信,這才是對生命教育最不良的示範。

如果就三審定讞的死刑犯本身而言,法務部長的權柄,能給他們最大的慈悲,並不是繼續不簽署槍決令,而是儘快解除他們持續在「等死」要承受無止盡的精神折磨。如果法務部長能體認「生死相依」的事實,就會依據現有法律,讓三審定讞的死刑犯在此世的因果業報獲得承擔與化解的機會。

生命權,本來是個用法律概念來解釋生命渴望獲得尊嚴的用語。對法律程序已經完全結束的死刑犯而言,對他的生命教育,就是讓他有機會承擔與化解自己帶給他人的傷害,而不是曲解生命權的意義,繼續在折磨這些死刑犯的生命,如此並無絲毫尊嚴可言。

當法務部長都不能超越「殺人會有罪孽」的個人化考量,他就有負國民對這個職位的付託。但,如果新任的法務部長真具有慈悲的精神,當他基於國民授與他的法律權柄,簽署完已經三審定讞的死刑犯的槍決令後,他可在任內針對「是否要廢除死刑」做部內的具體研議,共同來討論這個極具爭議性的議題。

當絕大多數的國民願意相信台灣不再需要有死刑,法律卻同樣能保障人的生命權,那就是法務部長帶給全體國民莫大的慈悲與解脫。

該文章的刊出網址:http://udn.com/NEWS/OPINION/X1/54736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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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感謝我們《聯合報》的民意論壇刊登拙作,編輯部有將拙作的原文略作刪減,這裡附上全文,謹供大家思考與討論。

慈悲與解脫:法務部長的生命教育

作者⊙陳復

台灣是否要廢除死刑?這是個見仁見智的問題,尚需要不同領域的學者,由法律、社會、宗教、心理或哲學的角度來做出論證。不過,看見《聯合報》今天的頭版標題「挑法務部長,看誰願簽槍決令」,翻開內頁「『廢死』部長走了,新部長『要死』才能來?」,並有廢除死刑的團體呼籲新任的法務部長不是因為「想當劊子手」而上台,跟部內同仁落淚辭行的前法務部長的王清峰女士則表示:「要我殺人,真的辦不到,離開是最好的選擇。」這些觀點裡隱含著民間社會裡「因果報應」的傳統思維影響,覺得「殺人會有罪孽」,法務部長依法簽署死刑的槍決令同樣不例外,這使得任何新任的法務部長,都不得不承受這個文化心理帶來的巨大壓迫感,來做出是否對法院已經三審定讞的四十四名死刑犯簽署槍決令,筆者覺得這已經會影響法務部的常態運作,在這裡想由心學的角度,來探討這個與生命教育有關的議題,提供給願意承擔新任法務部長這個職位的人思考。

殺人確實會有罪孽,不過,法務部長簽署死刑的槍決令,有沒有罪孽?如果這四十四名死刑犯已經三審定讞,法務部長同樣對其案情並無疑義,那簽署死刑犯的槍決令,就是他維護人間秩序(尤其是法律秩序)責無旁貸的工作,這裡面本來並無「殺人會有罪孽」的問題,法務部長並不是任何普通的國民,他不應該有任何私情的考量,承擔這個職位的人,如果不落實其職責,纔是在怠忽對全體國民生命權的保障,因為法務部長帶頭違法,使得國家制訂的法律廢弛,不具有保護人民的威信,這纔是對生命教育最不良的示範。如果就三審定讞的死刑犯本身而言,法務部長的權柄,能給他們最大的慈悲,並不是繼續不簽署槍決令,而是儘快解除他們持續在「等死」要承受無止盡的精神折磨,讓其獲得解脫,畢竟沒有死亡,就沒有重生,如果法務部長能體認「生死相依」的事實,就會依據現有法律,讓三審定讞的死刑犯在此世的因果業報獲得承擔與化解的機會。

生命權本來是個用法律概念來解釋生命渴望獲得尊嚴的用語。對法律程序已經完全結束的死刑犯而言,對他的生命教育,就是讓他有機會承擔與化解自己帶給他人的傷害,而不是曲解生命權的意義,不斷花費國民的納稅錢來養死刑犯,卻繼續在折磨這些死刑犯的生命,如此並無絲毫尊嚴可言。當法務部長都不能超越「殺人會有罪孽」的個人化考量,他就有負國民對這個職位的付託,不適合繼續擔任法務部長。但,如果新任的法務部長真具有慈悲的精神,當他基於國民授與他的法律權柄,簽署完已經三審定讞的死刑犯的槍決令後,他可在任內針對「是否要廢除死刑」做部內的具體研議,架構出廢除死刑可有的配套辦法,並與國民持續溝通,召開公聽會,邀請不同領域的學者,共同來討論這個極具爭議性的議題,覓出具有共識的作法,當絕大多數的國民願意相信台灣不再需要有死刑,法律卻同樣能保障人的生命權,那就是法務部長帶給全體國民莫大的慈悲與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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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悲與解脫
2010/04/03 13:59

當絕大多數的國民願意相信台灣不再需要有死刑,法律卻同樣能保障人的生命權,那就是法務部長帶給全體國民莫大的慈悲與解脫。

個人非常認同這句

殺生為護生,斬業非斬人

法務部長  是人民給予信任才得以任此位置 

如果認為不該有死刑  應該是由法務部長以行動來證明不該有死刑

而非一昧的以己意為眾意

誰該死  誰又不該死呢  我們無權決定  所以我們定了法律

我希望的是透過教導人們不去犯罪  透過誘導修正犯罪動機

透過嚴刑去嚇阻犯罪   大仁必須兼具大智大勇否則無以立

讓人人戒慎恐懼    進而達到文化上升  而成為生活習慣

這才是我心中的大慈悲

讓這些人去做壞事   或者讓想做壞事的人心無顧忌

害了其他人   也害了想做壞事的人 才是真正的不慈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