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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新北市議會提案通過自治管理條例一事(下)
2021/05/14 06:07:24瀏覽1757|回應0|推薦9

3--保夾1990保夾790的糾葛】

很多人問我,為什麼一直碰到保夾790的問題?而且遇到的情形都是行政罰緩直接開罰,在此我們必須先釐清選物販賣機的歷史背景。

當年為了讓政府接受娃娃機不是電子遊戲機,所以經濟部要求公會要將機台送評鑑,第一次冠興公司的送審版本,由於遊戲流程未能載明清楚,僅寫道:「投足金額、保證取物」,所以一度被認為是從0投到保,投足金額便取物(沒提到一投一玩)。而第二次的促成,乃是因機台送審需要有機台製造工廠(公會不可能有工廠),所以公會授權給飛絡力代為送審,才有現在的選物販賣機二代。雖然評鑑為非屬電子遊戲機的項目,但仍須參酌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14條,「....限制級電子遊戲場每次兌換或取得獎品之價值不得超過新臺幣二千元...」,所以才有所謂的保證取物不得超過1990

2017-2018年間,由於選物販賣機市場一片大好,機台供不應求,某些人直接從對岸進口機台,站在機台供應商的立場,當然是覺得OOXX,所以公會拿出當年的送審文件授權給廠商,間接搞出790這個畸形產物,結果主管機關莫名其妙通過了,於是出現新的函釋,但期間出現兩份公文,一份是不溯及既往、另一份是發函給商業電子協會。

在整個1990790的大戰中,市面上確實出現擁飛派和共存派,擁飛派在飛牌旗下業務的舌粲蓮花之下,到處亂放消息說只有飛牌才能做1990,但事實上大家都清楚,公會授權才是重點,當年送評鑑的紙本記錄是公共財。共存派的概念是,不管什麼機台,大家都應該加入公會壯大選物販賣機產業的力量,新北市公會某理事也建議,從入會費開始調整,讓1990790的都加入公會,但1990的會費要比790的多,端看業者要做哪一種類型,想做1990就去買授權的,想做790的就不用授權。

【註】公會成立的用意是集合眾人力量向政府爭取權利,1990790已經讓選物販賣機產業四分五裂,我們大可以繼續爭論保夾金額、區分你我,但這又能夠改變什麼呢?我們依舊被當牛羊宰割,成為那些作秀政客的墊腳石,然後還要被迫繳娛樂稅跟營業稅。

4--所以790就只能任人宰割了嗎?】

某次會議後餐敘,我直接詢問律師向他請教,若雙北及桃園的場主、台主們,遇到經發局、商業處790的行政裁罰,有任何辦法能自力救濟嗎?律師表示,依法可提起訴願,與先前我認識的法律顧問所提的流程一模一樣,訴願之後需要審議,而最後則是走到大法官釋憲(這一部分本人非法律專業,實際情況還是建議請教執業律師或法律顧問,整個流程估價約7-8萬)。

這時肯定有人說,挖勒...繞一大圈還是不能突破790,那我們不就繼續吃土了?其實這不是業者的問題,是這個政府跟體制有毛病,其實早在790議題延燒之前,我就開始用790去經營,那時候大家在"HAPPY小螺肉""好嗨方鐵盒"的時候,我把自己搞成殘廢來實驗790的可能性(當然南部不如北部那種高租金壓力),但如今疫情失控,我也不敢向各位保證790在經營上可行。

遇到790的行政裁罰,現階段就只有兩種方法,一是你被開罰然後走訴願拼一把;二是加入公會取得授權,我個人立場是持保留態度,因為經發局、商業處的公務員是機器人,即便公會跟經濟部有默契,但這群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肯定是甩鍋卸責。

至於有人問我,難道南部的場主台主就不怕嗎?

錯!我怕死了,但是南部更扯,經發處根本形同虛設,有看到直接做骰子換錢的都沒人取締,更不用說滿街的盜版跟情趣。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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