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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許是怪獸家長1:米米篇
2012/11/23 09:59:57瀏覽118|回應1|推薦0
一坐上摩托車後座,米米就說:「爸爸,我要跟你道歉,我又被老師寫聯絡簿了。」
這次的事件非常離譜,我其實沒料到米米會「活躍」成這樣:他拿裝清水磨墨的小墨水瓶,加上已用完的膠水瓶,在上課時朝同學噴水。
於是,被罰寫課文一遍。
還沒完,班上同學很吵,老師連坐全班,罰寫課文一遍。
還有,他晚於7點50分到校,要扣獎卡,米米沒獎卡了,於是再罰寫課文一遍。
所以,總計在星期二這天,米米除了學校功課以外,要抄三遍課文。
我其實是反對「抄課文」這項處罰的,完全沒有「教化」功能啊。但米米這次「涉入」太深,我只好問:「這樣你今天能不能睡啊?」米米說「應該可以吧」。
最後米米光搞數學作業就拖到近10點,我請他先去睡,明天早上早點起來寫。然後,我在聯絡簿上註明:「今天無力完成,但會確認他抄完課文。」
隔天的聯絡簿,老師又寫了,但是針對我:「請要求他當天寫完,否則如果每個家長都這樣求情,
如何維持公平性?」
我生氣了!
這跟「公平性」有什麼關係?老師身為教育者,心裡所想的竟然只有「懲戒」!我怎麼想,都想不出「抄課文」有什麼教育意義(如果是值得背誦的詩詞或古文的話,我還稍可諒解),但如果這個處分只剩下讓孩子心生畏懼而不犯錯的「律法」功能,我們何須教育和道德這些高於法律標準的東西?
況且,據我所知,米米班上有個有點狀況的孩子,五年級時已經累積三位數的課文要抄,所以他根本「債多不愁」。那麼,這不是連「懲戒」的功能都不彰了嗎?
我最後決定留話給老師,寫得並不客氣,但還算婉轉吧:
「不好意思,我沒有在求情。當然,我理解老師有經營班級的責任,所以並不打算說明我對這項處分的立場。我只是要說(再次強調),我並非求情。言盡於此。謝謝老師!」
米米小學6年換了3個級任老師,我好像每兩年都會寫這麼一次(多半都是類似的狀況)。唉。
是我張著「理性」的大旗,進行「怪獸家長」的作為嗎?
希望不是。
( 創作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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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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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j
怪獸嗎
2012/12/06 23:52
其實處罰的方法應該不是原本處罰的重點,家長應該要注意的是: 我的孩子為何被處罰? 如果你也覺得孩子的行為脫序,那應該要注意的是如何和孩子溝通,糾正她錯誤的行為或觀念。b如果孩子真的當日無法完成罰寫,要讓他知道不用寫完是考慮到健康,但是造成他受罰的原因要確認孩子知道,並要他自己說除如何不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