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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4 13:49:07瀏覽1094|回應26|推薦76 | |
非常感謝各位親朋好友的投票。陪審團記﹐寫得太長﹐在海內外都創記錄的高溫天﹐害大家讀得頭昏腦脹﹐實在不好意思。 經熱烈討論後﹐格友陪審團的判決如下﹕ *** 無論贊成指控成立﹐或不成立﹐都必超過 83.4%﹐才算達成共識。 1﹕“大樓管理蓄意傷害死者之女” 成立﹕ 2 票 12.5% 不成立﹕ 14 票 87.5% 判決﹕指控不成立 2﹕“大樓管理蓄意傷害死者之孫女” 成立﹕ 2 票 12.5% 不成立﹕ 14 票 87.5% 判決﹕指控不成立 3﹕ “大樓管理因過失﹐對死者之女造成傷害” 成立﹕ 4 票 25% 不成立﹕ 12 票 75% 4: “大樓管理因過失﹐對死者之孫女造成傷害” 成立﹕ 4 票 25% 不成立﹕ 12 票 75% ******************************************************************** “陪審團記” 發表以來﹐承蒙各親朋好友的光臨﹐非常感謝。 有格友提議﹐開放給格友投票﹐成立格友陪審團﹐讓大家一起參與。 所以應觀眾要求﹐在 Day 7 和 完結篇Day 8發表之前﹐先行讓格友發表意見及公開投票。 有意投票的格友﹐請在“ 回應” 發表意見﹐拉票及公開投票(模擬在陪審團室的情況) 投票結果﹐認為 指控“成立”的格友 達 83.4%﹐ 指控才“成立”。 同樣的﹐認為 指控“不成立”的格友 達 83.4%﹐ 指控才“不成立”。 如果都沒有達到 84%﹐即為懸案﹐須勞民傷財﹐重新開庭。 由於本案指控項目很多﹐因此﹐請格友只需投下面4個項目﹕ 1﹕“大樓管理蓄意傷害死者之女” 2﹕“大樓管理蓄意傷害死者之孫女” 3﹕ “大樓管理因過失﹐對死者之女造成傷害” 4: “大樓管理因過失﹐對死者之孫女造成傷害” 在台北時間 7月6日﹐ 23點59分為止﹐完成投票者﹐才算有效票。 攻防重點﹕ 控方﹕要取回老祖母掉落在7H的一些頭髮。但是大廈在他們照相後﹐他們尚未取回頭髮前﹐即把他們趕走。使他們無法完整埋葬裡祖母﹐無法做一個“完結”﹐心理上受到無比的傷痛。 辯方﹕如果他們要做“完結”﹐為什麼在10到20方鐘內有時間照相﹐卻不拿頭髮﹖7H是私人材財產﹐沒有必要讓他們進去。辯方唯一證人表示﹐死者家屬是自行離去﹐他並沒有驅趕。 如果您需要仔細研究案情﹐法庭記錄已經放在桌上。請看﹕ 陪審團記 Day 2 http://blog.udn.com/nyjameschu/4178925 陪審團記 Day 3 http://blog.udn.com/nyjameschu/4178827 陪審團記 Day 4 http://blog.udn.com/nyjameschu/4178832 陪審團記 Day 5 http://blog.udn.com/nyjameschu/4178847 陪審團記 Day 6 http://blog.udn.com/nyjameschu/417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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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連載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