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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記﹕ Day 6: 辯方證人 歐立先生 與 結辯
2010/07/04 08:37:02瀏覽2700|回應11|推薦47

            第六天﹐開庭前﹐法警帶來外賣的菜單﹐要陪審團點午餐﹐中午不讓大家出去吃飯了。   

            這次開庭﹐輪到辯方證人了。我們想﹐那又要幾天啊﹖我們最想看到的歐立先生果然出現了。歐立先生被傳的時候﹐法警打開門﹐傳他進來。我們看到的不是大漢歐立先生﹐而是一位中等身高﹐稍胖的老先生。歐立先生頭髮花白﹐戴著老花眼鏡﹐行動還算敏捷﹐聲如洪鐘。報上名後﹐才知他已經七十四歲﹐案發當時﹐他六十多歲。

            辯方律師“你記得這對夫婦嗎﹖”

            歐立“記得。1996年﹐我把7H的門打開﹐讓他們進去的”

            辯方律師“你為什麼要開門讓他們進去﹖”

            歐立“因為他們的祖母死在7H﹐他們說要進去看看﹐所以我讓他們進去。我想﹐我當時做錯了”

            辯方律師“你有經過經理的同意嗎﹖”

            歐立“沒有。我讓他們進去﹐只是出於善意”

            辯方律師“他們當時帶了什麼東西呢﹖”

            歐立“照相機和攝影機”

            辯方律師“你當時有陪他們在現場嗎﹖”

            歐立“沒有﹐我想他們需要一點私人時間”

            辯方律師“那麼﹐那時你在做什麼呢﹖”

            歐立“我打電話給經理凱文先生﹐告訴他﹐他們在7H﹐還帶了照相機和攝影機”

            辯方律師“經理怎麼說﹖”

            歐立“經理說﹐我可以讓他們進去﹐但是不要讓他們拍攝”

            辯方律師“所以你回去制止了嗎﹖”

            歐立“我是打算去制止他們拍照﹐可是﹐他們已經不在了﹖”

            辯方律師“不在了﹖難道你沒有趕他們出去嗎﹖”

            歐立“沒有。他們不在了﹐我怎麼趕呢﹖”

            這個證詞讓我們都大吃一驚。

            法官也忍不住了“歐立先生﹐你說你回來的時候﹐他們已經不在了﹖你確定嗎﹖”

            歐立“是的﹐庭上﹐他們的確不在屋子裡了。所以﹐我就把門關上了”

            辯方律師“從你離開到後來﹐用了多少時間﹖”

            歐立“大約十五方鐘”

            辯方律師“你平常有讓人覺得有威脅性嗎﹖”

            歐立“我的嗓門比較大﹐有人說我講話的時候像罵人”

            辯方律師“就像你現在這樣嗎﹖”

            歐立“我想是的”

            辯方律師“庭上﹐我沒有其它問題了”

            接著是控方律師做交叉詢問。

            控方律師“這裡有一份我們的調查員在1998年寫的文件﹐請你過目一下”

            歐立接過報告。

            控方律師“文件上面的簽名是你的嗎﹖”

            歐立“是的”

            控方律師“那麼可以請你唸一下塗上黃色的那一段嗎﹖”

            歐立先生透過他的老花眼鏡唸“我回來的時候﹐看到他們在拍照﹐我制止他們﹐並叫他們出去﹐然後﹐我把門鎖上”

            控方律師“文件上有你的簽名﹐你當時說你制止他們拍照。可是你剛才卻說﹐你回來的時候他們已經不在了﹐這不是很矛盾嗎﹖你剛才是說謊嗎﹖”

            歐立“我沒有說謊﹐當時他們真的不在那裡”

            控方律師“可是這是你的簽名﹐不是嗎﹖”

            歐立“是我的簽名。不過﹐當時我沒有看清楚。有位先生來要我簽名﹐說是我開門讓他們進去的﹐所以我就簽了。我不懂這些﹐我只唸過幾年書﹐我當時應該仔細閱讀的”

            控方律師“你認為陪審團會相信你的說法嗎﹖”

            歐立“我不知道﹐可是﹐真的的是這樣的”

            控方律師“庭上﹐我沒有其它問題了”

            法官“辯方律師﹐你要繼續嗎﹖”

            辯方律師“沒有其它問題了”

            法官“歐立先生﹐你可以離開了”

            歐立“噢﹐我可以走了﹖就這樣﹖”

            法官“是的﹐謝謝你”

歐立和大家說“我要回去布朗士﹐好遠的路哩” 然後向大家揮手“大家再見﹐祝大家有美好的一天”

他這個舉動引來哄堂大笑﹐帶來法庭裡難得的輕鬆。連嚴肅的法官都笑了。

歐立走後﹐法官問“辯方律師﹐還有其它證人嗎﹖”

辯方律師“沒有了”

法官“那麼﹐午餐過後﹐一點鐘﹐進行結辯”

            回到陪審團室﹐午餐已經在桌上了。

            午餐過後﹐進行結辯。由辯方律師開始。

            這位黑人辯方律師﹐就像電影那樣﹐語調抑揚頓挫﹐皺眉﹐攤手﹐轉身﹐凝視﹐時而似朋友般地傾訴﹐時而正義凜然地演說家。

            辯方律師“大樓原本沒有義務讓他們進入屋子﹐可是基於同情﹐讓他們進去了。可是他們做了什麼呢﹖拍照﹐尋找證據。難道這就是他們的所謂的完結嗎﹖我非常同情和了解他們失去親人的痛苦﹐但是這不表示大樓就應該負這個責任。

            各位從他們的證詞裡﹐可以發現他們是互相矛盾的。為什麼呢﹖因為他們說謊。當我們發現有一粒屎在湯裡的時候﹐我們會把它全部倒掉。他們說了謊﹐他們的證詞是不值得信賴的。可憐兩位老人家被他們的女兒和女婿利用了﹐他們不應該再度承受這樣的打擊。容我這麼說﹐這兩位老人家的女兒和女婿根本就是貪婪之徒。

            各位女士先生﹐我相信各位會用你們的正義和智慧﹐給我們公平的裁決。謝謝各位”

            接下來是控方律師進行結辯。但是卻又不像結辯。

            他自顧自地拿著他的筆記本唸著﹐一條條地反駮辯方律師﹐他的總結﹐我們都聽過了。他結結巴巴地埋頭唸著﹐約莫一個小時。我左右看看﹐好幾位陪審團女士在猛打瞌睡。有時候﹐辯方律師傳來低低笑音。控方律師向法官抗議﹐說他沒有得到尊重﹐要求法官維持秩序。

            控方律師為了表示他們不是為了錢打這場官司﹐他建議陪審團只需判給每位家屬二十萬元。

            儘管他的結辯冗長沉悶﹐不過最後他的慷慨激昂倒是精彩。他不管法官的制止﹐一口氣大聲地講完“他們進入屋子拍攝﹐就像911的受難家屬去世貿大樓現場拍照一樣﹐都是合情合理的﹐我相信各位一定能夠體會到的﹐我相信各位”

            控方律師做完結辯後﹐法官宣佈辯論結束。

*** 註﹕“陪審團記” 發表以來﹐承蒙各親朋好友的光臨﹐非常感謝。

有格友提議﹐開放給格友投票﹐成立格友陪審團﹐讓大家一起參與。

所以應觀眾要求﹐在Day 6 發表後﹐ 會有一篇 “格友陪審團 投票 (至台北時間  7月6日﹐ 23點59分止)”

請大家踴躍當 格友陪審團 (至少老闆不用傷腦筋¤j¯º)

( 創作|連載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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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鑫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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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
2010/07/05 15:12

去了兩天台南   好玩  好熱  好累   買好多........豐收啦

但是除了當一下客串陪審團   阿記還沒恢復體力

等太陽下山   阿記來企游泳池奮戰它個一千公尺     泡涼了   再回來縮給你聽喔

這幾天   全台灣走到哪都熱到爆   37多度ㄝ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07-05 22:29 回覆:

啊﹗游一千公尺﹖¦y¥s那海陸仔的營長乎記阿來做就好了。

偶像﹗偶像﹗´¸¤ÑÅRÆE


月鑫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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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麼投票呢
2010/07/05 12:02

James  我出去玩了兩天   回來又把前面劇情忘記一部份   又來來回回的細讀

為了要盡量公平的對待雙方兩造   呵   阿記好認真喔

要怎麼投票呢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07-05 12:52 回覆:

阿記﹐投票那一篇﹐有重點提示啦﹗¨¬·P¤ß­C

出去玩﹐玩得很開心嗎﹖


Orchis.小捲3隻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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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
2010/07/05 10:21

這點是予人無限的想像空間,但是我以為家屬及管理公司都想息事寧人,所以不在這點上打轉。

家屬一直強調的是不被尊重的感受,而管理公司強調的也是私人產業空間的問題。

(為何不住7h的老人會死在那兒,地上的頭髮、血跡又作何解釋?這好像是刑事案件@@)

事實上,光憑這些家屬也難以証明老太太的死因。所以我猜想,他們傾向在民事上求得賠償,畢竟這案件也拖了十年。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07-05 11:27 回覆:
關於為何在7H這個部份﹐是屬於另外一案。我們這次只是針對民事的部份。

隨寫人◆ 千里共嬋娟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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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著投票
2010/07/04 15:09

斷斷續續看完這六篇

連我都有些昏頭了

我就等著投票吧

真是有意思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07-04 15:13 回覆:

還真麻煩您看了。

寫得還真長﹐把大家都累壞了。¤j¯º

還好是以前寫的。現在天天陪孩子﹐只能寫短一些的了。


Empty Traveler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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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被告一票
2010/07/04 12:34
覺得控方 很像是那種所謂 "追急救車的人"Ambulance Chaser 不入流的律師
只要告贏了 賠償裡抽成 以這case 抽 20% 就可淨賺8 萬美金
控方何樂而不為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07-04 13:18 回覆:
ET大哥﹐還沒投票啦。½Ö²z§A

看雲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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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投
2010/07/04 11:39
像聯合報讓大家猜誰是世界杯冠軍那樣嗎?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07-04 13:17 回覆:
喔﹐不是猜啦。是投您認為的。

* 六月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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霧煞煞
2010/07/04 10:46

在進行投票之前,James是否口以簡短的綜合一下雙方的攻防點,

偶真的看完後面就忘了前面的「劇情」柳。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07-04 13:16 回覆:

那在投票那一篇﹐補上重點提要好了。

啊季﹐沒去電臺打書喔﹖希望您的新書﹐一版再版喔﹗


Orchis.小捲3隻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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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
2010/07/04 10:09

大樓雖然屬於私人產業不對大眾開放,可是他們是”家屬”關係,平時也被大樓管理者”允許”經常去探望祖母,所以在祖母去世後,有權進去收拾並且拍照紀念是不容置疑的。

小捲的個人經驗告訴我,那些"做大事"的人都有種莫名的恐懼?(詳情請看: 攝影有罪)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07-04 13:14 回覆:

可是7H不是老祖母住過的地方﹐所以才是問題。


熏衣草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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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記
2010/07/04 09:41

我是一口氣把六天看完, 免得看了今天忘了昨天

厲害,你怎麼都沒打瞌睡, 每一情節記這麼清楚.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07-04 13:12 回覆:

厲害﹐一口氣看完喔﹖那有沒有打瞌睡﹖½Ö²z§A

我平常就只有在床上才睡得著﹐所以﹐都沒打瞌睡。¤j¯º


NJ過客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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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2010/07/04 09:22

你們有看到那些相片嗎   還有當時老太太過世時的相片

是否也看到   若有  如果我是陪審團之一    一定會昏倒送醫急救

那麼陪審團就得從缺了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07-04 13:09 回覆:

我們只看到頭髮的部份。

不過﹐如果昏倒﹐還有3位候補。¤j¯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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