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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大拉的遺產,六=抹大拉是耶穌妻證據~耶穌是從聖靈來的原因~保羅為傳教而誇大耶穌能力---
2013/09/26 09:49:48瀏覽187|回應0|推薦0

第九章耶穌和抹大拉的聖婚

 

《聖經》中有哪些翻譯錯誤?

 

從公元397年到17世紀,天主教會的宣傳文獻都處於強勢地位。亞歷山大圖書館被毀後,大量未入選《新約》的文獻漸漸被遺忘,《新約》在全世界盛行。迦太基大公會議召開不久後,《新約》的各種版本就匯編完成了,其中包括《西乃抄本》和《梵蒂岡抄本》。它們的基礎就是2世紀克雷芒等人從原版譯成的希臘語版本。

在此之前,教皇達瑪蘇一世於公元383年委托羅馬教會學者聖哲羅姆把各種經文翻譯成拉丁文。哲羅姆從中剔除了一些他認為是偽經的作品,然後把剩下的經文匯編成拉丁文《聖經》,成為當時通用的《聖經》版本,但這並不意味著人手一本拉丁文《聖經》1.所謂通用是指它成為講道時的標準版本,神職人員解釋經文時可以根據理解自由發揮。他們基本上可以隨心所欲地布道。

由於《新約》中的四篇福音書有大量敘述上的區別,一篇新的福音書誕生了,它選擇了四篇福音書中最讓人愉悅的部分,把它們融合成一個邏輯清晰的傳奇故事,但它卻不是出自任何一個使徒之手。公元175年,敘利亞神學家塔提安匯編出這一版本,後被命名為《四福音合參》2.現在的學校和教堂中還在繼續講述這個福音書故事。

在中世紀,出現了一些英文版的《新約》摘錄,但它們的傳播並不廣泛3.1382年,英格蘭的牛津學者約翰·克威裏夫和維翰·普維以及赫裏福的尼古拉斯一起把拉丁文《聖經》翻譯成了英文版《聖經》,但他們的工作受到梵蒂岡的譴責。同時,克威裏夫公開批評教會的一些做法,比如神職人員有聽人懺悔、寬恕和赦免的權力。結果他被宣布為異教徒,作品也被焚毀。

1526年,傳教士威廉·廷代爾把《新約》從希臘語版本翻譯成英文,並被許多教堂採用,後來被信天主教的女王瑪麗·都鐸所禁。瑞士新教徒1560年編譯了著名的《日內瓦聖經》。後來的英文版《大聖經》(由廷代爾的門徒邁爾斯·科弗代爾編譯)獲得伊麗莎白一世的認可,用於新的英國國教。她也因此被羅馬教會逐出教會。1582年到1610年之間,一本更簡單易懂的拉丁文《聖經》譯本《杜埃譯本》出現在法國的天主教徒中。

在16世紀,新教改革運動的高潮時期,德國宗教改革者馬丁·路德成功挑戰了拉丁文《聖經》至高無上的權威。他把希臘語版本《聖經》翻譯過來,讓普通信徒可以自己閱讀。1611年,英格蘭國王詹姆士批準出版譯自希臘語版本的英文《聖經》。1620年,英格蘭的清教徒和他們的追隨者帶著新版《聖經》來到美國。他們在美國東海岸各地登陸並定居下來,由於對《聖經》的解釋各不相同,美國出現了許多小教派(通常是對立的),而不像英國和歐洲那樣有幾個大教派。在馬薩諸塞州,新教傳教士約翰·艾略特不滿足於英文版《聖經》,於1663年把《聖經》譯成當地方言。這種語言現已消失。

 

第37節:抹大拉為何成為妓女

 

國王詹姆士時期的譯本成為今天通用的標準版本,但它的準確性有多高呢?它大部分是由《大聖經》編譯而來,而《大聖經》又是譯自希臘語版本,因此它避免了拉丁文《聖經》中的許多錯誤。但由於有許多古希臘語、亞拉姆語和閃米特語在詹姆士時期的英語中找不到對應的詞,這個版本的《聖經》中也有許多錯誤。我們已經提到了其中的兩個4,almah(年輕女子)被譯成"處女",而hotekton(行業大師)被譯成"木匠".

在《路加福音》中也有類似的錯誤,瑪利亞·抹大拉在第一次為耶穌的腳涂油時被稱為"罪人".(她在貝瑟尼第二次涂油之前,《約翰福音》說明上次為耶穌涂油的就是她。)《路加福音》這一處是抹大拉惟一一次被稱為"罪人"的地方,但這其實是一個翻譯錯誤。原本的希臘語單詞"harmartolos"是一個體育用語,意思是"錯過標記的人".如果用於箭術或者類似比賽中,它應該被譯成"脫靶".如果用於日常生活,它是指沒有遵守某些教條的人,或者違反了慣例的人,但它並不是指"罪人".就像約瑟被誤譯成"木匠"一樣,這個詞被誤譯也是因為在英語中沒有詞與之對應。在《路加福音》中,使徒彼得自稱為aner(已婚男人)Harmartolos,也同樣被譯為"我是一個罪人".

 

-------0----對耶穌父母和他降生情況的誤譯造成了現在普遍但錯誤的信仰——耶穌出生在馬廄裏。這是完全沒有根據的。在任何原版福音書中都沒有提到過馬廄,在國王詹姆士時期的英文版《聖經》中也沒有類似的說法。事實上,《馬太福音》中清楚地說明嬰兒耶穌出生在屋子裏:"進了房子,看見小孩子和他母親瑪利亞,就拜那小孩子。"

 

 

瑪利亞·抹大拉為耶穌的腳涂油

-

 

-------0------《路加福音》是除《馬太福音》外惟一提到耶穌降生的福音書,翻譯上的混淆就是在這裏產生的。其實《路加福音》並沒有提到馬廄,只在其中提到耶穌被放進一個馬槽裏,"因為客店裏沒有地方".實際上一世紀的朱迪亞是沒有客店的,旅行者都住進民居裏,為旅者提供住處被認為是教徒的責任5.希臘版的表述是"notoposinthekataluma",意思是"房間裏沒有地方(或者用品)"6.簡而言之,耶穌被放進馬槽裏因為房間裏沒有提供搖籃。古時候馬槽7常被當作搖籃的代用品。
--------0------

 

 

 

抹大拉為什么會成為"妓女"?

 

 

有些在《聖經》中出現的錯誤是因為語言用法的改變。《馬太福音》中就有一個很好的例子。"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稅吏(publicans)和娼妓(harlots)倒比你們先進神的國。"在現代英語中publican是指酒店老板,而在聖經時代它是指稅吏。然而最重要的是harlot這個詞。在翻譯古代經文時,它常被譯錯。
-----0------我們已經提到了被用在索菲婭和抹大拉身上的"妓女(whore)"一詞。它來自於中古德語"hore".我們最近才了解它的真正含義。它實際上代表的是通姦行為,而不是賣淫。

"harlot"一詞與此毫無關係。在15世紀之前,它一直是一個只用於男性的詞8.後來由於語言上的傳訛,它和"whorelet"9一詞等同起來,於是被用在女性身上。"whorelet"的意思是小妓女,用於辱罵吉普賽年輕女郎。然而在此之前,"harlot"的意思是"流浪者".

在這個詞和女性有了關聯之後,古代文獻中出現的hierodule就都被譯成harlot.Hierodule一詞出現在公元前2500年左右(在亞伯拉罕的《舊約》時代之前)閃米特人的《伊南娜之歌》中。10這首性愛詩歌和要同牧羊人搭模斯(《以西結書》中以色列婦人就是在為他哭泣)結婚的女神有關。

在當時,國王被稱為"牧羊人",因為他們是畜群的守衛者。女神(伊南娜或伊師塔)被稱為Magdal-eder,畜群的觀望塔。我們已經知道,抹大拉這個頭啣就是由此而來。《路加福音》(按年代論這是她第一次出現)提到她時的說法非常適當,她是"稱為抹大拉的瑪利亞",而且她常被稱為"那個"抹大拉。這些表述她Magdal-eder(觀望塔)身份的闡述極其重要。抹大拉是一個頭啣,不是姓,也不是地名。
在美索不達米亞的蘇美爾(亞伯拉罕的土地:《創世記》)11,祭司國王被稱為Sanga-lugal,法語Sangr al(皇室血統)中的sang(血)一詞就來源於此12.國王的權杖其實是牧羊人的棍子(曲柄杖)。直到後來,天主教會才挪用了皇室權杖的概念,把它變成主教權力的象徵。伊南娜女神被稱為"攜帶杯子的人",她的神聖本質就是"極度出色的神酒",被稱為Gra-al,在後來的英語中變為"theGrail(聖杯)".從維多利亞女王時代起,人們就把聖杯和耶穌在最後的晚餐上用過的杯子聯係起來,但這並非它的本來含意。在耶穌出現之前很久,聖杯的概念就已經存在了。13

因此Hierodule(即伊南娜)是婚禮上最神聖的。伊南娜是光與火女神,後來被稱為九火女神黛安娜(在阿卡得語中,伊南娜的意思是"火石")。從那時的錢幣上看,她的象徵就是露杯:一個圓環內有一個十字。這就是聖杯最初的符號。14

在修女的用語中,hierodulai(復數形式)的意思是"神聖的女人".在《新約》時代,它是指以弗所黛安娜修會的最高女祭司。Hierodulai所穿的長袍是紅色的,代表ritu(真理),ritual(儀式)一詞就是由此而來。由於瑪利亞·抹大拉也被看成一位hierodule,畫家們常常描繪她身著紅袍的形象(見圖17和18)。加圖17《抹大拉和蓬塔諾教士》,18《抹大拉和聖多米尼克及聖伯納德》在《聖經》被譯成英文後不久,由於語言上的錯誤,hierodule和harlot聯係起來。在《啟示錄》中,伊南娜女神被描述成巴比倫的妓女。紅色從此成為賣淫的代名詞。妓女們今天仍然在利用教會這一不正確的觀念。她們常常穿紅衣或者在紅光中展示自己。

 

 

第38節:女性在教會中的作用

--------0-----雖然如此,hierodule一詞還是演化成HierosGamos,意思是聖婚。《伊南娜之歌》也是《舊約·雅歌》的最初版本,它說明了聖婚的儀式,這一神聖儀式在《新約》耶穌和抹大拉的婚禮上又出現了。-----0------

 

 

女性在教會中所起的作用

 

 

 

在聖保羅關於女性和管理機構的敘述中,一直存在一個明顯的矛盾。有時,他特別提到他的女性助手,為她們的工作而稱讚她們;有時他又禁止女性參與任何宗教儀式,更不用說擔任神職了。

有人認為克雷芒、特土良和其他後來匯編《使徒憲典》的人從保羅的作品中挑選出了最符合自己既定利益的片斷,剔除了其餘部分。但這仍然解釋不了保羅在這一問題上的自相矛盾。神學家們懷疑有些人為了自己的利益而篡改了聖保羅的書信。還有人認為這些書信根本不是聖保羅自己寫的。這兩種說法都無法得到證實,因為原件已經不存在了。但很顯然,在聖保羅和那些用他的書信來支持信仰的人之間有一個很長的時間跨度。

 

《新約》中保羅的書信出現在公元40年,他於公元64年被處死。特土良出生於公元160年左右,克雷芒是和他同時代的人物,死於公元215年。也就是說在他死後100多年,上述基督教學者才開始活躍。在這一時期,羅馬帝國對基督徒進行了殘忍的大迫害,尤其是在彼得和保羅被處決的羅馬。君士坦丁大帝的第一次尼西亞大公會議於公元325年召開。聖保羅死後261年,羅馬教會才成立。

 

毫無疑問,保羅的工作非常艱巨。耶穌的使徒們只是在他們所熟悉的家鄉傳播教義,而保羅的任務是在地中海沿岸的希臘語國家傳播基督教教義。他必須和許多異教信仰競爭。許多宗教中的神和先知都是處女生育的,有種種方法對抗死亡。他們的血源都是超自然的,有凡人無法想像的力量。為保羅說句公道話,他的確遇到了許多耶穌的使徒們在國內從沒遇到的問題。但他戰勝困難的方法是把耶穌抬到一個比這些超自然偶像更具神力的地位。結果,正是保羅創造的這個超自然耶穌成為正統天主教奉為神明的耶穌。

---------0-----------保羅(塔爾蘇斯的索爾)原本是一個虔誠的希伯來人,是國王希律-阿格裏帕一世的兒子的導師。當他到大馬士革逮捕耶穌的使徒時,接觸到了和希伯來律法完全不同的希臘式教義。從這時開始,他漸漸轉變成一個更具自由主義的早期基督徒。《使徒行傳》中稱是耶路撒冷的大祭司派保羅到大馬士革逮捕使徒的,但實情並非如此。猶太人最高評議會的長者在敘利亞沒有任何政治權力15.由於保羅是在希律王室任職,他更有可能是奉羅馬人的命令去鎮壓拿撒勒派基督徒的。-----------0---------

除此之外,保羅的故事中最值得注意的就是他的轉變和後來他被控告的罪名。原告對羅馬總督說,"我們看這個人,如同瘟疫一般,是鼓動普天下眾猶太人生亂的,又是拿撒勒教派裏的一個頭目。"(《使徒行傳》)

在大馬士革和使徒們一起生活了幾天後,保羅也成為基督徒。正是在這一段文字中,我們發現他和女性一起在耶穌的教會裏工作。如果我們再回頭看看他在提到女性助手時的書信,就會發現他的希臘文書信被譯成英語時有一個反復出現的錯誤。17

---------當保羅提到非比時,說她是一個"教堂的仆人"(《羅馬書》)。然而如果翻譯正確,這個詞不應該是"仆人",而是"執事"18.在確定這一點後,我們就發現拿撒勒教派和一個多世紀之後特土良等人心目中理想的"新教會"之間有巨大的差別。耶穌在創立教派時,除了他的母親和妹妹之外,還起用了其他女性助手,其中當然包括了瑪利亞·抹大拉和馬大。但《路加福音》中還提到"苦撒的妻子約亞拿,並蘇撒拿和好些別的婦女,都是用自己的財物供給耶穌和門徒"--------.

 

 

----------0-----------耶穌所創的拿撒勒基督教派、他的使徒、聖保羅以及《新約》經文的創作者和克雷芒或者特土良所屬的基督教有顯著不同;他們和羅馬的主教們最終創立的"教會教"也毫無關係。我們已經知道,它是這些機構最具威脅的競爭者,是優西比烏所說的由耶穌後人按照"嚴格的王朝等級"領導的教派。(((((((((由於聖保羅為了在異教徒中傳播教義而誇大了耶穌的能力)))))0,(((((後來新教會的神父們巧妙利用了保羅的書信來滿足自己的需要。聖克雷芒就厚顏無恥地篡改了《馬可福音)))))》--------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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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保羅生前就已經警告人們不要以他的名義偽造書信19(((((人們為了傳教的需要偽造使徒書信在當時是很平常的))))20.語言學家詳細審查了保羅寫給提摩太、提多和腓利門的信,這些信是否出自保羅很值得懷疑21.這些寫給個人的信件(被稱為牧函)的風格和措辭與他寫給哥林多、加拉太和帖撒羅尼迦等教派的信件有顯著區別。正是在《提摩太前書》中出現了保羅反對女性的言論22,但學者們現在普遍相信這些信件是在保羅被處死相當長一段時間後偽造的。------0-----

 

 

(((讓我們看看一些其他與此相關的早期文件,了解真正的書信對女性在教會任職有何評論。令人吃驚的是,我們發現亞歷山大的克雷芒在他對於《提摩太前書》的評論中寫道:便徒們和女性一起工作,她們是"姐妹"和"協助管理者".亞歷山大的俄利根(公元185-255年)在提到保羅的助手非比時,說女人們"被任命為教堂的執事".羅馬元老院議員小普林尼在公元112年的著作中也提到了女執事。尼西亞大公會議的一份文件專門討論了女執事的教會地位。撒拉米的伊皮法紐(公元315-403年)、該撒利亞的巴西流(公元329-379年)和其他許多人都討論過這一問題。最令人吃驚的是,盡管《使徒憲典》中有大量反對女性的內容,但和它的基調相反,{它居然也規定了男女執事之間職責的差別。}23)))

 

 

 

第39節:猶太人的王室婚姻

 

 

因此,教會宣稱的"我主耶酥,當他派12使徒在萬民和全天下傳福音時,並沒有派婦人做這事"就是完全不合邏輯而且錯誤的。《使徒憲典》明明白白證明它是虛假的。在《新約》出現後很長一段時間裏,教會中都有女性任神職。這些女性中最著名的也許就是4世紀君士坦丁堡的聖奧林比亞斯。

奧林比亞斯帶著父母留下的大量財富嫁給了君士坦丁堡的長官內布利提烏斯。他不久就死去了,奧林比亞斯成為年輕富有的寡婦,並且無兒無女。她出資建造了君士坦丁堡最大的聖索菲婭教堂。她被捏克他留大主教任命為教堂的女執事,後與他的繼任者聖約翰·屈梭多模共事。這座拜佔庭式大教堂在歷史上非常成功,也為奧林比亞斯贏得了聲望。由於她一直致力於幫助東羅馬帝國的貧苦人,整個東羅馬帝國也因此受益。24

 

 

猶太人的王室婚姻

 

 

《新約》中的Almah(包括聖母瑪利亞和抹大拉)相當於修女,但她們被撫養和教育的目的是嫁入王室。從自身來說,她們是血統高貴的女祭司,被派入但族、阿舍族和瑪拿西族等各個部族修會中。她們和庫姆蘭的苦行醫療教派有密切關係。25

生活在庫姆蘭和朱迪亞其他偏僻地區的艾賽尼教徒常被認為是獨身主義者,他們中的大多數人的確是如此。但是他們雖然有非常嚴格的規定,還是一直在繁衍後代,並且生生不息了許多年。他們的性生活不僅不是追求歡愉的方式,甚至也和愛情無關。這被加百列等天使級別的祭司嚴格控制,我們曾經討論過這個問題。約瑟夫斯在他的著作《猶太古史》和《猶太戰史》中敘述了大量艾賽尼派的第一手資料。

在提到聖母瑪利亞時,《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都稱她是"婚配"給約瑟的,因此她被稱為他的"妻子"."婚配"一詞不是指訂婚或者普通的結婚,是指契約婚姻。-------------《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都列出了耶穌家族中的男性祖先,他的父親約瑟就是大衛王室的後代26.-------《希伯來書》中也確認了耶穌的大衛王室血統,這說明他是猶太王室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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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王室成員的妻子,瑪利亞必須遵守大衛王、撒督祭司等救世主家族特有的規定。這些規定和普通猶太人的婚姻習俗有很大區別27.婚姻行為被規定得很詳細,夫妻雙方除了為了生育在一起外,其他時間都要過獨身生活。生育行為也有特定的時間間隔。在訂婚三個月後,第一次婚禮在九月份舉行。但只有到了十二月,夫妻才被允許發生性關係。這是為了盡可能保證王室後代出生在來年九月,也就是贖罪月。如果新娘沒有懷孕,這對夫妻就只能等到第二年十二月才能再生活在一起。28

一旦妻子懷孕,他們就開始籌備第二次婚禮,它將使婚姻合法化。然而,這時的新娘還被稱為almah(年輕姑娘),直到第二次婚禮正式舉行之後。根據弗拉維斯·約瑟夫斯的記載,只有當新娘懷孕滿三個月後,才能舉行第二次婚禮29,因為懷孕頭三個月流產的可能性較大。因此第二次婚禮通常在三月份舉行。只有當新娘懷孕三個月後,這場婚姻才被正式肯定。因為如果新娘被證實不能生育,作為王室成員的丈夫有權更換妻子。

---------0--------很顯然約瑟和瑪利亞違反了王室婚姻的規定,因為瑪利亞是在錯誤的時間生下耶酥的(公元前7年3月1日,星期日)30.照此推算,他們肯定是在公元前8年的6月份剛訂婚的時候就發生了性關係,而不是法定的12月。這是他們第一次婚禮之前的三個月。因此瑪利亞不僅是以almah身份懷孕的,而且是在第二次婚禮之前以almah身份產子的。(((((由於翻譯錯誤地把almah(年輕女子/修女)譯為"處女",瑪利亞就成了處女懷孕產子。)))))-------0----------

一旦瑪利亞未經批準的懷孕被確認,約瑟很可能選擇不舉行第二次婚禮。為了避免尷尬,他還可能把瑪利亞安置進修道院(《馬太福音》所說的"暗中把她送走"),讓祭司們養大孩子。但如果孩子是個男孩,他將是約瑟的長子,要繼承大衛王室的正統。把他拋棄、讓他弟弟來繼承正統顯然是很荒唐的。約瑟和瑪利亞的這個未出生的孩子是個重要人物,必須法外施恩。加百列(亞比亞他祭司)在這時建議,如果要冒失去一個神聖後代的危險,不如約瑟按照原計劃舉行第二次婚禮。於是他對外宣揚說"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

 

經過這番布置後,他們又一次執行了規定:在這個孩子出生之前,丈夫和妻子不能有身體上的接觸。"約瑟醒了,起來,就遵著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過來,只是沒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頭胎的兒子,就給他起名叫耶穌。"(《馬太福音》)

 

 

什么是訂婚禮?

 

 

《新約》福音書中只特別提到了一場婚禮,而且耶穌是個重要的參與者。這就是迦南婚宴,而他正是在這裏顯出了把水變成美酒的神跡。然而正如拉撒路的復活一樣,如此重要的事情只被記錄在《約翰福音》中。拉撒路復活是耶穌的最後一個神跡,把水變成酒是他的第一個神跡,而這兩件事都只見於同一篇福音書中。

(((耶穌極不讚同法利賽教派等猶太教派的嚴苛教條。他知道如果猶太人不放棄強硬的宗派主義就不可能從羅馬帝國的暴政中解脫。)))0他還意識到人們一直在盼望救世主的到來,這個預言中的救世主將帶給人們一個救贖的新時代。作為大衛王的後代,他深知自己有資格成為救世主。如果他以這樣的身份出現,不會有人懷疑。((((因此,他在觀念上有了巨大轉變,而且認為把自己從傳統習俗中釋放非常重要。))))

但是耶穌所缺少的是權力機構的任命。他既不是國王也不是大祭司。但他對此並不在意,繼續實行儀式上的改革,不顧自己沒有頭啣的事實,嘲笑希伯來的許多傳統。他的神跡並不一定是超自然事件,但它們都是非凡的、空前的。事實上,在原版福音書中所用的詞是dunameis(被譯為"神跡"),它的意思是指"有力量"的行為,有時會和teras(令人震驚的)和semeion(跡象)一起使用。31

 

 

第40節:什么是訂婚禮

 

在迦南的婚禮上,耶穌第一次有機會公開對抗習俗,他卻猶豫了,說,"我的時候還沒有到。"但他的母親不顧他沒有頭啣的事實,命令仆人,"他告訴你們什么,你們就做什么。"(《約翰福音》)

在提到婚宴時,福音書寫道:"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接下來耶穌把幾缸清水變成了酒,但這只是表面的故事。在庫姆蘭的《會規手則》中規定,在這樣的公共場合中,伺酒是主持婚禮的祭司的特權32.《希伯來書》中提到耶穌並不是祭司,因此在酒上桌之前,只要他幹涉這件事就是違反了規定,但他顯然幹涉了。

根據規定,只有被完全授予資格的利未人才能喝婚宴上的酒。所有其他參加婚禮的人都被看成不潔的人,必須嚴格執行潔凈儀式33.這些人包括已婚男人、新入教的人、異教徒和所有非神職猶太人。這在《約翰福音》中得到證實,裏面說:"照猶太人潔凈的規矩,有六口石缸擺在那裏。"

耶穌這一行為的重要性在於他自己承擔了違反規定的責任。他不僅放棄了潔凈儀式,還允許其他沒有資格的客人喝聖酒。管筵席的"不知道是哪裏來的,只有舀水的仆人知道".他並沒有對水變成酒做任何評論,只是簡單地說他很吃驚好酒現在才上來。聖母命令仆人服從耶穌,而且正如她斷言的,這一事情"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使徒就信他了".

《約翰福音》中沒有提到任何婚禮的細節,只提到了婚宴以及水和酒。在場的有一些使徒,還有其他客人,包括異教徒。這些人的身份都沒有交待清楚。這並不是一場婚禮,而是訂婚的宴席。按照風俗,宴席上應該有一個正式的主人(文中提到了),他負責管理整個過程。次要的負責人就是新郎和他的母親,這一點非常重要。當酒的問題出現時,耶穌的母親對仆人說,"他告訴你們什么,你們就做什么".沒有任何受邀請的客人有這樣的權力。----------((((許多神學家發表評論說耶穌實際上就是新郎。))))-------------其中最著名的是紐瓦克主教約翰·謝爾比·史邦的觀點,他關於瑪利亞·抹大拉的論述非常具有啟迪作用。34

 

 

 

------0----------在討論迦南的婚禮時,史邦主教對於《新約》的一些內容做了頗有意思的評論。他特別注意到《哥林多前書》中提到了陪伴耶穌的使徒的妻子和姐妹,並且提出疑問:

-----------0---------如果瑪利亞·抹大拉不是耶酥的配偶,為什么她是眾妻子中地位最高的

(使徒中的使徒)?為什么她的名字總是排在第一個?

 

如果她不是他最親的家屬,怎么會有權利要求帶走耶酥的屍體(《約翰福音》)?

如果她不是耶酥的妻子,怎么會擅自承擔妻子的責任給耶酥的屍體涂油?

 

 

史邦主教認為所有這些證據都表明耶酥和抹大拉實際上是夫妻。他寫道:"這些記錄被天主教隱瞞了,但並沒有被完全銷毀。耶酥和抹大拉的關係如此真實,福音書中到處都是線索和暗示。"

許多為天主教神化耶穌辯護的人聲稱福音書中沒有一處提到他結過婚。當然,他的使徒也是如此。但為什么僅把《新約》限制在福音書的範圍內?福音書的內容還不到整個《新約》的百分之五十。在《新約》的其他部分的確提到了使徒們的妻子。為了回應這些護教論者,一些學者稱福音書中也沒有一處提到他沒有結婚。但用一個否定來反駁另一個否定沒有意義,因為我們完全可以找到肯定的證據。

 

 

--------0--------接下來我們就將舉例說明所有四篇福音書其實都提到耶穌結婚了。

 

按照福音書的時間表,迦南的婚宴是在公元30年6月舉辦的,這正是王室成員訂婚的時間,是在九月份的第一次婚禮的三個月前。根據同一份時間表,我們發現瑪利亞·抹大拉是在公元30年9月在西門家中為耶穌涂油的(《路加福音》)35.按照教規,他們必須在10月到12月之間分離,她還因此哭泣(《路加福音》)。作為訂婚後的Almah,她會被稱為"殘廢女人",直到12月這對夫妻正式生活在一起為止。36
許多畫家在創作有關迦南婚宴的作品時,都加入了瑪利亞·抹大拉,似乎這是理所當然的,而且她的座位往往是在耶穌的左邊。在15世紀喬托創作的壁畫中,她坐在耶穌和他父親中間。而在15世紀大衛的作品中,她被安排在耶穌和他母親中間(見圖13)。加圖13《迦南的婚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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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主注:耶穌成立拿撒勒派-----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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