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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5 17:18:27瀏覽1612|回應0|推薦2 | |
逃避開文字的邏輯,連符號性也摒棄掉,文字成了萬花筒碎片,組合為繽爛景觀。我放逐其中忘返,純粹的色感花園,如在蒼蠅之複眼所見的世界裡營飛。 ── 朱天文《荒人手記》 卡西勒認為:「語言和藝術都不是給我們以僅僅的對事物或行動的模傚;它們都是表現。但一種憑藉感覺形式的媒介所作的表現,和一種語言或概念的表現,是有很大的差別。」(註一)他又說:「藝術在另一面,教我們去視覺化事物,而不是要去概念化事物或利用事物。藝術給我們一種更豐富、更生動也更富於色彩的實在的形象,和一種更深邃的洞見,以透入於它的形式構造。」(註二)卡西勒所說的藝術,至少在前一段話中,是不必單指造型藝術而言的,抒情詩人、小說家、戲劇家都可以被容納入藝術家的範疇之中。雖然事實上他們以語言來從事創作,然而毫無疑問,他們正是「憑藉感覺形式的媒介」來表現了這個異質世界在黯淡、模糊的表徵之下的無限可能性。在第二句話中,卡西勒似乎單獨地賦予造型藝術一種卓越的功能:藉著「視覺化」來使我們更深邃地透入實在的形式結構。但如果我們追隨卡西勒認定藝術(一般的藝術因之,造型藝術)之為一種符號形式,則就「更富於色彩的實在的形象」之視覺化表現這一點而言,某些視覺意象特別突出的文學作品,不也正是一種和造型藝術具有同樣功能的「符號的符號」麼? 赫伯特‧里德是把卡西勒的學說引申入美學領域的作者,但藝術之於卡西勒只是獨立地同等於語言、宗教、神話和科學的一種人類精神之自發自動的符號形式,他卻從歷史的觀點把優先權賦予(造型)藝術了。里德捨棄了卡西勒的「符號」一詞,而採用「形象」的說法,他認為在人類意識的發展過程中,「形像」是先驗於語言和概念的:刻劃和彩繪在原始的岩石、洞穴表面的圓形,其實是史前(或者,前邏輯的)人類用以界定實在的最初嘗試(註三)。依此: 「繪畫,我們可以解釋為:在一個平面上色彩的配合,便是直接訴之於我們的感覺,並沒有什麼印象或邏輯的概念來打擾的,正與音樂的作用完全一樣,所以,沒有固定的理由可以說,繪畫為什麼不可以用來表現那些邏輯所不能表現的東西?」(註四) 而雖然藝術史上確曾有過「概念」的介入,里德認為超現實主義的興起,已經把畫家重新引入一個主觀幻想的、白日夢的、前意識的世界:其中,直覺代替了觀察,綜合代替了分析,超現實代替了現實。在潛意識底層有一個形式原理,是塑造精神形象的某種基本經驗。它表現在藝術上的,是佛洛依德的夢的、原我的世界;是榮格「集體潛意識」的、「原型」的印象世界,是在超人格範疇中這集體潛意識願望的達成。(註五) 里德是造型藝術的理論家,但他並沒有忘記文學作品中的藝術色彩,許多卓見,足可啟發我們文學沉思的。色彩,如果不就它的隱喻意義而言,在繪畫中具有一種「感官惹引」的功能。特殊的色彩(或無色彩,如黑、白)作用在我們的情緒上,喚起一些人類心靈之永久的安慰與快樂,和一些極其曖昧、久遠的記憶殘痕:可能是生命或死亡,可能是光或暗夜,也可能是大地的純粹堅實或一切的污穢。色彩可以用來逼近真實景物,可以藉其象徵意義來說明指示,也可以僅僅為了畫面的合諧而使用。不論如何它總是作用在我們的情緒上,勾惹著一些深沉的感情。它可以屬於自然的、現實的世界,也可以屬於那無意識的、幻想的、超現實的世界。(註六) 視覺意象豐富的文學作品中,色彩是字質的重要因素。但在這裏,我們寧願先跟隨里德賦予色彩一種調子價值。就其隱喻的用法而言,文學作品中的藝術色彩其實是類比於繪畫中的「抒情」的。詩人及作家運用語言文字的流動(或不流動)、動作的行進(或停滯)和意象的參差(或單調、缺如)來傳達種種的情緒狀態,而這些文字、動作和意象所依附的內容儘可以是非關情節、無因果連續、不合時空及邏輯的。里德曾提到喬埃斯的「幽里西斯」,說他那種內心獨白體的文字脈絡中,自有一種抒情價值,正是這技巧(形式、體裁)上的價值,造成文學作品與心理學著作事例記錄的分別了。他說: 「在組織及排列上純粹是直覺的(意識流的)文字形是創造出來,就像畢卡索創造他的造型形式一樣。文字於是變成有主觀功效的單位,就像音樂的音符一樣,於是它的效果只能就其綜合全體中獲得了-這是一點也沒有邏輯意義的。」(註七) 這裏,我們就進入意識流文學作品和超現實主義繪畫之間的共同之點了。本來,依據郎格的說法,音樂,作為一種「非形象」的情緒的表象符號,是仰賴時間效果的藝術,只有就音符在時間序列中的整體關係和總體意義,才能為人所了解(註八),當形象、概念和情緒雜亂無章地、卻接二連三地通過我們的意識的時候,它正像(借用結構主義者的說法)交響樂譜裏的一組和絃一樣,是有著「同時性」和「貫時性」二個層次的:在一定的時瞬,意識中掠過一幅雜滿許多毫無關聯的形象、概念和情緒的畫面,緊接著又掠過不相隸屬的另一幅。現在我們知道:意識流作者從這異質的流動系統中擷取了若干片段,以口述的方式排列在時間之中,形成所謂的(仍是結構主義的)「統合構造連串」(註九),用充滿相應情緒的色彩和調子,以放映的方式鋪陳在平面空間之上,構成了「屈折體系系列」。二者的情形,都摹擬了原來意識之流的支離破碎和缺乏邏輯,但卻遠非我們預想的那樣毫無關連的:至少,構成時間或空間秩序的諸元,於其單獨狀態和相互關係之中,必須能夠勾惹欣賞者的感官,喚起那「極其深沉,極其曖昧而且無限普通化了的種種追憶﹒﹒﹒(那)被生活之各種不同情緒遺留在精神上的殘餘痕跡」(註十),而不致於喚起真實的經驗。簡而言之,意識流作品是近似於郎格所說,作為情緒表象符號的音樂的,它由音符(無單獨意義的形象、動作、言語)在時間中排列而成;超現實主義繪畫則摭取現實或幻想中的形象片段,以非現實的關係(或毫無關係)在空間中重新排列。然則二者之所以歸屬於藝術,而非如里德所說的記錄病例的心理學家,或卡西勒所說的描繪景物的地理學家(註十一),卻正因為他們使用了具有形式一致性的表徵情緒的調子及色彩(在直即的和隱喻的意義之下),來貫串了無邏輯的素材諸元。佛來說:「在藝術裏面有一種情緒的質素﹒﹒﹒它並不只是秩序與交互關係之體認而已;每一部份,以至於全體,都為一種情緒調子所充盈。」(註十二) 附註暫缺 (1979年完稿與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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